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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核查城乡低保做到“三覆盖三统一三负责”

 徐徐读书 2012-06-26
崇阳县核查城乡低保做到“三覆盖三统一三负责”
  发布时间:2012-04-17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   阅读次数:118  【字体:   

  本网讯(通讯员黄志球 余光辉)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能进能出,切实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崇阳县以“三覆盖、三统一、三负责”为主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坚决纠正和杜绝违规施保问题。

  公开公示实现“三覆盖”。一是低保固定公示栏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都在办公所在地人群集中的显眼位置设立专门的户外低保固定公示栏,居住分散的村,公示延伸到组。村委会及时更新社会救助信息,各村可结合当地实际补充、完善公示内容。二是入户核查覆盖所有城乡低保家庭。组织民政、乡镇干部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对辖区内所有城乡低保家庭和新申报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并指导参加村(社区)城乡低保核查民主评议会。核查结果必须由乡镇干部、村(居)委会干部、被调查人三方签字认可。三是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覆盖所有乡镇。各乡镇通过拷贝数据离线比对的方式,全面开展城市低保家庭收入信息比对,确保所有对象应保尽保、不该保的坚决不保。

  核查核实做到“三统一”。一是全县统一制定入户调查表。二是全县统一规范民主评议记录格式,由民政局统一印制民主评议记录本发放到村、社区。三是全县统一公示内容文本,实行末端公示。公示内容至少有简明政策及申报程序、评议小组名单、保障对象信息、县乡投诉电话等内容。保障对象的基本信息由县民政部门提供,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批准时间、保障证号。

  责任追究突出“三负责”。工作专班对所有城乡低保户逐一入户核查,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纪委对低保对象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走访,对在清理核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当事人按照党纪政纪条规严肃处理,对错保、漏保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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