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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人为何不用请官员吃饭

 淘然居 2012-06-26

    无论是千万富翁还是赤手空拳的穷小子,只要向公司注册处缴纳不到2000元并出示身份证,最快6天后,新生意就可以开张;赚来的钱,大部分可以放进自己口袋里,因为除了16.5%的利得税外,这里再没有任何眼花缭乱的税种。不擅应酬?这也并无大碍,与政府官员交往过密,反倒可能引来麻烦。这就是香港的经商环境——对那些踌躇满志的创业者来说,堪称一种享受。
    新闻中,一位从内陆进入香港健身器材市场的企业家如此表达在香港开店的感受:“这里的营商环境很单纯很单纯很单纯,非常非常非常规范。”末了补充一句:“还不用请吃饭。”
    一连三个“很单纯”,外加一句“不用请吃饭”,足以令内陆许多企业家羡慕嫉妒恨。在内陆,“请官员吃饭”是很多企业的必修课,一些企业所设的公关机构,主要工作就是搞好跟政府部门的关系。
    香港商人为什么不必请政府官员吃饭?原因有两个。其一是,“请吃饭”这件事,不仅对商人没好处——“那些试图通过与政府官员处好关系从而获取便利的生意人,往往面临名声扫地的风险”,而且政府官员也担心与商人过从甚密会给自己招致不廉洁的污名,乃至法律风险——在香港特区政府网站上,有两个以儆效尤的案例:一位高级公务员因要求政府项目承包商雇佣其家人而被罚款60万元;另一位产业署要员则因将物业管理合约批给其亲属拥有权益的公司而被判刑两年半。
    其二是,商人根本不需要请政府官员吃饭。新闻中说,香港政府几十年来对市场一直秉持“积极不干预”的经济理念,政府在经济方面干预很少,金融与银行业限制很少,薪酬与价格干预很少,非常规市场活动很少,民间产权观念牢固,政府维持低程度的规管……换言之,一个诚实经营、依法纳税的商人,不必担心政府“找茬”,因为政府权力在经济活动中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香港的官员基本没有“吃拿卡要”的机会。
    香港政府奉行的“积极不干预”一度被认为是市场原教旨主义那一套,即亚当·斯密所言“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意味着政府完全放弃了对市场的监管,自打凯恩斯主义问世后,这个理论在西方都不怎么吃香了。这其实是一种误读。所谓“积极不干预”其实是选择性干预,即政府严守权力边界,该管的时候坚决出手,不该管的时候决不插手。我们来看一个香港政府干预市场的例子: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香港政府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推出了1000亿港元的政府担保计划:如果银行借款给中小企业出现坏账,特区政府愿意承担80%的亏损。最终,许多中小企业因政府担保拿到了银行贷款,顺利渡过危机。
    我更愿意将“积极不干预”理解为“无为而治”。“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不是什么舶来品,而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社会治理智慧。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得很明白:“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此中要义是,如果政府能够克制自身的权力扩张欲望,对经济活动不加干涉或少加干涉,市场自然活力充盈,民间财富自然增长。纵观中国历史上的几个从国家到民众都相对富足的时期,如汉初、唐、宋、明末等,政府对民间经济采取的都是“无为而治”。
    香港在全球范围内都被视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香港经验被已故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评价为“良好经济政策的持久样板”,其核心秘密就在于政府的“无为而治”。反观内陆,政府就显得太“有为”了,“有为”得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有为”得商人们不得不经常“请吃饭”。所谓“吃拿卡要”不单是政府官员的道德问题,也不单是腐败问题,还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太大,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多。进入某个行业要经过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开个公司要盖数不清的公章,以至于商人们不得不频繁跟权力打交道。而权力这个东西,天生就有“寻租”的冲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我无事而民自富”,这一古老的社会治理智慧在香港得到成功践行,很值得内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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