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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一则笑话里的语文知识

 缤纷生活 2012-06-29

一则笑话里的语文知识    雷廷松

 

[转载]一则笑话里的语文知识

 

课间,学生倪申越给我讲了一则笑话故事:

一个叫郝爽的男孩殒命车祸,母亲闻讯赶到出事地点,抱着血肉模糊的儿子失声痛哭:“爽啊!郝爽啊!”围观者听着,面面相觑,不少人认为突如其来的致命一击已使这母亲精神失常了。一位男士走到那母亲身边不解地问:“你孩子都这样了,你怎么还一个劲地喊着‘好爽’?”听旁人这么一问,那母亲站了起来,使劲地跺着脚叫得更离奇了:“爽啊!爽死了!爽啊!爽死了!”

听完倪申越绘声绘色的讲述,我笑得前俯后仰。

其实,这则笑话藏着语文知识。笑话的笑点源自姓名“郝爽”与口语“好爽”的同音。我们当然不会去抱怨故事中悲痛至极的母亲,只是从语文实际运用的角度视之,那母亲当时的哭喊不得体,或者说值此哀伤之际,口语中应该避讳一个“爽”字。

古代人讲“避讳”,即子女避祖、父名字讳,臣民避君王名字讳,即写文章和谈话时避开要避讳的字,改用其他字来替换。

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五载录:“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载录的文字便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

元代仇远的《稗史》有云:“钱良臣自讳其名,幼子颇慧,凡经史中有‘良臣’字辄改之。一日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遂改云:‘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真是弄巧成拙,为了避讳,幼子竟将“爹爹”钱良臣说成“民贼”了。

避讳之制由来已久,大约起源于西周时期,此后历代有所发展,至清代最盛。在清初的“文字狱”中,“犯讳”一项是其中的重要案件。

我国古代,皇帝的大名神圣不可侵犯,帝王的避讳强制得没有商量的余地。晋文帝名曰司马昭,这“昭”字就被皇帝独占了,连古代的王昭君也得改名叫“王明君”。晋愍帝叫司马业,这“业”字就为皇帝独霸了,连地名“建业”(今南京)也改名叫“建康”了。唐高宗叫李治,这“治”字就让皇帝独享了,行文中的“治”字都得改成其同义字“持”和“理”等,即便和“治”同音的 “稚”字也必须用“幼”字来代替。

历史发展到后来,皇帝的姓和属相都要避讳了。宋徽宗属狗,皇旨禁止杀狗,天下的狗因此走了大运。元仁宗属鸡,降旨集市买鸡卖鸡者都得抱鸡而行,以示对“鸡”尊崇。明武宗既姓朱,又属猪,正德十四年,他下圣旨禁止民间养猪,他认为养猪和杀猪都把矛头指向了皇帝。此令一下,几年后全国的猪几近断种,以至于节日无法找到用来祭祀天地祖庙的猪。清代的慈禧太后属羊,朝中令人不得说“养羊、杀羊、吃羊肉”一类的话。但是慈禧太后嘴馋,又不能不吃羊肉。于是朝廷又下令,管“羊肉”叫“福肉”和“寿肉”。

历史上的避讳早已远逝,可前面的那则笑话还是警醒我们,说话和行文中适当的避讳还是需要的。设若上海吊车厂和自贡刹车厂等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参加会议,大会工作人员会前点名时如果喊成“上吊的”和“自刹的”,那谁敢应允?又成何体统?

                   ——2012614日零时11分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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