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后的晚宴上,冷菜有道“水晶肴蹄”,据说这款江苏镇江美食还是中国八仙之一的张果老第一个品尝的呢。
历史上确有张果老其人,史传生于南北朝后期,仙逝于唐开元年间,《唐书》里有记载:他少时家贫,赴濉溪拜师学习酿酒,在此期间曾大病一场,病愈还愿,在位于淮北市东南约25公里的龙脊山大方寺出家。张果老因偷食寺内老僧的“仙参”而成仙;驴则喝了参汤则成了“神驴”,怕老僧追赶,张果老索性倒骑毛驴望后而逃,从此神游群川四海,成为中国民间脍炙人口的八仙之一。
民间相传,张果老赴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行至镇江城里酒海街,忽闻一家酒店飘出一股奇异诱人的肉香,于是急忙跳下毛驴走进店门,见店家女就问:“你家卖的什么菜,好香呀”。女的说:“老人家,那是硝肉,不当菜的”。老人说:“不当菜,我就搭茶嘛”。老人坚持要吃这一从未品尝过的硝肉。其实这硝肉是店家不经意间偶然出错又舍不得扔掉的肉食。
原来,店家夫妻在正月三十这一天忙过中饭后,趁消闲各办各的事。女的为了二月二日回娘家探望父母,上街买茶食,顺便买了点做鞭炮用的硝。因为她父亲是做鞭炮的,叫她回娘家时顺便带点硝回来。男的上街买了四只猪前蹄,准备腌盐水蹄子,当“搭酒”的小菜卖。女的先回家,把买的茶食和一小包硝放在靠盐罐的旁边,然后去干别的事。男的回家,天色近黑,他把买回的猪前蹄用刀剁开,按习惯用五香和盐腌了起来。腌着盐没有了,他也没细看就便随手打开硝包,把硝当成食盐往猪蹄上抹。过了两天,女的要回娘家了,找不见硝,这才知道男的腌了猪前蹄。夫妻俩看着这被硝腌过蹄子真还红得有摸有样,舍不得扔掉。但是,蹄子虽然被硝腌了,能不能吃谁也没试过,随后女的想了个办法,用水浸泡把硝去掉,虽说不能当菜卖,自家也好吃。说着,夫妻俩就动手做了起来。谁知“硝蹄”煨了一两个时辰,竟然飘出闻所未闻的喷香味道,惹得左邻右舍都探头询问店家烧煮何物?当店主将煮熟的“硝肉”捞起来放在盘里冷却时,碰巧张果老经过酒店,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男的怕这肉有腥味,热情地给老人加了一小碟姜丝;女的怕老人吃了这肉要坏肚子,特意倒了一小碟醋(醋是暖性之物)。老人把拈着姜丝的肉蘸上香醋吃,哪晓得这肉鲜香无比,滋味无穷,老人大块朵颐,赞不绝口,还喝了三十三壶茶!
从此,曾因张果老吃过并赞美的硝肉,在镇江传开了,夫妻俩开的酒店也因做硝肉而出了名,生意格外红火。后来店家觉得“硝肉”这名称不太雅,既然好吃的肉食都叫做“佳肴”,那么“硝肉”索性就叫“肴肉”吧。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改谷阳为丹徒,据历史悠久的镇江丹徒县志记载,镇江水晶肴蹄在当地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而续《金瓶梅》之后的《金屋梦》第二十七回:“董玉娇明月一帆风,郑玉卿吹箫千里梦”中,就有“一盘嫩的香蒸和水晶煮蹄”的文字记录,该菜就是现今名闻遐迩的水晶肴蹄。现如今,镇江老百姓要是清早上馆子,仍保留着泡壶茶,放碟姜丝,把肴肉蘸着香醋吃的习俗。源源流长的“肴肉不当菜”的镇江名吃,至今仍是中国国宴首选的美味佳肴。
记得年轻时,博主随某报刊组织的通讯员赴扬州活动,途径镇江时下雨,便在镇江市待了一晚。晚饭由镇江政府接待办招待,席间品尝的“水晶肴蹄”确实好吃,一同前往的“笔杆子”一致评价。然而在扬州用餐,总觉得肴肉的口感要比镇江差点,正当大家在吃饭议论时,谁知当时扬州接待办的一位陪同当即就“将”了我们的“军”,问:“扬州的肴肉好吃还是镇江的肴肉好吃?”大家都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是好,尴尬之余,我解围道:“二者偶合,兼而有之”。言毕,那人击掌笑称回答得“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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