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三项经费会计处理
[i=s] 本帖最后由 王大爷 于 2012-2-2 22:55 编辑 [/i][align=center][b][size=5]科技三项经费会计处理 [/size][/b][/align][align=center]王广传[/align]
科技三项经费是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以及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科技活动的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是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属于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之一。用好、管好科技三项经费的前提是正确核算科技三项经费。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企业科研项目会计核算一般可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种方式。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二级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区分。
一、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产部分,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
(一)企业收到各级财政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时,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
(二)企业发生科研经费支出时,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科技拨款部分
(1)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单列设置科目核算
借: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 —××项目—××费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项目完成,经批准予以核销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 —××项目—××费
(2)研发支出形成产品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部分,作为国家资助,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 —××项目—××费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项目
(3)如研发的支出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则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项目完成结转固定资产或经批准核销;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
项目完成后
借:固定资产—××项目
贷:在建工程—××项目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或经批准核销(未形成固定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在建工程—××项目
(4)专项经费用于购置研发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无形资产—××项目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1)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无形资产—××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贷:在建工程—××项目
(3)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下设置科目,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三)对规定应上交的结余专项拨款,应在上交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
贷:银行存款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收到科技三项经费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科技三项经费
收到科技三项经费时,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购入研发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项目—设备折旧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与与收益相关的科技三项经费
企业收到科技三项经费时,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在科技项目研发期内根据科技三项经费的发生情况,分配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项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参考文献:
1.《关于对国家专项科研开发费用核算的复函》 财会便[2002]36号
2. 《企业会计制度》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