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回族经商习俗

 崔纽藏 2012-07-12

E假海南旅行网    日期:2009-02-26 9:41:00    


拉面制作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回族具有经商的良好习惯和历史传统,其经营范围、经营内容、经营形式以及经商道德,表现出了鲜明的回族经商习俗。

  伊斯兰对回族经商习俗的影响
  回族自古至今,喜好经商,具有经商的意识,积累了许多经商的本领和经验,形成了许多世代传承的经商习俗。从历史上看,其先民早在唐宋时期就由阿拉伯、波斯等地来到中国经商。元代以后,回族虽然拥有了土地,但他们并没有单一在土地上做文章,而是坚持农商兼顾,且城镇回民一般都以商为主,靠商生活。时至今日,回民在全国各地的流通领域,仍很活跃。如甘肃临夏、宁夏同心和吴忠以及陕西、新疆、山东、河南、河北、青海、云南等回民集中的地方,回族群众成为当地经商的带头人。特别是在我国一些边远落后的地区,人们对经商还有这样那样看法的时候,回民仍以经商为荣,遇到好的机遇绝不放过,包括回族清真寺上的阿訇也经商。如宁夏同心县,回族人口占80%,过去一直是贫困县。1988年在该县建立了流通试验区,允许农民从事长途贩运,开展商业贸易活动,在短短四年时间内,全县有三万余人经商,贫困面由53%下降到7%,75%的农户盖起了新房,农民拥有摩托车一千七百余辆,小汽车数百辆,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临夏回族自治州是丝绸之路和唐藩古道的必经之地,这里的回族从事商品经营的达八万多人,固定经营者三万余人,尚有四万余人往返于州内外,以及东部和西部各大城市。
  回民为什么善于经商呢?这与伊斯兰教有很大的关系。伊斯兰教创立前,阿拉伯半岛的汉志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商业要道之一。而在这个地区的麦地那、麦加等城市,几乎人人都从事商业活动。伊斯兰教创立后,联系当时社会的经济状况,吸收了阿拉伯人的传统生活习俗,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念与经济主张。《古兰经》当时对商人提出了许多鼓励、支持经商的要求:一是明确了经商的重要地位。《古兰经》中有二十多处提到“出外奋斗”者,“大地上寻找财富者”,主要指的是商人,充分肯定了经商是真主所喜爱的职业,认为商人是高尚的。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还说:“商人犹如世界上的信使,是真主在大地上的可信赖的奴仆”,“诚实的商人在报应的日子将坐在主的影子之下”。二是鼓励人们走出去大胆开拓财源之路,要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甘愿吃苦。《古兰经》中强调:“谁为主道而迁移,谁在大地上发现许多出路和丰富的财源……真主必报酬谁。”“不要因困难、路遥和危险而灰心丧气,真主是喜爱坚忍者。”穆罕默德曾说:“我是个商人,每派商队,必在早晨,获利甚大。”
  由于伊斯兰教经典多次强调经商的地位和意义,加上穆罕默德本人亲自从事经商活动,这种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对我国回族起了极大的影响作用。 
  回族经商的类型与主要内容

  珠宝业是回民经营的一个传统项目。早在公元7世纪前后,有许多波斯人来到扬州、长安等地,从事以珠宝为主的生意。据史书记载,波斯等西域国家的主要特产就是珍珠、宝石、翡翠、玛瑙以及其他香科和药物等。
  唐代,在广州波斯人的商船很多,“并载香药、宝石,积载如山,其船深六七丈”,在长安的东市、西市和广陵有很多胡人开的商店,这些”胡店、胡邸专售宝石、象牙、琉璃、珍珠”等货物,其中大多数都是珠宝。他们开珠宝店,说明他们熟悉珠宝,识别珠宝,所以也善于做珠宝生意。在民间也流传很多回回识宝的故事,唐人笔记当中也记载了不少这方面的故事。如张读的《宣宝志》记载:严生拾到一个珠子后认为是“弹珠”置于箱中,但在一次游长安时遇到一胡人竟叩马而言道“衣裹之中有奇宝,愿得一见”,并以30万为价,说此“弹珠时西国的清水珠”,“若置于浊水,冷然洞彻”。可见波斯人的识宝能力。
  宋朝,广州、明州(宁波)、杭州准许大食等商人前来中国交易,商人以珊瑚、琥珀、珠琲、玛瑙、玳瑁、水晶等物来交易,特别是像犀珠玉至宝物,每年进来很多。宋人编著的《太平广记》有好几卷中都记载了胡商从事珠宝生意,善识宝的事。如卷33《神仙盛遇传》条,卷402《守船者》条、《李勉》条,卷403《玉清三宝》条等都有过记载。
  元代回民经营珠宝的也很多。据史书记载,泉南有一个回回,是蒲氏的女婿,他家里很富,有船80艘,珍珠130石。元史载:“回回勃克、马合谋沙等献大珠,邀价数万锭”,“回回以宝玉鬻于官”。说明回民继承其先民的行业传统。 
  到了明代初,珠宝业更加兴旺。由于回民多居住在沿海各大城市和港口,善于鉴识珠宝,每次出去做生意,总是以廉价买回珍宝奇玉,所以在回族当中流传着许多“回回识宝”的故事。明谢肇淛《五杂俎》卷12《物部》4,就记载了两件回回识宝的故事。《塞外杂识》记载:“西宁之西五十里日多坝,有大市焉,细而东珠玛瑙,粗而氆氇藏香,中外商贾咸集。一种缠头回回者,万里西来,独富厚于诸国,又能精鉴宝物,年年欠易,以千百万计。”这说明早在历史上回族做珠宝生意的人确实不少,而且不少人家已发展成百万富翁。
  由于回回善于识宝,又善于经营珠宝,所以在明代就获得了“识宝回回”的荣称。“其人善鉴识,故称曰识宝回回。而种类散处南北,为色目人甚伙。”清以后回族不仅经营珠宝,而且还经营文物、古玩、字画等,事实上回民在元以后历代朝廷定都的地方,都经营珠宝业,供宫廷和上层有钱人购买,如北京的珠宝玉器行,一直被回回所垄断。早在清代,居住在北京城里牛街和花市的回回就专门经营“金珠”、“玉器”、“古玩”。嘉兴有开设银楼的郭家,有号称沙百万的沙家。民国建都南京后,北京的珠宝业衰落,而南京珠宝业开始兴旺,贡院西街的珠玉店,达官显贵来来往往,门庭若市。在中央商场内也有了珠玉业,一家最大的珠金店就是北京回民常子春开设的;另一家命名为“中央首饰商店”的是回民改氏开设的。南京的侯家三兵还开设了珠宝交易公所--珠宝汇市。在同一时期,上海的珠宝业也非常兴旺,有珍珠玉器,还有古玩、字画等,这些店铺都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段,而且都由回回所垄断。1871年后上海出现了第一家回民开设的古玩店“天宝斋”,其他城市如苏州、西安等,也都有一些首饰店。所有回回开设的金银珠宝店利润都很高,俗有“三天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之说。现在扬州从事珠宝生意的回民占的比例较大,俗称“鬻宝回子”。
  回民除了开设珠宝店以外,主要名城都有一些识宝回回,经常走街串巷收破烂。他们不是为收破烂而收,而是想从中发现珠宝,获取厚利。他们收来的破烂,有的是多年来不被别人鉴识的石宝,有的是被污垢和灰尘隐蔽了多年的金钱,还有不少价格昂贵的古董等等。
回民从清代以来采矿的也很多。云南、西北等不少地方的铜矿、银矿、砂金矿都由回回矿工开采和冶炼,出现了许多采矿冶炼大师和财主。直到现在,甘肃、宁夏等地的回民经常在黄河边澄砂金。民间还有一些银元、古董的收藏家等等。
  香料业、医药业及其他
  回民经营的香料业、制药业、制瓷业等也蜚声海内外。宋时回回先人就从事香料和药物的贩卖。就香料而言,就有几百个品种,其中销路广、影响大、比较驰名的主要有:乳香、龙涎香、苏合香油、蔷薇水、木香、丁香、没药、金颜香、安息香、肉豆蔻、檀香等。回民贩卖的这些香料,用途很广,有的本身就是一种药物,也叫香药。有不少香料还可以食,是一种高级营养品,如龙脑、乳香等。回族先人贩运香料数量很大,有的一次就是七八万斤,这与宋时香料消费热有一定关系。“宋之经费,茶盐矾之外惟香之利博。”从皇帝到百姓都有烧香之习。有些达官贵人一夜就焚香几十炷乃至百十炷,有的在面食和宴席食品中加入香料,专门做香料食品。有些名贵香料还被制成各种药品,治疗各种疾病。
  回民以卖药为业,从事医药贸易的习俗至今在回族当中颇多,这与回族先人早在唐宋时从事卖药的传统有关。据史书记载,在唐宋时期,回族先民把中亚、西亚的波斯、阿拉伯的先进医学传入我国。有的人本身就是行医的,有些虽不专门行医,但也熟悉医药,因此,也擅长从事医药贸易。在《太平广记》中记载:“令小吏持往扬州卖之,冀有识者。诫之:若有卖者但高举其价看至几钱。其人至扬州四五日,有胡求买,初起一千,累增其价至三百贯文。胡辄还之,初无酬酢。人问胡日:‘是句容县令家物君必买之,当相随去。’胡因随至句容,县令问:‘此何物?’胡云:‘此是销鱼之精,亦能销人腹中块病。有人患者,以一片如背端,绳系之,置病所,其块即销。我本国太子少患此病,文求愈病者,赏之千金。君若见卖,当获大利。’今竟卖半与之。”由此可见回民对医药之熟悉。因此,回民不少药品和药方受到当时汉民及其他民族人民的喜爱和重视,有的当时就推行,并在历代许多医药书籍如《证贵本草》、《日用本草》、《本草全篇》、《本草纲目》等等中也专门有记载。 

  饮食、屠宰业

  饮食业是回民习惯和熟悉的一项传统行业,是回族经济的主要内容和显著特点。回族谚语日:“回回两大行,小买小卖宰牛羊”;“回回两把刀,一把卖牛肉,一把卖切糕”;“回族三大行,羊肉、馒头、贩粜粮”等等。这说明回族从事饮食业的人数之多,也说明回族饮食业与鸡鸭、牛羊屠宰业等相联系。
  回族为什么从事屠宰、饮食业的人数这么多呢?回族从明朝以后,由于民族压迫,除少数地区外,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回民几乎都是人多地少,且多沙荒地、盐碱地,这样靠单一的农业很难维持生活,这就迫使回族人民在从农的情况下,不得不从牧、从商。围绕农牧业,养牛养羊养鸡鸭兔等,进行屠宰和饮食业等,逐步养成了回民多从事饮食业的习惯。如北京的牛行多设于牛街,明代牛街以宰牛为业的达万人左右。据清代《冈志》记载:“牛街”西街每日午后宰牛、羊数百,倚仗牛羊为主,“凡十余行,无虑数千家,莫不饱食暖衣,仰街牛羊”。
  新中国成立后,回民在全国各地从事饮食业的更多,而且发展也很快。如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民,他们有一部分人在本地从事饮食业,有一部分分散到西北和全国的一些大城市去开饭馆。广西雁山良丰街的回民几乎全部从事饮食业。还有些地方已形成饲养、屠宰、加工、销售一条龙生产线,如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他们从屠宰、剥皮、剔骨、分割、入库等都实现了半机械化,年加工羊肉675万斤,屠宰牛羊8万只,一批穷困回回村已变成了富裕村。
  回民从事饮食业的,一般都居住在城镇街区和交通要道旁边,经营的饮食业门类越来越多,主要有零售牛羊肉鸡鸭店铺、饭店、茶馆、炒货、干货、鲜货、小吃等。仅饭馆经营的品种就五花八门,丰富多彩:有面食类、甜食类、肉食类、凉粉类、流食类等等。从味道上讲,有甜、香、咸、辣、酸;从硬度上讲,有软、硬、酥、新、脆;从烹调技术上讲,有蒸、炸、煮、烙、烤、煎、炒、烩、熬、漩、冲、熏;从颜色上看,有白、黄、红、绿。
  回民的经营方法也很灵活,有的饭馆以信誉招揽顾客,大多数人慕名而去,有的在繁华热闹区坐卖,有的大声叫卖,有的拿上食品走街串巷,送货上门。回族饮食业的特点是,以牛羊肉、小吃、糕点等名扬全国;以干净、卫生(不吃死物)、热情、好客招揽顾客;以品种多、花样新、制作细、味道香博得人们的高度赞扬;以薄利多销占据市场。 

  马贩、驼队、羊皮筏子及其长途贩运业

  马贩、驼队是回民普遍经营的一个传统行业。回民在历史上就喜欢养马、骡、驴、骆驼,还经常贩运牛、羊、马、驴、骡子、骆驼等,内蒙古包头等地的回民因靠内蒙古大草原,所以一般回民都以贩卖牲畜为业,从中营利。但大多数“马贩”主要用驴、马、骆驼经常出去搞长、短途贩运,而且走时找几个伴儿一起走,所以,过去回民习惯称马贩为“赶脚”、“马帮”、“驼帮”、“吆骡子”,把赶车、马、骡的人叫“脚户”。在民间还流传不少脚户在野外吃苦耐劳的故事,流传着许多脚户心慌时在野外唱的独特风格的“花儿”,如《脚户令》、《吆骡子》等等。古代文献中也有不少记载,如“车夫、骡夫多半回民”。
  马贩、驼队不仅在甘、青、宁、新各地有,云南、内蒙古等省区的回民也以赶脚为业。早在明、清两代,甘肃平凉、天水和陕西、内蒙古等地的穆斯林商人,常常拉着大批驼队,到宁夏吴忠等地赶集贩运货物。回族的马贩、驼贩等主要是贩运煤炭、食盐、碱、米面、油、茶、百货、绸缎布料、瓷器、皮毛、药材等等。
  回民有坚强的毅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他们赶脚搞贩运,不管是赤日烫人的暑夏,还是雪花漫天的寒冬,忍饥挨渴,长途跋涉。宁夏、内蒙古有些搞长途贩运的回民经常上新疆、跑湖广、下江南、走庆阳,在茫茫的戈壁滩上风餐露宿,一去就是几个月,甚至还有几年才回来的。回族的马贩、驼队对边疆和内陆经济、文化交流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现在回族的马贩、驼队少了,主要在偏僻的山区还用马、驴、骡、骆驼搞些运输。但居住在城镇街区和交通线上的回民,他们乘坐汽车、火车甚至飞机长途贩运,调剂余缺,搞活市场,发家致富。例如甘肃临夏的回族,数万人在青藏高原从事贩运和其他经营,回族群众自己称这是“东引西进”,在拉萨已经有临夏一条街,三百多家商店。他们从商贩中赚的钱又刺激本地的其他产业,使不少回民很快富了起来。同心县的回民有上万人下江南,走青藏,搞贩运,做生意,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现在回族中有不少人买了汽车、拖拉机等,促进了回族运输业和经济的发展。
  皮筏及筏子客。回民把皮筏子作为主要的水上运输工具。皮筏子有牛皮制作的,但更多的是羊皮制作的,所以回民习惯称它为羊皮筏子。羊皮筏子制作很独特:羊宰后,先割头。然后从颈口将皮割离,倒翻皮毛,从前到后慢慢退出,也有的从羊后腿交裆处开口,由后往前将皮退出,以防羊皮破损,把羊皮在水里浸泡后,将毛拔净,并灌适量的食盐水和香油。晒干后吹气或打气,将口子扎住。羊皮囊做好后,根据需要用木头做一个木排,将皮囊系在木排上。皮筏子有大有小,有用十几个皮囊的,也有二十多个皮囊的,还有三四百个皮囊组成的大中型载货羊皮筏子,约载五吨至十吨货。羊皮筏子的水手根据筏子大小有二、三、四人的,也有六人或八人的,回民把水手俗称筏子客。回民使用羊皮筏子的历史很长了,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据说从元朝开始,到了明、清年间,回族筏子客已很多,甘肃、青海、宁夏等地的羊皮筏子,大多数都是由回民筏客驾驶。他们不仅有祖传的绝技,主要的是有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早在明、清两代,有些回族商人从兰州,武威等地用羊皮筏子运货顺黄河而下,由水路到达宁夏吴忠、银川。民国年间,宁夏、青海、兰州等地的回民将本地的羊毛、皮革、枸杞、药材等用羊皮筏子运到包头等地,调剂余缺,从中营利。宁夏一些重要的黄河渡口,还用羊皮筏子拉旅客。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桥梁和公路、铁路建设的发展,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已逐步取代了羊皮筏子。现在很少有人用羊皮筏子从事水上长途贩运,有些渡口虽然还有零星的羊皮筏子,但主要供好奇的游客乘坐观光。 

  回族经商形式的民俗传承

  回民无论经营珠宝、香料、发菜、绒毛等大本生意,还是经营牛羊肉、饮食、服务业、小百货、农副产品、生产资料等小本生意,其主要形式是集市、店铺和长途贩运等。

  回族集市的民俗

  市,也叫集。在我国古代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记载。这种原始集体贸易的习俗,对回族也有直接的影响。我国回民聚集的地方集市贸易都比较繁荣,直到今天,我国回民对集市有不同的称法,有的叫“赶集”,有的叫“跟集”,还有的叫“逛集”等。
  回族地区的集都有期,有单日集和双日集,也有单双日交叉的,在西北一般有“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到期叫“逢集”,过期叫“破集”。大集全天,小集到中午即散。一般回族群众都喜欢赶早集,有的路远的还赶五更。集都有固定的经营区域,并在大区域内根据交易的物品,分成若干市。如山东、河南、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地的集市,都有不同的小市,即今天所称的专业市场,如牲畜市、皮毛市、发菜市、木材市、蔬菜市、粮食市、农副产品市、药材市、百货市等等。有的地方每一个市又分成许多小市,如“牛羊肉市”、“鱼市”、“豆市”等等。
  集市上的交易,也有好几种,历史上回民一般都是按数量和质量,采取以物换物的等价交易,也有用银两和粮食为支付手段进行交易的,现在大都用货币交易物品。在交易中,有饮食、牛羊肉零售等小摊小贩直接进行交易的,有牛、羊、马、骆驼、皮毛、发菜、木材以及大宗货物批发的,有通过“经纪人”交易的。交易中有直接用语言讨价还价的,有通过隐语行话与手势讨价还价的。回民在谈皮毛、牲畜、发菜生意时,采用“掏麻雀”的交易方式。如在西北回民聚居的皮毛市场上,随处可见回族生意人将羊皮搭在胳膊上来回走动。凡是要买羊皮的可上前讨价还价:即卖者把羊皮抱在怀里,把手藏在羊皮底下,先用手势开价,买者把手伸到羊皮底下,去摸卖者手里开出的价格,自己再开出还的价。交易牲畜和其他货物时,买卖双方将袖口对准袖口,一方用手势开价,另一方还价。这种手势还价表示的具体数字是:伸拇指表示一;伸无名指与小指表示二;伸小指、无名指与中指表示三;伸小指、无名指、中指与食指表示四;五指全伸表示五;伸小指与拇指表示六;拇指、食指与中指捏在一起表示七;伸拇指与食指表示八;伸出食指作钩状表示九;出一拳表示十。例如讨价还价时,买者首先在袖口内伸出五指,接着再伸出拇指与食指,表示要价五十八元。据回族老人讲,这种“掏麻雀”的交易方式,简单保密,两个人的事由两个人来交易,不希望更多的人插嘴插手,以免抬价或压价。如果交易不成,双方用眼神表示,心照不宣,另寻他人,正如回族谚语讲的“买卖不成仁义在”。这种方式互不争执和伤害感情,表现了回族人民文明的经商交易习俗。
  回族店铺、摊点的民俗
  店铺、摊点即坐商,具有固定的地点,相对固定的商品,每天固定经营的时间。根据经营规模大小,习惯称大一点的为店,小的为铺,再小型的叫摊点。店包括旅馆、饭店、车马店以及规模较大的贸易货栈等;铺主要指小门市部,包括小百货铺、杂货铺、小茶馆、饭馆、油盐醋铺、肉铺等,主要经营生活用品和日用品;摊点,主要经营各种干鲜果品、生产资料、各种面食和小吃摊点等。为了占市场、争顾客,回民的店铺产生了许多商业习俗。首先以质量取胜,以清洁卫生和薄利多销吸引顾客,以热情好客博得顾客的欢喜。如回民的饮食业店铺,勤打扫店内卫生,给人以清洁卫生的感觉,且态度热情,价格合理。为了保持信誉和宣传本店铺,回民的店铺都具有回族和伊斯兰特点的店名招幌。如历史上回民开设的金店、古玩店有“天宝斋”、“宜生斋”、“迪华斋”、“荣宝斋”、“峻古斋”、“半占斋”。“古善记”等字号;经营香料、医药的有“金绣川”、“生生堂”、“大明”等字号;经营绸缎的有“恒源帽号”、“乾大帽号”、“义顺祥号”等字号;经营饮食业的,在字号后还加以“清真”二字,如“东来顺清真涮羊肉馆”、“黄鹤楼清真饭馆”、“颐和园清真饭庄”、“清雅斋清真饭庄”、“二桂香茶清真油茶”、“清真丁记饭铺”、“清真马记甜食铺”、“清真王记烧饼店”等字号。
  另外,凡回族的饮食摊点、饭馆、茶馆等都喜欢挂清真牌和蓝色布条。清真回回牌有大有小,有木牌,有玻璃框,大的牌子一般长约0.5米,宽约0.3米;小的长约15厘米,宽5厘米。所有的牌子上都写着四个醒目的大字“清真回回”,正中画一把回族平时洗手洗脚和小净用的“汤瓶壶”或清真寺,同时还配画着香炉瓶,有的在汤瓶壶周围配画着盖碗盅子。汤瓶壶的上面,还画一顶小白帽。牌子的上端、下端和汤瓶壶上还书写阿拉伯文,其意思是说,这里是穆斯林的食品。东北等一些地方的回民还在牌子上写着“西域回回”字样。有的在“清真回回”牌下面挂两个蓝色布条,有的除了挂牌外,在门前房檐上还挂两个蓝色布条。
  为什么回民在店前牌子上画汤瓶壶,写“清真回回”,为什么挂蓝色布条呢?这里面还有许多讲究。据说,原来回回随蒙古人东迁时,不是一下子就来的,而是前后陆续来的。一些走在前面的回回住在沿途有人家的地方,他们惦记后来的人,给后面的人准备吃喝,又怕后面的人不知道哪一家是回回,就把汤瓶壶放在窗台上,后面的人一看就知道。后来汤瓶放下一个,被人偷走一个。他们就想了一个办法,在木板上画一个汤瓶,并写上阿拉伯字,后面人一看就明白。久而久之,大家都认为这个办法好。卖东西,开饭馆,为了表示自己是回民,就在门牌上画把汤瓶。在店里也准备一些汤瓶,凡是前来吃饭喝茶的人,饭前先用汤瓶洗手。
  回民在房前屋檐下挂两条蓝色布条意义是这样的,伊斯兰教喜欢绿色和蓝色,因为蓝色表示真诚,回民用蓝色布条主要是表示清真,所以连饭馆的门帘也是蓝色的。另外回民挂“二道”布条,据说也是有来历的。相传在唐朝回纥兵平叛英勇出色,屡立新功,唐王就让回纥人留居内陆镇戍,但考虑到回回的安全,皇帝和娘娘下了两道御旨悬挂在回回家门前,这两条布条就代表两道御旨,表示回民之家不可侵犯。据现在一些开饭馆的回族老人讲,他们挂这布条的意思是,这些是回回饭馆,要尊重回回的风俗习惯,不能在此喝酒等。回族店铺的字号、匾牌以及蓝布条子等,是回族经商民俗的独特标志,世代传承不衰。 

  回族行商民俗

  行商主要指经营小本生意的货郎和卖大饼的、卖糖瓜的、卖香油的、收旧货的、卖水果的、卖土特产及农产品的。现代又发展到卖小百货、电子表及工业用品、工艺品等。他们或担上货担,或拎上提包、竹筐走街串巷,上山下乡,边走边吆喝。这种交易形式,因送货上门,方便顾客,销售较快。 

  回族的经商道德习俗

  回民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在长期的经商活动中,形成、积累了一些良好的道德习俗。

  礼貌待客,诚实经商

  回族商人认为,礼多不为怪,和气能生财,买卖不成人情在,这回不买下回来。他们无论经营什么商品,少不欺,老不哄。不坑蒙拐骗,明争一分,不暗亏顾客。有话说在当面,情是情,财是财,交易后.在收款时如果占了对方的便宜,即使是几分钱,也要说在当面。在经商中以假充真的相对较少,这主要是伊斯兰教规定不许欺诈,如《古兰经》中强调:“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后世之日,招谣撞骗的奸商,同暴君恶霸复活在一起,忠实利人的义商,同圣贤烈士复活在一起”。由于《古兰经》和穆圣都多次强调这个问题,所以回族清真寺上的阿匐,利用平时做主麻,也向广大穆斯林宣传,并依据伊斯兰教教义,举例说明哪些是“海拉姆”(即使不得),如欺行霸市、偷盗抢劫、买卖自死的羊肉和猪狗肉等,这些都影响和规范了回民经商的道德习俗。

  买卖公平

  回民在经商道德中,最明显的特点是秤平、斗满,不在秤上作假、亏人、坑人,争价不争秤。认为秤量不公所赚钱财“使不得”。“当你们卖粮的时候,应当量足分量,你们应当使用公平的秤称货物,这是善事,是结局最优的。”回民长期以来,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所到之处信誉较好,如回民在全国各地做生意,特别是与商品观念差的兄弟民族人们做生意,一是一,二是二,互惠互利,取得了对方的信赖和好感。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回族当中也有极少数在经商中编谎,有以次充好的现象,但从整体上看,公平交易的道德观念还是很强的。
  禁止放高利贷和禁止投机行为

  《古兰经》规定:“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长期以来,回族人认为放高利贷“使不得”,所以在民间很少有放高利贷的情况,即使有极少数,也采取了变通的办法。回民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禁止卖不保险的东西。

  凭约守信,有借有还

  回民在经商中,还注意守约,凡是立了契约合同,一般都以合同为准,不单方面撕毁。特别是在经商中,如果借了别人的钱财,一定要还,老子不在世由儿子代还,回民不愿拉下账债。

  禁止浪费和禁止侵吞不义之财
  回族有句民谚叫“没有富死的回回”。回族在经商和消费生活中,非常注意效法圣贤的勤俭节约的良好行为,反对浪费,反对糜烂奢侈的生活,经常用《古兰经》强调的思想教育下一代。
  你不要挥霍,挥霍的人,确是恶魔的朋友,恶魔原是辜负主的。”更值得称道的是回民经济富裕后,提倡捐资兴办学校、修桥铺路、扶助贫弱等一切公益事业。
回民在经商和日常交往中,反对贪污。《古兰经》上说:“先知没有贪污之事,无论任何人要贪污了,在后世必得到贪污的还报。”《古兰经》认为因廉洁得来的财物是善美的、洁净的,用这种财物才可以散乜贴、施舍穷人等。
  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回民在商业道德中,还反对行贿。《古兰经》上说:“你们彼此不要妄吞财物,也不要用金钱贿赂法官,以致明知故犯地借犯罪而吞食一部分人的财物。”
  回族也反对偷盗抢劫。认为偷盗抢劫的财物,是不道义、不合法、不清洁的,是使不得的。虽然《古兰经》上对偷盗抢劫行为规定得很严厉,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也有极少数人财迷心窍,惟利是图。
  回族经商民俗的特点
  纵观回族的经商习俗,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回族人民敢闯敢干,不死守家门,不愿受穷,不甘落后,志在四方,敢于走出去闯荡。“东进西出,北来南往”,天南海北,无所畏惧。有的逐步向城镇和自然资源较好的地方扩展,由封闭式逐步转变为开放型。如唐、宋时,回族先人集中在长安、泉州、杭州、扬州等地,元代回族人已遍及天下。就一个局部地区来说,回民也是不愿在当地受穷,而积极探寻更好的生活出路,哪里能赚钱就往哪里走,有的一去就是多少年,有的就在新的地方长期定居下来。如60年代宁夏南部山区不少回民因当地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就走西口,上新疆。甘肃临夏有四百多户回族在西藏拉萨定居经商,有两万多妇女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走出家门,上街、外出做生意,从事商业活动。宁夏1993年有五万回族妇女冲破世俗观念,走出家门,投身商品生产。
   第二,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回民经商,都有一个光荣的传统,就是勤俭节约,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从做小生意开始,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后再扩大生产,用滚雪球的办法发展经济,如有的带一袋子干粮,赶上毛驴从事长途贩运,日夜兼程,一次行程几百里;有的抓发菜的回民带一把抓子,背上行李锅碗,起早贪黑,风餐露宿;在寒冬腊月临时挖一个避风洞用柴烧一烧就睡一夜;有的到汉族聚居的地方做生意,天天吃干粮、喝水,一连好几天不吃饭,也能忍耐;有的从卖一张羊皮开始,发展成为万元户;有的从卖羊杂碎开始变成万元户。回民有钱后,注意节约,精打细算,特别是婚丧嫁娶等注意厉行节约。更值得称道的是回民乐于从事慈善事业,对穷人愿意互相帮助,对无保障的老人和孤儿及其他极贫户,给予捐赠和施舍。
  第三,回族人民自信、自强、精明、能干,“善商贾之道,精于计算”。由于历代统治阶级对回族的歧视,回民在逆境中艰难地生活下来,养成了一种自信、自强的精神。在经济活动中,为了生计,不得不变得精明能干,精打细算。直到现在,回族人民由于经常外出做生意,信息较灵,效益较好,但是回族由于生活习惯等问题制约,到有些地方做生意不方便,生产门路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