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扶持政策很难享受 2005年,北京市民政局制定的《北京市民政局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凡属资助范围内、符合资助条件的,由法人(非政府机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举办的,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满一个月的托养人员实际占用床位数,每月每张床位补助100元。4年之后,北京市民政局与财政局又联合出台了《关于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办法》,将原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标准从50~100元提高至100~200元。据上述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民办养老院收住一个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现在可以得到200元补贴,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得到300元补贴。 2008年,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资助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对新建、扩建的乡镇(地区办事处)养老服务机构的资助办法。2009年,《北京市给予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支持试点单位征集文件》中提到,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类型、建设方式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新建、扩建护养型养老机构每张床资助16000元,非护养型养老机构每张床资助13000元;利用其他设施改建的护养型养老机构每张床资助10000元,非护养型养老机构每张床资助8000元。去年年底,《北京市给予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支持试点单位征集公告》(下称“《公告》”)里再次重申了这一政策。 然而,很多民办养老院向《中国经济周刊》反映,它们压根享受不到这一政策的资金支持。 “这个政策出来后,老百姓都以为我们民办养老院从政府那拿了很多钱,实际上我们没有拿到这个钱。”宋玉梅很想跟老人们解释清楚这个事情。 《公告》提到,要享受以上政策,申请人要具备这样一个资格条件:经市或区(县)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由法人(非政府机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采用自有土地或房屋、土地使用权人和投资人合作建设、租用现有设施等方式新建、改建、扩建或装修改造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 宋玉梅说,目前北京市压根就没有几个民办养老院能够享受到这个政策,因为有个门槛摆在他们面前:“土地必须自有”。 宋玉梅称这一门槛为“秘密的条件”。事实上,除了几个地产公司办的养老院能够满足“土地自有”的条件之外,其他民办养老院基本上都不满足这一条件,因为它们的土地都是租的。 资金扶持政策的好处多半给了公办养老院和自有土地的地产公司,对此,宋玉梅有些不解。 伤不起的老人,伤不起的养老院 按接收对象划分,养老院可分为护理型养老院、助养型养老院和居养型养老院三种。其中,以接收失能、失智老人为主,提供长期照护的是护理型养老院。北京往往把护理型之外的养老院统称为普通型养老院。 不过,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护理型养老院并不多。像文章开头童奶奶那样需要护理的老人,很多养老院确实不愿意收。记者以家属的身份咨询时,甚至有养老院听说老人不能自理后,直接就把电话给挂掉了。 部分养老院也认为,护理型养老院还面临着一个道义上的风险。王小龙说,“比如老人骨质疏松,他走着走着,他可能就坐到地上,出现骨折之类的问题。这种事情如果去打官司,法官还是以弱势群体为主,不管你有理没理,对还是不对,总而言之都是你来赔钱,这个道理和医院是类似的。你说你有道理,那你也多少得赔点钱。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做养老院的原因,说的人很多,但真正做的人很少,持续做的就更少了。” 十三陵温馨老年公寓院长宋玉梅说:“家属觉得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就是进了保险箱,不能出任何问题。但老人腿脚不便,要出点问题实在是很难避免。难道老人在家养老就一定不会出问题吗?可是他们在家出了问题可以,在我们养老院出了问题我们就被千夫所指。” 类似的问题,在最近上映的电影《飞越老人院》里边就有反映。 不过,更让宋玉梅心有余悸的还是她所说的“讹人的家属”。她向记者举了个例子:一位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的家属,选择的是“一对四”护理服务(即一个护工负责照顾四个不能自理的老人),护工在照管别人的时候,另一个老人大小便失禁,被其家属拍了视频。最后,合同期满,家属拿出这段视频,以“弄到网上去”相“要挟”,要老年公寓退还老人的入住费用。 在宋玉梅看来,这种道义上的风险比资金短缺还可怕。 不靠养老赚钱的养老院 “入住养老院,套房需要交120万左右的押金,标准间要交70万~80万的押金,这部分押金,3年之后才能退。”这是北京市昌平区太申祥和山庄(国际敬老院)的规定。 类似的规定,在朝阳区将府庄园敬老院也存在,只不过在这里,押金有着另外一个名称——应急保证金。这样的应急保证金,“单人间20万,夫妻间30万。”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押金高的还有此前被评为四星级养老院的太阳城银龄老年公寓。入住该老年公寓,最低需要交10万元的押金。 入住养老院为何要交这么高昂的押金呢? “北京高档敬老院都会有押金的,不住了可以退回,老人急需用钱的话,我们可以从里边垫付。”将府庄园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说。 而太申祥和山庄(国际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给出的回答却是,“不清楚,这都是领导的事”。 除去押金,这些养老院怎么收费?据太申祥和山庄的工作人员介绍,入住老人交了押金之后,每月除了500块钱左右的餐费和水电费之外,就没有别的费用了,甚至一般养老院都收的床位费都可以免去。而在将府庄园敬老院,一个能自理的老人,入住每月最低得花费6200元,其中5300元包括房间使用费,还有一些基本的服务费。餐费是额外的,每人每月900元。此外,护理费是单收的,每月在2100~5100元不等。这里还有居家型的三居室,价格在300多万,一签就签50年。不过,该养老院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的收费标准却是1100~7500元/人/月。 如此高昂的押金,入住该敬老院的,又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企事业退休老干部比较多。”太申祥和山庄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一位养老院业内人士介绍,收取高额押金的太申祥和山庄这样的运作模式其实叫“金融养老”,即在入住养老院之前,一般都需要交几十万、或者上百万的钱给敬老院做押金。走的时候,再把钱退给养老对象。“这样做是为了‘拿钱炒钱’。”该业内人士分析道,“这些钱很可能会拿去做投资,即便把钱存入银行,也有很好的收益。” “它们是这么玩的。”该业内人士总结说。不过这还只是其中的一种“模式”,还有一种“模式”是房地产商做养老院,叫“养老地产”。“太阳城银龄老年公寓、将府庄园敬老院就是如此”。 “国内通过地产做养老院的都是把自己的房子改成养老院,里边有高尔夫球场、桑拿、会所、别墅,一般都在郊区。但它们成功的不多,因为它们做得不合老人的需求。”在该业内人士指出。 公办民营的呼声和质疑 《中国经济周刊》实习生赵剑云白朝阳|北京报道 民办养老院成本过高,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在王小龙看来,中国的养老院未来应该多发展“公办民营”模式。“比如在小区里多建一些养老院,然后让比较优秀的养老院和管理团队来经营。这样,一方面服从市场原则,同时承担社会义务,拿出一定的床位留给‘五保户’、‘军烈属’这些需要特殊保障的老人。” 汇晨的探索 “对这样的养老院,政府还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在里边。经营这一块完全委托给社会力量(专业的组织)去经营。采取委托经营和合同承包的方式。”北京市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 “而现在是政府全管,政府等于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又做教练员。这个我觉得是不合适的。政府应该就做一个资源和服务的提供者及市场的监督者,而不是市场的经营者。”王小龙说。 事实上,“公办民营”养老模式也是国际社会福利服务的主流趋势。为了改变传统养老院由政府包建包管、财政高额补贴的管理模式,北京市在最近几年也在学习国外的管理模式,并对“公办民营”模式做了一些探索。 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组织人员于2005年12月—2006年11月就“北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课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早在2006年,在北京市民政局备案的“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就已经达到了19家,在数量上占到了全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总数的8.3%,涉及房山、通州、丰台、门头沟、昌平、海淀、朝阳等7个区县,床位总数2416张。 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显示,2007年的北京汇晨老年公寓就属于“公办民营”,它与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第四社会福利院、第五社会福利院一样,都隶属于北京市民政局。 据北京市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政府投资那么多公办养老院,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编制,编制体制也不好解决。”养老院那么多人,“编办不可能给你那么多编制”。这也是当初建立汇晨老年公寓的原因。 对公办民营养老院的争议,也恰恰因汇晨老年公寓而起。 背道而驰 民办养老院对“公办民营”模式翘首以盼,是希望政府将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把经营权、管理权、服务权交由企业、社会组织等非政府部门或个人,吸收民间资本,转变经营机制,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独立法人实体运营,并通过这样的模式,降低社会力量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进而压低养老院的入住价格,吸纳更多老人入住。 然而,入住汇晨老年公寓,费用并不低。记者以家属身份致电汇晨老年公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能够自理的老人入住该老年公寓,一个人每个月也需要5000~6000元的花费。 对此,王小龙直言,“它的收费一点也不比我们低”,而且“承担的社会义务很少”。 2005年年底,北京市就出台的《关于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模式加强监督与管理的通知》指出,实行“公办民营”模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应保持福利服务性质,“三无”、“五保”老人和孤残儿童的供养水平要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并逐步有所提高;要预留为本区域其他困难老人提供福利服务的空间。 但实际上,据汇晨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介绍,汇晨老年公寓并没有按照《通知》的要求接收“三无”、“五保”老人或其他困难老人,甚至完全自理的老人也不一定接收。保持福利服务性质的要求,成了一纸空文。 “北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课题组在名为《加快实现北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对策研究报告》(下称“《报告》”)里直言:“部分社会经营者追逐经济利益的行为明显。极端的表现是:养老服务机构‘既不服务本地的老人,也不服务没钱的老人’。从对象选择看,‘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瞄准的是市区老人而不是辖区内的老人,是收入较高且稳定可靠的老人而不是经济拮据的老人。”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等人在《报告》里呼吁:“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应担起更多的福利养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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