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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捡3000元现金后上缴 警方没开收据惹担心

 万何? 2012-08-01

市民捡3000元现金后上缴 警方没开收据惹担心

2012年07月31日07:48三秦都市报[微博]谢斌我要评论(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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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捡3000元现金后上缴 警方没开收据惹担心

捡到包的李先生担心没人认领失物 本报记者 李宗华 摄

7月29日晚,市民李先生捡到3000元现金交给了派出所,但派出所只给他做了立案登记,没给收据和清单。他担心如果没人认领,这钱该如何处理?又有谁来监督呢?

晚上10点马路上捡了个包

李先生在火车站附近开了一家小宾馆,7月29日晚10点左右,他照例在路口为宾馆拉生意。不经意的一眼,李先生发现了路中间有一个拉杆包。

“谁会把包忘在了这呢?”李先生虽然疑惑,但转念一想,失主会找回来的,可当他去火车站附近转了一个多小时回来后,发现包还在马路中间。李先生心想,把包放在马路中间也不是个事啊,就和一旁的街坊们一同把拉杆包拉到了路边,希望可以在包里找到失主的证件。

没等见失主把钱交给派出所

“我们把包打开后,看见里面有衣服,看样子像是个小两口的行李。”李先生说:“最重要的是衣服中间还有两包钱。我看了一下,有一块的,五块的,十块的,一共3000多元。”

等了一会没见人来,李先生就将包拿回了家。从家出来后,李先生就又返回到路口一边等失主,一边和街坊们下棋,等到第二天凌晨,失主还是没有出现。

“后来有人打了110报警电话,公安站前分局西广场派出所就出警过来查看。我和一位看见我拾包全过程的目击者就一同去了派出所把包交给值班民警。”

只做立案登记让他觉得不安

“到了派出所,民警让我写了一个捡拾包的经过,给我做了一个立案登记。”李先生说,他回到家已经是30日凌晨1点多了。

回家后,李先生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觉得如果是涉案的财物,执法机关都会给出具暂扣单,但对于拾到的东西咋处理他就不明白了。

“我总是觉得派出所应该给我写个收据或是列个清单之类的,如果失主很快找到,对谁来说都是好事,如果找不到,这钱该咋处理?万一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该咋办?谁来监督呢?”这个问题折磨了他一夜。

派出所:没明文规定出单据

昨天,记者来到公安站前分局西广场派出所,一位姓谢的民警说:“李先生担心的问题,我们还没遇到过,一般情况下,贵重物品肯定有人来认领,但也有些衣服之类的存在没人领的情况。”

记者见到了昨晚值班的白警官,他说,“我们接到电话就出警了,找到这两人后,带着包到了派出所后,让他们分开写了捡拾经过。并当面清点了包里的东西。这些都有全程的监控。不会擅自挪用的。”

记者又问这些捡拾的东西到了派出所后如何处置,他说一般都交到失主手中。如果暂时找不到失主的话,根据以往经历,就交到西安市公安局。对于用不用给捡拾人写个相关收条时,他说:“这个是不需要的,因为法律暂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关于丢失财物上缴派出所如何处理,记者询问了西安多个派出所,有的说找不到失主将会上缴国库,有的说会一直存放在派出所,答案虽然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不需要给拾物人开具收据或清单。

困惑咋解决邀您来说说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大家也许都还记得这样的歌谣,大家都知道该把捡到的财物交给警察,但正如李先生的经历,如果不交,属于侵占他人财物,如果交了警察,出现贵重物品没人认领咋办?这些物品该如何处置?假如出现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情况,谁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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