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期待景区门票价格合理公正

 智慧旅游519 2012-08-22

    公众对于景区门票的关注点,除了过高的价格以外,还有一个非常集中的疑问,就是凭什么定价这么高?依据是什么?向广大游客收取的门票收入都干吗去了?

    这就面临着一个关于景区门票从概念上“较真”的本质性问题:“景区门票到底是什么”?是景区资源补偿费?还是景区运营成本?是景区环境保护费(税)?还是景区后续发展建设费?等等。总之,只有明确了景区门票内涵,才谈得上评估景区门票价格高低的科学依据,才能实施对门票收入使用的公开和监督,没有这样一种顶层设计,面对一轮又一轮的公众不满和舆论热议,管理部门和景区都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既无法向公众彻底解释清楚,也无益于从根本上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向和出路。

    景区门票是什么?

    凡是收费,都得有个“说法”,看电影得有个电影票,坐火车得有个车票,“过路费”是偿还公路建设贷款等建设资金的,“机场税(费)”明确说是用来支持各地机场建设的专项经费,那么,景区门票又是什么呢?

    作者认为,笼统来讲,门票是景区向游客收取的,用于维护景区资源环境保护、正常运营成本和后续发展资金的费用,游客支付景区门票费用后,将获得一定时间内的景区资源环境享受、游览及景区设施和服务的综合性旅游产品。对于免费景区来说,则是由各级财政承担门票费用。

    也就是说,游客购买门票并检票进入景区,相当于和景区之间的服务合同发生效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贯穿于从购票到游览的全过程。

    从长远来看,景区游客中心等公共服务处,需要有告示,告知游客收取景区门票的主要用途,并告知游客购买景区门票后所获得的游览休闲权益和保护景区资源环境、服务设施等的义务,使得游客对此认可后,再决定是否购买门票进入景区。从长远来看,需要出台景区管理规定,明确购买门票和检票的简单过程,并将此行为视为景区和游客之间合同关系的建立和发生,也就是说,不论景区门票价格高低,购买门票应被视为游客的一种自愿消费行为。

    一旦确定了景区门票的内涵,就为景区门票定价找到了合理的依据。比如,自然、文化世界遗产地景区,由于其资源的珍稀性和保护的严格性,加上景区的容量有限,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敏感性较高,保持和维护生态环境的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景区门票定价较高有其合理性:在一些旅游承载力有限的景区,为了适度控制旅游人数,像拉萨布达拉宫、敦煌石窟等景区,还不得不采取每天限购门票的特别措施;再比如,一些山岳型景区面积较大,盘山公路、旅游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贷款压力较大,人力资源成本也较高,这样,这类景区为缓解经营压力、尽快使景区的发展步入良性循环,也可能会采取较高的门票定位;还有就是各类大型主题公园类的景区,多数由社会民营资本投入,建设成本大,可选择的娱乐项目比较丰富,设备维护费用高,在旅游消费中可以被视为高消费产品,其门票价格定价高就更不足为奇。

    目前,一些景区,特别是国有资源类型的核心景区,门票价格确实有些过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核心旅游景区凭借其垄断资源优势地位,抓住游客到一地旅游奔着景区而去的刚性消费状况,采取了“店大欺人”的不友好做法。另一方面,是一些核心景区所在地政府,把作为国有公共资源的景区作为地方牟利的工具,不顾景区长远发展,不顾当地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效益,两眼紧紧盯住景区门票这一短期的局部利益,把景区门票当做源源不断的印钞机,于是,景区门票价格节节上涨。

    门票收入用到哪儿了?

    这就回到了本文开篇所提到的门票收入的使用问题,如果说门票收入用于维护景区资源环境保护、正常运营成本和后续发展资金的费用,这属于景区维护和发展的正常费用,社会是可以理解和认可的。但是,问题就在于,目前许多核心景区,门票收入经常被作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重要来源。景区所在地政府对于景区门票收入采取的多是“收支两条线”的做法。作者曾经调研了国内较多的门票收入超“亿元”乃至“十亿元”的景区,发现其中一些景区服务设施老化严重,甚至有安全隐患,闲谈中问及他们管理层和一般职工的收入,也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多。景区一年门票收入这么多,钱都到哪里去了?

    面对舆论对门票价格过高的指责,许多景区真是有口难言。景区不过是过路财神,按照地方政府对景区门票“收支两条线”的机制,所有景区门票收入都由当地财政统一支配,景区任何一项开支都还要按照“一事一报”的要求另行申请。调研中发现,景区当地政府每年算是返还门票收入性质的、用于景区维护和发展的费用,最多不及景区门票收入的三分之一,少的只有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景区门票收入的大多数都被挪作他用。而且,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对于核心景区门票这台“印钞机”的运转高度重视,除了日常监督、审计,有的地方财政委派专人蹲守景区票房全天候监管,更有甚者,为了加大力度,直接任命地方的财政部门领导兼任核心景区的主要领导,全面加强对这台“印钞机”的监管。

    很多地方把景区视为摇钱树,既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一方面是景区门票价格和收入成倍增长,门票收入源源不断地被挪作他用,另外一方面景区资源环境破坏严重,设施老化,安全隐患频现,职工收入可怜,游客到景区享受的环境和服务每况愈下,景区所在地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口碑较差,这样的景区发展能够持续吗?

    如何持续发展?

    为此,要解决景区门票价格的问题,除了近期通过价格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以外,长远来看,需要还景区门票自身一个公道,按照“来源于景区、使用于景区、回报于公众”的思路,通过法规,明确景区门票主要用作支付景区资源环境保护、正常运营成本和后续发展资金之用,把景区门票挪作他用应被视为违法违规行为加以严厉禁止。有了这个基础,也就明确了景区门票收入只能用于景区自身维护和发展的相关费用。

    作为国家公共资源类的景区,不论景区管理机构是政府性的还是参照行政管理的事业单位,都需要参照国家公开“三公”经费的做法,及时公开景区门票收入及其用途,接受社会的监督,这对景区自身也是一个解脱。也就是说,必须摒弃核心景区资源作为国家公共资源被片面地方化的倾向,景区必须摆脱作为地方牟利工具的尴尬局面,从为地方财政打工的被动位置解脱出来,面向景区可持续发展,面向公众利益做好服务。

    尽管解决景区门票问题面临很多困难,但是,方向和出路已经很清楚,只要各方达成共识,通过坚持不懈的齐心努力,促使景区门票正名和公开化的机制得以建立,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门票收入的使用就可望逐步步入理性的轨道,这也是事关我国整个景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事。

    (作者单位:山东省旅游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