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神应真经 一
1.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 四柱天干俱属阳者,而犯刑克者,少年须失阴尊。 2. 阴覆全逢,不见阳尊老寿。 四柱天干俱属阴者,而犯刑克者,阳尊非寿也。 3. 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 四柱日干十二运,坐长生,或长生之地支,三合得局,如甲日干,亥为长生,而三合亥卯未于命局,或逢天德贵人,或天干五合合化为喜神者,乃世世长年也。 4. 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须夭贱。 命局四柱逢地支三刑,及天干相克,则为夭贱。 5. 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 时柱克破日柱,以支破(即子酉,午卯,申巳,寅亥,辰丑,戌未,相破)较重,干克(天干相克,或天干五生之克)较轻。 6. 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失。 命中带死气刑者,多官灾,衰气带杀者,多恶难,天干主近,地支主远。 7. 两分交战,识取尊卑。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干支上克下,则顺,下克上,则逆。逆者,战也,即四柱干支,地支不宜克天干也。 8. 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 日于丙戊丁甲人,戌亥时夜生者,多为道士僧人。 9.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 日柱庚辰、庚戌、戊戌、或戊辰,魁罡贵格,如见官星,为狱官,若临衰、死之地,且有刑克者,为屠狱,不义之人也。辰戌乃魁罡之地,忌与官星同处。 10.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 寅为功曹,主曹吏;申为传送,主道路;甲为青龙,主文书;庚为白虎,主道路。四柱地支寅申,又见天干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 11. 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子午为阴阳二路,四柱地支子午,又见天干庚甲,主他乡谋立。 12.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癸为玄武,乙为六合,壬为天后,卯酉为私门,四柱癸乙壬逢地支卯酉者,多奸私。 13. 乙辛丁巳亥酉,阴人之事常有。 乙为六合,主私,辛为太阴,主暗,丁为玉女,主奸,巳亥为门户,此天干地支俱主阴,四柱逢之,常有口舌是非之事。 14. 干神支墓,须详上下吉凶。 地支辰戌丑未四墓库,凡入墓有气者为库,无气者为墓。 15. 德合与十干相逢,亲于远近。 德合者,阳干甲丙戊庚壬,自处之,阴干乙丁己辛癸,合神也,取干四柱远近,而言之。 16. 甲寅辛未,定因官事刑凶。 寅为功曹,主公吏曹官,甲木见辛为正官、未为墓库,运到辛未,辛金克木,且为官星入墓,主官讼。 17. 癸未庚申,必为盗贼亡没。 癸为玄武,未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癸为贼神,未为墓库,遇庚申,为贼神入墓,乃白虎犯身,主盗贼而亡或盗贼败之兆。 18. 火逢盛土,见庚而生自途中。 庚为白虎,主道路,火逢盛旺之土,而遭庚午,庚子,庚辰等,定生在道途也。 19. 戊己忌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日干戊己,月令卯寅木为死令,无气之地,主有大疾,或四肢风病,或瘫痪之疾。 20. 丙丁亥子,投于江水波河。 丙到亥,丁到子,为绝地,丙日主见亥时生,丁日主见子时生,主投河而没,若四柱干支有合可解,惟一生多眼目命。 21.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庚辛,金也,主肠肺,巳午,火也,主心。如庚午日,见辛巳时,主男女多心血病也,乃下火克上金。 22. 甲申乙酉,小儿风病肝经。 甲乙木命,见申酉日或时支,主小儿多肝病也,甲乙木主肝,申酉金克之,乃肝经受邪。 23.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筋骨病。 寅卯木,属肝又主筋骨及四肢。庚辛金命,见寅卯日或时,为金克木,主筋骨之疾,或四肢之痛。 24. 门中有土,土金而腰脚须沉。 卯为日出,酉为日入,故言门户,及主关格。己卯,己酉日时见之,主腰脚沉带。 25. 甲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 四柱内见甲,又巳加临刑克者,则主臂肢有患。 26. 丙丁岁月,癸壬遇而眼目有疾。 丙丁火命,能照物象,为眼目。若逢年月时壬癸水克,主眼目之疾。 27. 甲乙若见庚辛,忌疾生于头面。 甲乙木命,主头面。若逢庚辛金来刑克,则主伤于头面。 28. 水土同来寅卯,平生隔气风痰。 日干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主风疾之病,乃木克土,壬水见寅卯为病死之地。 29. 再入天罡,小肠腹急。 壬辰、戊辰为天罡之位,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再逢一辰位,主男小腹急疾,女则血病。 30.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参详,依经用法。 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有所主之疾,甲乙木主头面,丙丁火主眼目,戊己土主脾胃腹肚,庚辛金主筋骨四肢,壬癸水主膀胱肾。又子丑为足,寅亥为膝,卯戌为中隔,辰酉为肚,申巳胸背,未面,午后。另金主肺,木主肝胆,水主肾,火主心,土主脾胃,日柱干支受克,或命局五行偏枯或过旺,则易灾疾。 31. 东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东方龙木,不爱金,西方白虎金位,不喜木也。命局金木交战者,主出忤逆之子,如甲申、乙酉,或庚寅、辛卯。 32. 西北壬南,必见波涛之客。 水火相伤,各离本位,如丙子,壬午,甲申,乙酉,庚寅,辛卯,丁亥,癸巳,命局见之,主波涛南北之人。 33. 壬多艮坎,道土须尊。 坎者子也,艮者丑也,如壬癸水立于子丑,且水多坐空亡无气之地,定出僧道九流之士。 34. 戌亥连阴,家生盗贼。 戌亥为天空,壬癸为盗贼,命局壬戌、癸亥全,主门户中出盗贼。 35. 丑中立癸,见甲而释教之人。 丑为十二月之尽,其中立癸,甲为十干之首,寅立于甲,寅为功曹,为道士,丑寅为隔角,上带休囚无气者,为僧道。 36. 乙犯天罡,阴人媒氏之女。 太乙为甲;天罡,辰位也;卯,门户也。六乙生人,(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日柱),地支卯辰全者,主门户出阴人、媒人、产婆、药婆等。 37. 甲乙同来寅卯,定出长发师姑。 甲乙生人,见寅卯,或甲寅乙卯全者,定出长发师姑,木多繁盛矣。 38. 庚辛申酉同方,必亡于兵刃。 庚辛、申酉金者,或立于旺乡,或巳酉丑全者,运行至申酉金方,见兵刃而亡。 39. 当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伤,岁刑足病。 六庚为白虎,见寅卯,甲申得庚寅重,庚寅得甲申轻。岁刑者,庚寅日,岁到丙申,当有口舌官事,如克身,当有足病。 40. 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难安。 六丙为朱雀,六壬为天后,如命局见之难以安静,主有饶舌之事,啾唧不安之象。 41. 戊己朝仁田宅,而肿疮狱讼。 六戊生人到寅,六己生人到卯,或见甲乙,即戊寅己卯又逢甲乙之运,则主田宅狱讼之事。 42. 癸丁加于干位,鬼贼心血常行。 癸丁生人,防小人鬼贼交侵,及见心血之疾。 43. 青龙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祸。 甲乃青龙,甲申或甲见庚,乙乃六合,乙酉或乙见辛,主尊长有小人之灾患,乃金克木也。 44. 太阴失路,多生妇女之忧愁。 辛为太阴,主妇人之象,失路者,即不得旺相之位,而坐休囚死之地,即日干辛逢未、午、巳、辰、卯,多防阴人灾害。 45. 天后狂情,到魁罡忌于身厄。 壬为天后,见辰戌土又见寅者,主身厄难也,壬水见寅为病地,辰戌土克壬水也。 46. 六癸还生,四柱旺相,鬼贼奔流,休囚肾病。 六癸生人,地支亥子丑全者,局中无土,主奔流而不定。在休囚之地,主肾病。六癸为玄武,为盗贼也。 47. 休囚十干墓地,而久病之源。 五行受克,十干受克,及休囚墓死之地,可知病源之出。 48. 月德双加有合,而十分作福。 月支寅午戌,天干丙辛合;月支亥卯未,天干甲己合;月支辰子申,天干丁壬合;月支巳酉丑,天干乙庚合。为月德贵人及月德合,主有德行贵人助之。 49. 见阳干而贵士多升,遇阴干而阴人助力。 月德贵人乃阳干也,主贵人扶助接引;月德合乃阴干也,主阴人财力之助也。 50. 尊卑同视,十二宫所主何神。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十二宫所主神者,乃十二月将之名也。 51. 三限见详于四柱。 年月日时,分于三限,言其贵贱吉凶。 52. 鬼从生旺,后生兮,贵气峥嵘。 鬼即官也,衰者为鬼,若行旺地,作福,凡四柱中遇鬼,逢生旺之处,即主贵气峥嵘。 53. 进退干者,识辨兮,要明得失。 支生干,则进,干生支,则退,明其平生得失也。 54. 全逢本卦,相应而自出尊显。 木人得地支亥卯全者,金人得巳酉丑全,火人得寅午戌全,水人得申子辰全,土人得辰戌丑未全,或木命得寅卯,火命得巳午,金命得申酉,水命得亥子,土命得辰戌丑未,皆本卦也,如逢生气者,乃富贵矣。 55. 返战无功,定乃出军人作贼。 火人得申子辰三合水克,水人得辰戌丑未土克,土人得亥卯未木克,木人得巳酉丑金克,金人得寅午戌火克,或火命得亥子水克,水命得辰戌丑未土克,土命得寅卯木克,木命得申酉金克,金命得巳午火克,即卦克日主,定出军人作贼。 56. 命前台月,再立墓坟。 即阳干前一位,阴干后一位。 57. 命后一辰,家宅难寻。 命后一位为破亡,即阳干后一位,阴干前一位,如命后逢之,家宅难为建立,见之,难立家亡。 58.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忧患焉。 如四柱地支酉戌全者,多与小人奴婢忧患焉。 59. 丁旺巽坤,女子诗书好酒。 丁未好酒之女,丁酉孤女,丁巳诗女,丁卯玉女,如丁未,丁巳生人见全者,主女子好酒、诗书,且貌美之女也。 60. 龙常未亥寅卯同,经商利赂绵绵。 辰为贵龙,酉为太常,辰酉相合,再加未亥或寅卯,主经商利赂,绵绵不绝。 61. 甲乙壬癸全逢,主作烟花之女。 甲乙木也,壬癸水也,水木太和,则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门户出花之人,及水旺则泛,火盛则花繁而无实也。 62. 艮金瘦小,离坎高雄。 艮者丑寅,金者申酉,丑寅申酉地支者,主人瘦小,乃木土金,其质不广。离者午也,坎者子也,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气,主人高雄壮,乃火炎高、水势涨也。 63.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 丙丁火人到申酉之地,或壬癸水人到寅卯之地,主口舌生疮,生是非。 64. 子午阴阳盛衰,两分卦兆。 子为水,午为火,不可盛,亦不可衰,盛则太过,衰则不及,火太过则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则无光。水太过则太泛,泛中有流,遇土则有滞。大凡五行,只求平均、中庸,不过盛,亦不偏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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