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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一妇女美容整形术后出现不良反应

 龙南 2012-08-29
近日,51岁的延吉市民金花就一个月前在延吉市金光善美容医院做了自体脂肪移植除皱手术后,产生面部不良反应,到本网投诉并求助。

    患者认为手术失败导致不良反应

    金花来到报社时一直戴着口罩,说怕吓到人,在记者的要求下,金花摘下口罩,将额头、两侧太阳穴及唇部上方一些凹凸不平的痕迹指给记者看,仔细观察,可以发现金花面部确实一边高一边低,唇部上面还可看到细密的针眼。

    据金花介绍,六七年前,她曾在该医院做过额头除皱纹手术,当时也是自体脂肪移植手术,记得两三天就恢复了,所以今年她又选择了这家医院。

    7月21日,她与院方一位朴姓医生签署了美容整形手术同意书。当时,她要求做自体脂肪移植除皱手术,包括眼部周围、上唇部等处。手术第二天,她的面部就肿了起来,照镜子一看,她吓了一跳。“这根本不是自己啊!”记得朴医生当时告诉她,三天后能消肿,她就想等等看。

    三天后,金花的脸部肿得更厉害了,她就去医院找手术医生要求退款。朴医生告诉她,面部红肿是正常的,术后有恢复期,轻的几天,重的可能几个月。金花认为,她以前做的手术三天就恢复了,这次的手术费花了1万元,却出现了不良反应,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于是,金花到州消费者协会美业投诉中心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投诉,希望医院退还手术费,并给予相应补偿。

    院方认为是术后恢复期的正常反应

    8月20日,记者与延吉市金光善美容医院院长金光善取得了联系。金光善表示,对于这次事件,医院没有责任。当时,双方在协议上已经约定“所有的美容手术均有受术部位红肿,恢复期(轻者1至3个月、重者6个月至1年左右)”。金花当时是看过的,而且也按了手印、签过字的。

    金光善称,现在不能给金花退手术费,先让金花恢复一段时间后,再看效果。因为在协议上写明“手术虽然医师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由于个人审美观及自身体质上的差异和现行医疗水平有限,可能出现并发症或不满意的结果,一年内可以在本院修整,修整手术只交耗材费,但手术费、医疗费一律不退。”

    8月21日,记者采访了州消费者协会美业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已经受理了金花的投诉。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整形美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不能马上对此投诉做处理。同时,该中心已协调延吉市金光善美容医院负责人,了解了当时手术前和手术后的情况,将组织相关美容专家,讨论此例投诉案例,以期双方达成圆满解决方案。

    延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称,已经受理了金花的投诉。他们将到该美容医院了解医生在整形手术中的相关细节。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信息来源《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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