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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抄论文将被处分

 Me_萌兔兔 2012-09-06

北京晚报讯(记者代丽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日前公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将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其中规定,抄袭论文、不赡养老人、赌博、包养情人等不端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分。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大类。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警告期间为6个月,记过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为24个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当年的年度考核时也要受到限制。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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