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 画/ 李晓宜
9月16日,郑州市公务员局传来消息,今年郑州市将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这意味着今后公务员手中的“铁饭碗”将被打破。按照《河南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将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及辅助性职位采取职位聘任办法。(9月17日《郑州晚报》)
说到聘任制公务员改革,不能不提深圳和温州。
深圳早在2007年就开了公务员聘任制的先河,2010年,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部分公务员“官帽”被摘掉,“铁饭碗”变成“瓷饭碗”。
2008年起,温州市在全省率先试行公务员聘任制。但它有别于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尤其是抛出“高于一般委任制公务员数倍的薪酬”的“绣球”。一般委任制公务员的薪酬本来就不低,高出数倍是一个什么概念?那就是高薪。在机制上取得突破的同时,也在薪酬上有了“大的突破”。前者的突破值得肯定,后者的突破便有变相涨酬之嫌。有人提醒,须警惕制度创新异化为“制度创薪”。公务员聘任制本来内涵了公务员制度的创新,然而有高薪作保障,倒是打破了“铁饭碗”,却又送给了“金饭碗”。
深圳和温州的公务员聘任制,都是把部分公务员岗位拿出来进行“聘任”,并不涉及所有公务员,比如所谓的“委任制公务员”,这就使得聘任制的作用发挥有限。这次,河南省将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及辅助性职位采取职位聘任办法,同样也是对一部分公务员岗位实行聘任制。说白了,目前实行的公务员聘任制尚是“体制外鲇鱼”。
向来,聘任制公务员被称为公务员队伍里的“鲇鱼”,以期发挥“鲇鱼效应”。可是,从各地的聘任制公务员成效来看,确实是条“鲇鱼”,但还游离于“体制外”,对根深蒂固的公务员制度并未形成根本性的影响。
真正的“体制内鲇鱼”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目前,退出机制尚是雾里看花,虽然有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的规定,但遭遇“执行难”。只有进一步畅通“出口”,让体制内外的鲇鱼更活跃,才能更好地发挥“鲇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