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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认证申请书填写细节要求(GJPC.CN)

 昵称jE0rN 2012-10-17

药品GMP认证申请书填写细节要求


a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应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一致;
b
、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应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一致;
注意:企业填报的联系人应熟悉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联系方式应有效、快捷。
c
、企业申请认证范围应在《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
d
、企业申请认证剂型应与该品种的注册批件剂型一致;
e
、中药丸剂申请认证时应展开,: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微丸、糊丸、蜡丸)
注意:相近剂型的确认-----喷雾剂和气雾剂、合剂和口服液、口服液和口服溶液剂等等
f
、认证品种中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激素类、抗肿瘤药、避孕药、放射性药品应注明;
g
、原料药认证应注明原料药名称;
h
、既有口服也有外用的制剂,外用的应在制剂后注明外用。
i
、医用氧企业认证申请范围应注明气态、液态;
j
、中药饮片企业认证申请范围应明确饮片的炮制方法,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炮炙(炒、烫、煅、制炭、蒸、煮、炖、燀、酒制、醋制、盐制、姜汁炙、蜜炙、油炙、水飞、煨),粉碎(不包括直接口服饮片),包括毒性饮片的净制、切制、炒制与蒸煮
k
、企业申请认证范围有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的应予以注明;
m
、企业申请认证范围有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提取车间的应予以注明。
注意:企业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委托生产的应在安监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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