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股权转让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权转让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权受让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甲方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2甲方拟将其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受让上述股权。
3.乙方拟将其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受让上述股权。
4.股权受让方已向股权让方委托代理人定金万元。
为了明确方的权利义务,保证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1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1.2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1.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丙方即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并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1合同各方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2.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如下:年月日,股权受让方支付股权让方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万元(的定金);年月日,股权受让方支付股权让方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万元;年月日,股权受让方支付股权让方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万元;年月日,股权受让方付股权让方转让价款万元留置如因各股权受让方按照上述约定的时间向相应股权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1合同各方在此于本合同生效日和股权转让基准日时各自向对方陈述和担保:
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1.2合同各方拥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而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不存在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
3.1.3合同各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其签订本合同,而其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代理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
3.1.4合同各方已向其它各方透露其所持有任何政府部门的或来自任何政府部门的、与本合同所预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一切重要文件、说明及资料,而且其以前向其它各方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并无在重大事实上有任何不真实的
3.1.5合同各方不存在与本合同规定事项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3.1.6于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的条文即构成其在法律上有约束力的义务
3.1.7无论是本合同的签署还是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3.2除上述声明外,股权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和股权转让基准日特此向股权受让方做出以下陈述和担保:
目标公司是依法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拥有所有其全部资产的法定的和完整的所有权,资产没有和不涉及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转让股权所涉及财产全部(如适用)处于良好的维护和运转状况目标公司不欠付股权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款项目标公司已支付其人员的所有工资及与其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股权受让方并不需要支付股权转让基准日之前的有关目标公司人员的任何款项。
是目标公司合法的现有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目标公司的100%的股权,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3.2.5股权转让方未以目标公司股权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转让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3.2.6股权转让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3.2.7保证目标公司在年月日之前均为正常运转、经营;截止年月日之前,如果目标公司因国造成损失,股权让方100%赔偿股权受让方的损失,各股杸出让方之间均承担连带责任;截止年月日之前,如果造成损失,股权让方对股权受让方的损失按照%比例赔偿,各股权出让方之间均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方陈述和担保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若有任何陈述和担保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不完整,或没未完成并且实质性影响股权转让的,则任何一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有关事件后10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权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股权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3.各方声明和保证为前提条件
3.6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以上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4.1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当就该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股权受让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股权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以在股权转让基准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就办理工商变理登记事项各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工商变更登记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4.2在股权转让基准日,股权让方向股权受让方移交营业执照等全部证照、公章(包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
5.1在股权转让基准日之前,已书面披露的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承担;未书面披露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让方享有和承担
5.2合同各方特别约定:若在股权转让基准日后发生针对目标公司的就其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已经发生或形成的债权债务纠纷及未书面披露债权债务纠纷,应由股权让方出面,全部费用由股权让方承担,目标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若由于股权转让基准日之前的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及未披露债权债务给目标公司和股权受让方带来损失或由此产生债务,各方在此特别约定由股权让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赔偿给目标公司和股权受让方。
5.3在股权转让基准日之后,目标公司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享有和承担。
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本合同签署后,对合同各方均具同等约束力,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怠于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本合同自各方或授权人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9.3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合同各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书面合同方为有效
9.4本合同各方为了办理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的各项行政审批、备案的需要,可以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但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9.6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各执一份,目标公司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各股权受让方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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