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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阶段,林改如何再发力

 zhjchdck 2012-11-05
攻坚阶段,林改如何再发力
  
    中国绿色时报11月1日报道(记者 潘春芳) 随着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任务的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又站在了新的起点。
  目前,全国已确权集体林地26.77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8%;发放林权证1亿本,发证面积23.69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88.49%,8784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
  承包到户极大地激发了林权承包者对林地经营投入的热情。北京大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在辽宁省开展的一项跟踪调查表明,2000年-2005年,有造林抚育行为的农户占调查总户数的27.67%;2006年-2010年的造林农户比率上升到36.84%。
  同时,承包到户也让一大批林农走上了兴林致富路。据30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2011年,林改县农民人均年收入为6435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1203元,占总收入的18.69%,一些山区林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提升,其中60%以上来自于林业和林下经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开展的“百村千户”调查也显示,林改后,近七成样本农户林业收入为1500元-2500元,占家庭纯收入的5%-10%,最高的村超过家庭人均纯收入的50%。
  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即将“告捷”,国家林业局却敲起了警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处于“攻坚克难期”。
  明晰产权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此外,林改的主要任务还包括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说白了,就是要解决林农的发展问题。
  不过,发展并没那么简单。农民拿到林地后普遍面临“五难”:要发展筹集资金困难;想致富寻求科技支撑难;山林分散,一家一户经营难;防盗、防病虫害、防火“三防”难;信息不灵,闯市场难,一些难题需要“顶层设计”才能破解。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蕾在10月13日召开的2012林业经济国际论坛上说,要巩固林改成果,需要建立相对安全稳定的产权结构,形成以农民意愿为主的发展模式,提高森林资源经营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的资本化运营和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
  林改以来,我国实施的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育林基金减免、林业税收优惠等强林惠林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户营林成本,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也为一部分农户带来了直接的经济回报。这一切都直接增强了林农经营林地的愿望。
  可林木的生长周期少则七八年,多则数十年,林农哪里等得起。有没有周期短、见效快的发展模式?
  答案是肯定的。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广翠介绍,目前国家林业局正在积极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使农民不砍树也能致富。
  据悉,2011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已达2082.33亿元,参与农户5770.45万户。其中林下种植1190亿元,林下养殖597亿元,森林景观利用97亿元,林下产品采集加工197亿元。
  在辽宁省恒仁县,农户大力发展林下人参种植,每亩林地年收益万元以上,仅此一项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
  为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5项政策措施和7项主要任务。
  尽管林下经济的优势已崭露头角,但尝到甜头的林农毕竟还是少数。“百村千户”调查表明,仅有15.7%的农户正在发展林下经济。
  戴广翠说,为了引导农民科学发展、科技兴林,国家林业局已于2008年启动了“百县千村万户”工程和林业科技示范区建设等系列活动。
  可森林管护、病虫害防治、林道建设、造林、营林、种苗生产、林产品加工、销售、物资采购等繁杂的林地经营管理工序依然让单家单户的林农犯了愁。有没有捷径可走?
  答案也是肯定的。林改后蓬勃发展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正在有效解决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难题。
  浙江省安吉县尚书圩村就尝到了合作社带来的好处。村民以自家承包的毛竹入股成立了毛竹合作社。合作社修建了专用林道,使村民砍毛竹的成本每根从5元-7元下降到2元-3元,同时,“抱团经营”也使销售有了保障,农户经营毛竹的效益提高了10%。此外,合作社还“解放”了村里大部分劳力。
  但截至2011年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范围仅覆盖了7.47%的已确权林地,“百村千户”调查也发现,仅7.2%的受访农户加入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对林业专业合作社了解不够”成为40.1%的农户没有加入合作组织的最主要原因,“没有能人带领”和“缺乏资金”也是影响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为积极引导林农,国家林业局正在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方式推广这种模式。去年,200个县被确定为创建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今年又从中筛选出28个典型示范县。
  发展的资金又从哪里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明确鼓励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鼓励搭建市场交易平台及提供政策帮助,市场融资等多渠道投入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目前,全国27个省(区、市)的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3850万亩,贷款金额530亿元,平均每亩贷款1376元。其中,农民抵押贷款面积2186万亩,抵押贷款金额260亿元,平均每亩贷款1171元。有27个省(区、市)成立了县级及以上的林权交易服务机构1065个,累计发生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62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6%。
  “百村千户”调查发现,11%的农户在林改后利用银行贷款或民间借贷资金进行造林,其中75%的农户以自家林木资产(林权证)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也因其融资的“组织信誉”给林业贷款开辟了绿色通道。2008年,浙江省庆元县隆宫乡创新竹木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初筹得启动资金70万元,如果全部存入农信社,合作社可向社员提供700万元的贷款担保总额。而单户林农的林权抵押贷款最高额度是其山林评估折价额的50%,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主任贺东航说,贷款利息过高、期限过短、手续过于繁琐以及贷款额度不高等成为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广泛开展所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此外,林业部门、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如何建立一种信任的协作关系也是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森林保险业务可为林农抵御风险、改善发展环境、稳定生产提供重要保障。自2009年福建、江西、湖南等6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以来,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开展了森林保险。
  “百村千户”调查了解到,农户对森林保险的知晓率仅有31.5%,个体参加森林保险不到10%,而62.0%的农户有投保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基层保险部门参与森林保险的积极性还不够高,主要是因为保费较低而运作成本较高。此外,缺乏法律规范、与现行保险体制不相适应等问题也影响着森林保险的发展。
  总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前进的路上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困难绝不会动摇各级林业部门带领广大林农推动改革发展的步伐。因为他们看到,林改的曙光已经温暖了一大批先行者。
  “看到农民富起来了,我觉得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这是张蕾在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工作会议结束时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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