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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江湖”的“和谐建设”

 万卷风云 2012-11-07

乡村江湖”的“和谐建设”

来源: 大学网 作者:方明江 时间:2012年11月07日 08:50 100次浏览 0条评论 1次顶

在这里,我引用了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面描述了传统中国基层社会温情脉脉的理想形态,可称其为中国社会的“阳面”,来作为开头。在费老所描述的充满人情味,怡然自得的乡村生活中,其实是包含了冲突、焦虑、龌龊的另一面,这里我将其称之为乡村社会的“阴面”。乡村社会的“阳面”给我们呈现了一幅乡民人情、理性、知礼、谦和的面貌,那么隐藏在其乐融融的乡民生活背后的则是利益纷争、暴力、屈辱、冲突的情态,而这些就是乡村社会的“阴面”。在“阳面”中,大家是亲戚,是邻居,生活生产要帮忙扶持,相互之间有期待、信任和责任;在“阴面”中,相互之间为鸡毛蒜皮、田边地角等事情而纠纷、对骂、打架,最后通过乡村权威人物的调解而达到和解。乡村生活的“阳面”与“阴面”是乡村社会面貌的一体两面,它们相互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乡民生活的完整过程。

几千年以来,“阳面”是乡村生活的常态,生活于其中的乡民们不仅能够获得物质层面的满足,还能够获得安全保障,他们年复一年地辛勤劳动,养家糊口,传宗接代,在重复简单缓慢的生活节奏中,完成生命过程,并获得生命的意义,其中节日庆祝就是这个的集中表现,大家找一些由头然后在一起乐呵乐呵,就好比莫言说的,‘娱乐是百姓在痛苦中得以生存下去的方式’。在任何时代,乡村生活的“阴面”都是次要的一面,非常态的,在经历冲突和紧张之后,还要重新恢复乡村社会的平静。实际上,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类似于“混混”的人,他们不甘心务农,但又没有其他的谋生出路,就变成了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二流子”。在传统的乡土生活中,这样的人被村民所唾弃,他们上不得台面,他们的行为方式违背主流的社会规范,是社会的排泄产物。在对这类不符合主流规范的“二流子”式人物的制裁和边缘化的过程中,传统的乡土社会秩序被再生产出来。

最近30年来,“混混”是一步步走向乡村社会前台的,乡村江湖以1990年代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1980年代,乡村江湖中洋溢着畸形英雄主义的气息,争勇斗狠、爱慕虚名是那个阶段的特征。1980年初人民公社体制的瓦解,包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既带来了基层社会的活力,也表现出了转型时期中的焦躁不安,在今天看来,那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所表现出的荒诞不经的行为,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实施,将那些年轻人从劳动中解放出来,少数敢于闯荡的人以及商品市场的逐步开放,外界新鲜文化通过电影、收音机、录音机,被带到曾经封闭的乡村社会,刺激着这些无所事事的年轻人,青春的好动结合着社会的焦躁情绪,演变成为乡村“混混”这个特殊的群体。这个时期,乡村江湖的危害较小,整个群体表现出漫无目的、游兵散勇的特征。

到了1990年代以后,那些少数没有随着成家立业、娶妻生子退出江湖的“混混”们,抓住了市场经济普遍兴起所提供的机遇,凭借着早期在乡村社会留下的“狠”名声,垄断了基层市场中的一些生意,比如包工程、开窑厂、开酒店、搞运输等,捞得了第一桶金。随后,他们退出了“乡村江湖”的前台,由一帮更年轻的“小弟”们充当他们的“打手”,而他们自己摇身一变,开始变成一个生意人。此后,早期乡村江湖的英雄主义色彩减弱,实用主义色彩增强,做“混混”是为了赚钱而非“取乐”,“混混”之间的争斗是为了争夺利益而非虚名,乡村江湖内部出现了等级化、网络化,以及城乡一体化的组织特征。而处在乡村江湖顶级的,则是1980年代留下并发迹的“混混”,在乡村江湖的末端,是一群群从学校里辍学的十几岁的孩子。这时的“混混”从边缘群体,逐步变成有钱有势的群体,而乡村江湖也从边缘的、离散的状态,逐步整合成为乡村社会中的主导力量,甚至危害到了整个乡村社会的秩序。

随着乡村江湖自身的演变,乡村社会对于“混混”规制的能力也发生了变化。在1980年代,“混混”是一个贬义词,谁家若是出了一个“混混”,家里的人都要抬不起头。而“混混”们一般不会触犯相邻们的利益,他们在某些时候还起到保护乡邻的作用;到了1990年代以后,混混们一般转移到集镇上去混世了,他们逐步脱离与乡邻之间的关系。这时的乡村社会规范一般不再能对那些“混混”起作用,有些能够在集镇里面混出个名堂的,就在那里买房子,不再回到村里生活,还有一部分混不出名堂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可能外出打工,自动退出乡村江湖。

最近十多年以来,随着打工经济兴起,乡村社会内部的经济分化,以及农民思想观念与生活面向的转变,农民之间的关系呈现出逐步疏远的趋势,村民之间的互动较少,信任程度下降,村庄内部的公共性和规范性衰落,传统的权威人物的式微,等等,一系列原因导致了乡村社会不再是一个封闭、稳定的生活共同体,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联度降低,农民个体孤立地面对外部的经济社会大潮。与之相反的则是,乡村江湖的整合程度提高,它变成一个介于农民与市场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农民与城市之间的,既隐秘又无处不在的力量。相对于分散、孤立、势单力薄的个体农民所组成的乡村社会,乡村江湖则是稳固和强大的,当“混混”介入到乡村社会中去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种“超级势力”。

此时的“混混”不再是被农民所唾弃的对象了,那些“混混”不仅势力强大,而且吃香喝辣的,既活的体面,也获得了尊严。当主流的乡村社会价值观转变为有钱就是大爷,笑贫不笑娼的时候,“混混”就成为人们所羡慕的对象。在那些读书无望,打工不能发家的年轻人看来,做“混混”成为最有可能改变命运的一条途径,而对于那些“看透”了世事的成年人看来,那些“混混”确实比自己要有本事。继乡村江湖逐步垄断了基层市场,控制了乡村社会秩序之后,它进而改变了乡村社会的规范。这30年来,脱嵌于乡土社会的“混混”逐步组建了脱离于乡村社会的乡村江湖,完成了这样的过程之后,乡村江湖进一步侵蚀了原本已经涣散的乡村社会。尽管不是每个农民都要变成“混混”,也不是乡村社会都得演变成为江湖社会,但如今的农民都巴不得自己的亲戚朋友里面有“混混”这样的人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和安全。

30年的“乡村江湖”的发展,已经从根子上冲击了中国基层社会秩序。当约束人性中自私与恶的规范、规则、秩序瓦解之后,乡村社会如何存在就成为问题了。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积极的、善良、平和的“阳面”占主导地位,抑制了消极、暴虐、冲突的“阴面”。 “混混”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们对于普通农民有什么威胁,也不在于他们敢于“明目张胆”地侵犯农民的利益,而是在于他们改变了乡土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侵蚀了社会资本。当“乡村江湖”不断地发展、膨胀,侵蚀到社会基础之后,整个基层社会就会变成缺乏基本信任的“任何人与任何人为恶”的状态。作者将这种受乡村“混混”影响和支配的乡村秩序称之为“农村社会的灰色化”。

处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中的农民不可能获得身体上的舒适感与内心的安全感。“农村社会的灰色化”不仅损害农民的生活质量,而且会影响农村的稳定,并造成中国现代进程的风险。因此,作者最后提出遏制农村社会灰色化就是保卫村庄,而保卫村庄就是保卫社会。中国现代化变迁将会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在社会系统性变迁过程中必然将会出现各种意外和风险,“乡村江湖”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参考文献

[1] 桂华,乡村社会变革中的混混 ,《观察者》,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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