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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阿姆斯特朗

 红瓦屋图书馆 2012-11-18
另一个阿姆斯特朗
钱绍昌
  钱绍昌

  最近读了《文史参考》上的一篇文章《两个阿姆斯特朗的迥异人生》。其实,除了登月第一人尼尔·阿姆斯特朗和自行车手兰斯·阿姆斯特朗,全球的音乐爱好者应该都知道另一位阿姆斯特朗,那就是享誉半个多世纪的爵士乐祖师爷路易斯·阿姆斯特朗(1901-1971)。他也是美国人。上世纪20年代他已名满全球时,前面两个阿姆斯特朗都还没来到这个世界呢(尼尔·阿姆斯特朗生于1930年,而兰斯·阿姆斯特朗更是直到1971年才出生)。

  跟上述两个阿姆斯特朗不同的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是个黑人,而且是一个黑奴的孙子。他出生于新奥尔良的贫民窟,但他的降生却使音乐世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使新奥尔良成为现代爵士乐的发源地,使新奥尔良发展为一个音乐之乡。城市里有一个爵士博物馆和一个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公园,由此可见群众对他的崇拜。当地人几乎全是爵士迷。差不多每一个酒吧和咖啡馆都有爵士乐队,至少也有一架演奏爵士乐的钢琴。到了傍晚,当地居民就会成群结队地涌上街头,人人手上提着大杯的酒,边漫步边喝酒,有的还唱着歌。这时,美妙的爵士乐不断地从星罗棋布的酒吧和咖啡馆里飘扬出来。有两个晚上我和老伴也夹在这些人群中在街上走,都被陶醉了。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早年以演奏小号成名。通过他的表演,小号成为爵士乐新兴的独奏乐器,至今广泛为人使用。我的小外孙也喜欢上了小号,目前他已经吹得相当动听了。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小号加上他那特殊的沙哑嗓音极受欢迎,很快飞出新奥尔良,走向全美,并迅速飞越大洋,遍及全世界。他的被称为《新奥尔良爵士标准》的专辑成为了后期爵士演奏者无法企及的经典。

  我们这一代老人是在1945年二战后通过《出水芙蓉》里面哈里·詹姆斯的演奏认识了小号音色的优美,通过《白色圣诞节》和《与我同行》里面平·克劳斯贝的演唱认识了爵士歌曲的动人。而这两位都自认为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学生和崇拜者。

  后来出现以列侬、披头士、猫王、杰克逊为代表的摇滚乐,但那只是爵士乐的发展而已。最有意思的是:1964年已是63岁的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英国以一首Hello, Dolly! (洋娃娃,你好!)在告示牌百强单曲榜(Billboard Hot 100)上击败了披头士,成为“拥有榜首歌曲时间最长的艺术家”。

  如今碟片十分普及,音乐爱好者家里可能都有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碟片,连我这个三脚猫也有好几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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