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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教育工作调研报告2010

 鲁帕橡树 2012-11-30

福建农村教育工作调研报告

文章来源:转载作者:ndwf发表时间:2010-07-20

  

一、我省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为推动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很大努力。2003年,我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19万所,在校生882.11万人(含成人中学、成人基础教育学校、职业培训学校注册学生数184.41万人),专任教师38.03万人。其中:幼儿园7064所,在园幼儿69.58万人;小学1.24万所,在校生311.98万人;普通初中1414所,在校生189.68万人;普通高中592所,在校生57.5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355所(不含技工学校),在校生37.76万人。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9.65%和91.34%,每万人口初中、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在校生数分别居全国第9位、第11位和第11位、第6位。

    一是农村“两基”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明确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摆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位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措施,全省如期于1998年实现了“两基”目标,成为全国第9个实现“两基”的省份。近年来,各地继续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城市、县城以下农村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99.4%和87.5%,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44.7%;扫盲工作得到巩固,全省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8.5%,脱盲巩固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

 

     二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的有关政策,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巳将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归县管。同时,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省农村地区小学、初中教师分别达到10.32万人、3.69万人;农村小学、初中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7.33%、95.48%,其中农村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22.25%;农村学校代课教师和不符合学历要求的教师逐步得到清理,全省农村学校代课教师数量由1998年的6万多人下降到6000多人。

 

    三是实施中小学危改工程成效显著。我省危改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近两年下达给我省危改专项资金7000万元,奖励金1000万元,省级配套8000万元,专项用于危房改造工程。截止2003年9月底,我省纳入的中央危改工程587个项目,建筑规模73.09万万平方米,竣工项目553个(完成94.2%)。列入地方自筹危改工程546个项目,施工面积达75万平方米,竣工项目253个。

 

    四是中小学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001年,厦门市列入国家课改实验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2002年,全省确立23个县(市、区)为省级实验区,启动课改实验工作。目前,全省共有56个县(市、区)进入课程改革实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促进了农村中小学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取得一定成效。到2005年秋,全省所有小学、初中起始年段将全面实施新课程。

 

    二、当前制约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省农村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我省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在发展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我省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从全国来看,我省小学入学率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初中入学率与全国持平。但从省内来看,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平衡,农村小学、初中入学率仍分别低于城市和县城0.26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农村中小学教育理念落后,办学条件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满足不了农民群众对教育的需要。农村职业教育总体水平不高,面向市场、面向农村发展职业教育的导向尚未形成,导致招生困难,服务“三农”能力较弱。

 

    二是全省2005年实现高中阶段入学率60%目标的任务艰巨。尽管近几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但与“十五”计划目标相比,尚有近10个百分点的差距,特别是农村地区高中阶段入学率仅44.7%,低于城市及县城25.1个百分点。据测算,到2005年全省高中阶段在校生数还需净增27万人以上,而完成这一任务的主要困难在农村,这里有学校容量问题、农村贫困学生问题和群众观念问题。

 

    三是一些束缚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尚未完全克服。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还有一些没有落实到位,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得到落实。一是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二是全省尚有15个县、市、区未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归县管,仍有4个县累计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达862万元。三是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严重匮乏,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呈下降趋势。一些地方政府统筹、截留中小学预算外经费现象严重,返还又不及时,学校运转十分困难。四是全省“普九”留下的历史欠债仍有15亿多元,目前尚无有效的解决途径。五是全省农村尚有164.5万平方米D级危房亟待改造,并由于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每年都将有新增危房。

 

    三、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有关措施

 

     1、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各项要求,强化了各级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我们将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一是由财政厅牵头,教育厅、人事厅配合,抓紧督促未将教师工资收归县管的地方年底前将教师工资全部收归县管,督促所有县(市、区)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年底前全部兑现被拖欠的教师工资,并采取措施杜绝新的拖欠;二是由财政厅会同教育厅抓紧出台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的要求,着手核定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各市、县(区)设立教育专户统一管理中小学预算外资金的决定,由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出台设立教育专户的实施办法。

 

     2、实施“双高普九”工程。根据国务院要求,东部地区要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简称“双高普九”)。我省作为东部的省份,实现这一目标是硬任务,我们将按照2015年全省基本实现“双高普九”的目标,本着“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抓紧制定全省分年度分片区实施“双高普九”的工作规划,分期分批对各县(市、区)执行规划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各级政府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3、实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服务“三农”工程。国务院《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贯彻这一精神,我们要面向市场、面向农村,采取改革的办法,通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加强校企合作,实行定单培养等方式,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学制改革、专业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农村“三教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农科教结合”的有效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三农”服务。今后五年,教育、农业、林业、海洋渔业、劳动保障、科技、建设、财政等部门共同配合,每年培训农民150万人次以上,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次以上;职业学校扩大面向农村招生规模,从目前年招生8万人左右增加到2007年12万人。

 

     4、实施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务院《决定》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消除现有危房。我们将根据三部委《通知》要求,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薄弱校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抓紧启动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用三年时间消除现存164.5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维护和改造42万平方米的B、C级危房,并建立和完善危房改造机制。实施第二期危改工程中央已明确三年补助我省贫困地区危改资金8000万元,省里将按中央要求予以1:1配套。另外,为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我省农村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已预留中小学危改资金每年8000万元,这样今后三年省级以上危改资金将有4亿元。同时要求各地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中切出一定比例用于危房改造,加上地方预算安排的危改经费,多渠道筹措中小学危改专项资金,切实把危改工作抓紧抓好。

 

     5、实施农村地区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根据国务院《决定》要求,为了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我省将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争取在5年内,使农村初中和完全小学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不具备条件的边远农村小学基本建立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配套资源。国务院《决定》要求,工程的资金投入以地方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中央有关部委已承诺补助我省一定的资金,省里将按1:1配套,推进工程实施。

 

     6、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国务院这次会议和《决定》对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出了具体要求。落实中央的部署,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或支教。省里即将划到各山区县的8200名中小学教师编制,由各地留出10%左右的比例,作为城镇中小学派出支教教师的机动编制。二是改革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农村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并在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试行校长职级制,逐步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三是改革职业学校人事管理办法,在核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学校工资基金总额的基础上,由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促进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省级预算安排中增加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专项培训经费,重点用于农村教师实施新课程全员培训和农村骨干教师培训。

 

     7、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国务院《决定》中明确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中央财政已设立中小学助学金,重点扶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就学。广东、新疆、辽宁、江苏等省每年均拨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国务院《决定》这一精神,我们将尽快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全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生底数。在此基础上,制定“两免一补”的资助办法和标准,提出资金筹措计划。2004年起,省级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各市、县(区)也相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通过三级筹措,共同用于资助农村贫困生。同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助学基金,充分利用农村义务教育捐资减免税收的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地向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海内外人士广泛募集资金,逐步拓宽筹资渠道,壮大基金总量,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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