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0394件,判处犯罪分子14045人,其中,处级干部645人,厅级以上干部86人。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两院”工作报告 全省5年查处厅级以上官员86人 检方挽回损失15.46亿 依法严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0394件,判处犯罪分子14045人,其中,处级干部645人,厅级以上干部86人。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5842人,提起公诉391072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嫌疑人160528人,提起公诉211130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563人,提起公诉4167人;批准逮捕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以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925人,提起公诉14446人。 五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861件1336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479件668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46亿元。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7023件,内有100万元以上案件625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440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957人,内有厅级干部9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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