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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乱判案,我怎么维权?之三

 阿远图书馆369 2013-02-26

—即对“体面人”丧失必要的警惕

     对于这件诈骗案的发生,我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就是,在办事情的过程中,认为对方是“体面人”就缺乏对其的警惕性。最后导致16万的设备被骗。事情的经过大致如下:

     因为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失业了。在区和街道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我走上了“生产自救”的道路,当时政府帮助我贷款14万,加上我自己的2万。一共16万购置了全套的摄影设备,及后期制作设备。在自己家里开设了摄影工作室。三年下来收入只够维持“工作室”和自己的日常生活开销。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去还贷款。

这时区开业指导专家全月娥老师,主动到我摄影工作室来诊断症结。结论是:摄影技术不错,后期制作效果很好。缺乏经营理念,特别是摄影工作室开在家里。客户一进门,看到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就倒胃口了,还拍什么照?她指出如果找一间门面搬出去做结果会好的。但现在你缺乏租门面和装修的资金。再向政府贷款是不可能了。唯一可走的是:找一个投资人,或者找一家由于缺乏技术或设备而开不好的照相馆,你跟他们合伙开,这样大家多可以活了(为了找到合适的合伙人,老师利用业余时间,在长风、曹阳、丰庄等地区去帮我寻找)。

根据老师的分析,我想还有一条路可走:就是我以拍外景为主。利用上海一些景点,拍有个性的艺术照。在网上宣传一下。这样我就可以扬长避短了。于是,我开始到各个景点拍样照。在泰晤士小镇拍摄时碰到蒋紫絮,她看到我拍照很在行,就叫我帮她也拍几张,于是我在取景时顺便也帮她拍了一些照片。分手时她叫我把照片文件传给她老公。二个月后,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讲:你拍的这些照片我很喜欢,可是丢了,如果你那里还有,就发给我。于是我就发给她了。之后,她就提出由她投资开个照相馆,我来经营,利润一人一半。得到这个信息后我马上进去找老师商量。老师讲:我不看好这个人,但是万一她是真心的,对你也是一个机会,如果你想跟她合作的不要操之过急。多了解一些她的情况。一定要跟她把合作合同签好,这是保护你利益最好武器。于是我们就双方合作事宜开始接触。我到松江地铁站后,由她老公开车接我到她家去谈。她老公是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工程设备副总监。我根据他给我的名片,在网上打上朱扩军的名字,就跳出在有关他的信息,这是我当时从网上下载的资料如下:

看了这些材料我认为他老公: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体面人”,不会做那些偷鸡摸狗,下三滥的事。于是,对他是一万个放心。加上蒋紫絮对我讲:因为她老公调到上海工作了。他们对松江的生活环境很满意。所以在松江买了一栋别墅。她要在上海安度自己的后半生,因为在上海的亲戚朋友不多,为了不让生活太枯糙,开个照相馆消遣消遣。能赚钱最好,不赚钱有没问题,最好不要赔钱。听了我也认为很合理。于是,对他们的戒心一扫而空。造成以后的一连串的失误。最终导致16万的设备被骗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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