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村民小组、村委会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云书天阁 2013-03-02

           一、村小组

       (一)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答复中就明确赋予了村民小组诉讼主体资格。答复内容如下:遵化市小厂乡头道城村第三村民小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以第三村民小组为当事人的诉讼应以小组长作为主要负责人提起。小组长以村民小组长的名义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履行民主议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立他字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村民小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显然将村民小组归为《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的范围。
       (二)第三种观点认为:村民小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其理由为《土地法》第十条规定“农民所有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已经分别属于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内的各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也确认了其存在的合法性,”从上面两个立法可以认定村民小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是能够以此财产承担一定的民事后果,故应具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主体其他组织的规定,可以成为民事主体资格。
      【结果】法院采纳了第三种意见,认为村民小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能够以此财产承担一定的民事后果,具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主体其他组织的规定,成为民事主体资格。
     (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是村民小组具有“合法成立”和“有一定的组织机构”的条件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是村民小组拥有独立财产的法律依据,且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村民小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二、村民委员会
 
       (一)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一般都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因此,村民委员会作为法人,当然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二)村委有群众按照《村民自治条例》选举产生的村委主任,是本村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