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 (记者 吕贵民)记者2月27日从省人民检察院获知,2008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安排部署,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43件1408人,重特大案件151件,要案14人。其中滥用职权类案231件341人,玩忽职守类案577件846人,徇私舞弊类案66件100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类案54件100人,其他15件2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损失4697.68万元。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分阶段分步骤扎实开展专项工作。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从2008年4月起,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了一批破坏土地、森林、矿产、水电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从2008年5月起,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主动走访有关部门,调研了解“三农”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办案工作。以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农村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等领域和环节为重点,立案侦查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发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为保障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于2009年9月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着力解决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47件,立案侦查178件31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8件,侦查终结162件278人,起诉163人,有罪判决106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挽回损失131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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