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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不应是“攒够了假再打”

 xiongmao007 2013-03-17
  像历年这个时刻一样,央视3?15晚会又成了公众聚焦的热点,3?15晚会的秘密彩排今晚也将揭晓全部内容。一些“心虚”的商业机构或利益组织,早已经开始了危机“预演”,围绕3?15,网络上的舆论也已铺天盖地。

  多少年来央视一直有“两大秘密”:一是春晚节目单,二是3?15晚会。春晚节目单如今已提前解密,而3?15晚会却依然捂着猛料当看点,要靠猛料给晚会添份量,似乎已侧重于晚会的尖锐和震撼,或曰“可看性”,而忽视了打假的紧迫性与实战意义。今年已经是央视举办3?15晚会的第23个年头,23次晚会,打假冒揭伪劣,影响深入人心,功不可没。然而23个年头走过,各种情况已千变万化,市场秩序更呼唤快速的打假机制,消费者对有假即打的维权诉求更是与日俱增,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再因袭从前那种蓄一年之力搞一次集中打假,时辰不到不曝光的模式已不合时宜。

  3?15晚会只是一个缩影。这些年,许多地方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都是“声讨日”、“诉苦日”、“打假日”模式,循着蓄一年之力搞突击打假的套路。各地的广场都是彩旗飘扬、拱门醒目、标语招展、人潮涌动,消协、工商、质监等部门一字儿排开,都在现场倾听消费者“声讨”、接受消费者“诉苦”,集中揭黑打假,披露侵权案件,消费黑幕。许多消费者平日里投诉无门,只好攒够了“泪水”,在3?15当天的揭黑打假中“伸冤”维权。

  因为3?15具有特殊意义,搞一些“专项行动”有助于营造打假维权的声势,但一年只有一个3?15,所以更多的文章还要在365天中做。消费者期待天天都是3?15,建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消费者在哪些权益受损时可以维权,在维权的每个环节怎么办,都应该有可操作性的法规。谁也不会反对3?15的“专项行动”,人们反感的,恰是“专项”时风起云涌,时过境迁又没了“行动”。这种做法,客观上造成了“攒够了假再打”的事实,更给无良商家堤供了可乘之机。

  打假不是攒够了假再打,也不是为了3?15而打――深长思之,为什么3?15年一复一年成为“声讨日”、“诉苦日”、“打假日”,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不正是一曝十寒让假冒伪劣有了滋生温床吗?厘清了思路,行动上就有正本清源。哪一天打假不再是“攒够了假再打”,那么假冒伪劣就到了真正的末日,而3?15也才能成为消费者的轻松“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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