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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屋

 啸海楼 2013-03-20

黄金屋

宋石男

我整个房子都是书房。客厅是书房,有4个书架;两个卧室是书房,共有3个书架,还有床——它也是书架;主卫是书房,存放了近百本书;书房当然是最重要的书房,有4个书架,环墙还堆了几百本书,使它看上去像是旧书贩子的仓库。

考虑到妻子和儿子所需的自由舒适的生活空间,8000多册藏书已经超过我房子的容纳能力(建筑面积104平米)。我为此深感抱歉。书侵略了妻儿的家,而我正是指挥书抢劫这里每一寸空间的匪首。

我的个人藏书史从1996年夏天开始,当时读大二,去北京实习。第一次到京城,最大收获不是长城也不是故宫更不是十三陵水库,而是书店。当时北京的书店之多,给我的印象是每条街都至少有一家书店。我最喜欢王府井和琉璃厂。这两处有中华、商务、三联、中国书店等专卖店,有不少八十年代出版的性价比极高的好书。我在中华买到一册张伯驹词集,才1块多钱。买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又找了几本稍微贵一点的书,才去交钱。

那个夏天,我在北京呆了半个多月,每天坐公交四处淘书。十几天下来,买了上百本书,花掉600多块,平均每本书只几块钱。坐火车回成都,把书一册一册放到宿舍书架上,看它从稀稀拉拉的秃子变成满满当当的肥婆,心里欢喜无限。

大学毕业时,我已经有几百册书了,宿舍书架装不下,就装箱扔床底。那时买书以中国文史类书籍居多,旁杂一些西方人文社科书籍。这几百册书中,有二十多本是从学校图书馆偷的。那时不懂事,看一些文史好书,几十年下来竟然没一个人借(可从书中的借阅卡片看出),就想,与其它们在那里孤独,不如跟我回家好好亲热一下吧!

我偷书别开生面,一次偷一堆,不随身带出,因为有报警系统,而是偷偷撬开一扇窗户,把书扔出去,落到图书馆背后的草地上。然后飞快出馆,去草地捡起书,大模大样离开作案现场。我这么干了好几次,终于被发现——图书馆的人听到书落地的声音,探头看到躺在草地上的书。他们埋伏在草地旁等我去取,我一去,他们就冲过来抓。我夺路狂奔,他们跑不过我,眼看我就要跑出东门,逍遥法外,不料突然被石头还是树根绊倒,束手就擒。写检讨,受处分,罚钱。罚款300多元,当时算一笔巨款,不敢跟家里要,到处找人东拼西借,好几个月才还清。

毕业前夕,我又去图书馆偷书。只偷了一本,没什么价值,是本1960年代出版的艾思奇的马列哲学书。为什么偷没有价值的书呢?因为我不想占公家便宜。为什么要去偷呢?因为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

以后我再没偷过书,年纪增长,是非心或道德感渐渐抬头。不偷书不是因为怕被惩罚,而是因为偷书不好。我不做不好的事,不论会否被惩罚,都不做。这也许就是所谓善的本质吧,来自内心,源于自律。

毕业头几年,我没怎么买书,读的也不多。我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浪费时间中去:酗酒,赌博,交女友……没有被浪费过的青春就不是青春。不过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不能再浪费下去,这时你就长大成人。

2005年,我从党报辞职。之前我干得不错,跟一堆土老肥和小官僚称兄道弟,党报八股文也写得顺溜,但是空虚,感觉生活没有价值,所做的事没有意义。大概从2004年开始,我重新读书。在外与人应酬,回来空虚感特别强烈,就读书。一下就平静了,澄明了。读书可以为人搭建一个庇护所,以抵挡生活中的种种萎靡与郁闷。读了一年,我知道,党报不能干下去了,但自己该做什么呢?没有想好,先辞职再说。我一直认为,不能忍受现状,就去改变现状,而且要立即改变。不要随时牢骚满腹,这没有用。李普曼说,“我从不骂一个国王,除非我可以杀了他”。

辞职后,我做了半年广告公司,与合伙人理念不合,他是个赚钱狂,而我对此兴趣不浓。再后妻子出国,我从公司退出,什么也不干,每天喝酒赌钱,也读一些书。妻子在电话里跟我说,不要急,你先闲着,我养你六年。反正最后你会走上你想走的路。

多年后,我看一个电视访谈,有位导演回忆被妻子养的赋闲时光,也是六年。这导演叫李安。不过我妻子没养我六年,只养了一年,所以我现在还没有李安成功。

2006年我签证成功,去美国波士顿看妻子,她在哈佛大学做访问学人。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之一。除了读书,就是旅游,还有写作。哈佛燕京学社的图书馆好到令人发指,所谓人类精神文明的自由共享,在这里是我所见的最完美典范。我每天都扑在各种书籍上狼吞虎咽,打算将过去若干年没读的书都补回来。

用了三个月时间,我将哈佛燕京图书馆中文图书架浏览一过,当然不可能将数十万册书都浏览,只是对图书馆的藏书结构粗略扫描一道。通常而言,人会对数量巨大的物体产生一种起初惊恐,既而绚目,最终崇高的感觉。面对如此富饶的图书馆,我也不能例外。

惊恐很自然,仅仅面对馆藏某一领域的图书,其浩瀚庞巨的规模就足以让你惊慌失措,因为三辈子都不可能读完。而哈佛馆藏,又不过是这个领域所有图书中的一部分而已。

面对知识的无边无际,怎能不觉得自己像渺小的草履虫?绚目也很正常,传说中的,百闻而无一见的图书不断跳出来,更可怕的是还有大量根本没有听过的书也争相涌出。除了两眼不断产生如同近距离观看白热光焰的眩晕感,还能怎样?奇怪的是,我却产生了一种被刺激后的,有点像精神病人的抱负。我一定要找到自己的领域,在其中摧城拔寨,成一家之言。如果最终我没能成功,那也无所谓,只要活得明白,活得干净,我的人生就有其价值。

28岁那年,我找到了自己的理想:读书、教书,写书,为人类精神文明增添一些不起眼的,但带着体温的,也拥有智力活动迹象的成果。

此后6年,我以每年新增过千本的速度迅速把家里塞满。有时看四面八方都是书,也会害怕,感觉自己的人生被书殖民了,如果遇到火灾,这个殖民地就会连同自己的灵魂一起烧成废墟。

没关系,我用读书来抵抗书的压迫。这是学习钱谦益,明末清初的大文人,也是大藏书家。他半生心血经营私家藏书之绛云楼——这楼的名字就起得晦气,后来被一把火烧光。当时,大火将那些装着宋版元版书的函套烧得咔咔响,钱就站在楼下,大声叫喊:“天老爷!你可以烧我楼中书,不能烧我腹中书!”

不过,我读书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藏书的速度。尤其最近两年,我迷上网购图书,结果买书成灾,家藏鸡肋书籍的比例也大幅提高。每次当当、京东、卓越等搞打折促销,我就像被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一样,立即中招,买一大堆回来,有些甚至来不及拆封,就束之高阁。

好在人有反思的能力。我渐渐发现一个粗浅的道理:博学并不会让一个人拥有智识。读书本身很难让你增长智识,除非你读的都是水准线上的书,而且读了还能让它变成你身体里的一部分。

我还渐渐发现,好书是读不完的。即使你读完能搞到的每一本书,你也永远不能发现知识与智慧的边界,你永远只是文明海洋中的一粒沙。我们只能读适合的书。读一堆不适合的书,就像做不适合的工作,娶不对路的太太,穿不合脚的鞋,只会终身受累。

读书与生活,天然存在敌意。你多读一页书,就少陪妻子和儿子十分钟。你获得了微不足道的知识或所谓思考,而你失去的是不可能再来的亲人时光。读书是神圣的病症,如果过度沉溺其中,这病症将成为绝症——你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其实你只是接触了天才写的书而已;你觉得不孤独,其实你仍是一个人;你独自生活在稠密的思想中,于是有点儿狂妄,开始幻想无限和永恒,而无限和永恒,也许并不喜欢你这样的人。

二十多年的读书生涯中,我的兴趣凡有三变:20岁前喜欢中国古典文学,尤爱楚辞和宋词;20-30岁之间迷恋中国史,尤其清史和近现代史;近年涉猎西方社会科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还有哲学,尤其古希腊哲学,有一个月就买了近百本。

惭愧的是,买得太多,读得太少。我和君王一样,拥有后宫三千,能临幸的却只是其中很少一部分。有很多藏书,就如白头妃傧,到死都没有被我翻到她的幽微灵秀之处。

清人张潮《幽梦影》云:“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我想自己正处在“庭中望月”的阶段,得尽快达到“台上玩月”的境界,而且要在“老冉冉其将至兮”之前。不读书的人是傻子,不善读书的人是呆子。我不奢望自己成为聪明人,但也不愿意在死之前,只跟出生时一样聪明——甚至还没有出生时聪明。我打算做这么一个人,读书,也阅世,阅世,也读书,在纸上智慧与人间烟火中走钢丝,浸于那些黄金样的书也浸入丰满多汁的生活,让它们领着自己走,而不被它们拖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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