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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所愛,愛你所做

 灵魂出窍KKK 2013-03-22
在同一間公司同一個崗位,你可以呆上多久?對剛出社會工作的新新人類來說,一年也許就像是一世紀那麼久,所以很多人在25歲前已經換了至少3份工作,戰績輝煌。他們離職原因可以說是林林種種,無奇不有──對同樣的工作感到厭倦、想試試新環境、不喜歡老板說話的態度、討厭某個同事等令人听了咋舌的理由。他們還抱一副“老子不爽就拍拍屁股走人,大不了東家不打打西家態度,年輕就是本錢,用青春來下注。

我有一位朋友,今年28歲,從21歲出來謀生至今,換了整整9份工作,還一直抱怨說好工作難找,仿佛海底撈針,尋尋覓覓多番依然無所獲。


問題也許就出在他身上,世上哪有如意工作?有的公司福利好得不得了:30天有薪假期、3個月花紅,但裡頭人事錯綜複雜,讓你煩不勝煩;有些小型公司同事相處和諧,工作環境友善親切,但花紅少,假期更少,工作時間超長,令員工有被剝削的感覺。數來數去,每間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你我能做的唯有“環境不變,心境變”,儘量往好的方面想,帶點委曲求全的心態才能好好的做下去。

我曾在同一個崗位呆了6年,直到後來,所有的工作都成了公式化,自己仿佛一架上了發條的機械人,度日如年。而公司再也無法滿足我的求知欲,自知進步無望,於是就決心往外闖了。

我自然見過在同一間公司做了25年的書記,毫無野心的她們只求三餐溫飽,可真是知足常樂,很有一種人到無求的恬然。然而,人往高處是天經地義的事,年輕時四處走走闖闖,見見世面,累積經驗,對以後的發展是無往而不利的。然而,過了若干年月,我們就應知道自己的方向、該往那一領域走,不浪費時間,也別蹉跎歲月,好好安定下來,發揮自己所長。個人履歷表上密密麻麻的工作記錄,會讓我們的未來雇主懷疑我們對公司的忠誠度。

在日本,每一家企業都要他們員工一同守上天荒地老,從最低級的員工慢慢升到高級主管,呆上30年是等閑事。在大馬我們雖然沒有與公司一起變老的文化,但不時跳草裙舞的習性也應該遏止了。20至30歲的時候倒可以慢慢尋覓,默默耕耘,但過了30就應該做你所愛,愛你所做,然後好好地享受努力工作所帶來的美好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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