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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成都交警图解27项新版交通违法记分

 盘古祥龙 2013-03-25

交警图解27项新版交通违法记分

    [汽车之家 成都新闻]    从明年1月1 日起,123号令就将实施,成都市民驾车上路时如果有交通违法,也将遵循新的记分规则。市民通过图解展板,可清楚看到每种违法的特点和处罚形式,“目前网上有很多对新规的解释,但都不是很权威。”交管局民警说,市民通过图解展板,可以很清楚看到每一种违法的特点和处罚形式,“这也是成都交管部门对新规的正式官方解读。”

成都交警图解27项新版交通违法记分 汽车之家

    扣1分: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方车道,穿插等候车辆、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

    扣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规定让行、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或逆向行驶。

    扣6分: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闯红灯。注:黄灯亮时,未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强行通过属违法。闯黄灯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情节恶劣者可被予以吊销驾照的处罚)

    扣1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逆行或穿越中央隔离带、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未悬挂或者伪造或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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