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刚刚决心投身疟疾研究领域的罗纳德?罗斯(Ronald Ross)在英国伦敦与著名的“热带医学之父”曼森(Patrick Manson)进行了一番极具意义的学术交流。这次交流对于后者而言,可能仅仅意味着前辈对后辈的简单提点,然而对于前者来说却意义非凡:这次谈话将这名天才的研究之路彻底颠覆了过来,罗斯毕生的最大成就,正是在这位热带医学之父的帮助下取得的。
关于帕特里克.曼森(Patrick Manson,也有译作派.梅森、孟生)这个名字,大家也许感到陌生;不过要是提起他建立的香港西医书院(香港大学的前身)和第一届毕业生孙中山,中国几乎就无人不晓了。曼森教授与中国有着很深的渊源,在台湾、厦门等地都留有他传播西医学的足迹(1877年,曼森在厦门做了379次手术)。曼森曾为李鸿章治疗舌疾,推动在中国开办西医学校,为西医在中国的推广传播做出了重大贡献。曼森医生本人是热带医学的创建者,是世界闻名的寄生虫学专家。
而1894年的罗纳德?罗斯则是一名供职于印度医疗服务(Indian Medical Service)的医生,时年37岁。从1892年起,罗斯对疟疾产生了兴趣。当时疟疾正在全世界肆虐,每年造成超过300万人死亡。印度的情况尤为严重:印度医院里的病人超过1/3是疟疾患者,每年印度直接或间接死于疟疾的人数超过了100万。1880年11月6日,法国军医拉弗兰(Laveran)在疟疾患者的血液中发现了寄生虫,罗斯的研究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不过罗斯的研究一开始并不顺利。他弄到了疟疾患者的血液,却并未在里面找到什么微生物。这使得他对拉弗兰的研究成果产生了质疑,甚至撰文批驳拉弗兰的成果。感谢上帝的垂青,罗斯在错误的道路上并没有走得太远:1894年,他在伦敦遇到了曼森教授。
曼森将罗斯带到自己的研究所,当面向这个年轻人展示了疟原虫。在罗斯面前,疟原虫变形、繁殖、侵蚀红细胞——活生生的证据使得罗斯改变了自己之前的看法,并马上成为拉弗兰的忠实支持者。“可是,”曼森教授说:“这些魔鬼是怎样从一个人传染给另一个人的,现在还是没搞清楚。不过,我倒有点不成熟的猜想。”
在此之前(1878年),曼森教授已经发现丝虫能够引起象皮腿,并且这种人类疾病可以感染蚊虫。受此启发,曼森教授猜测,也许是蚊虫充当了传播疟疾的媒介:“蚊子吸食患者的血并感染了疟疾,染病的蚊子死于有水的环境,健康人喝了受污染的水就会被感染”。
罗斯对曼森教授的猜测非常认同。并决心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1895年,罗斯回到印度,开始验证蚊虫传播疟疾的假设。
罗斯奔波于印度的村庄,捕捉各种蚊子用做研究。南亚的气候炎热潮湿,罗斯常常汗流浃背地在显微镜前苦苦寻找。1897年,罗斯自己也患上了疟疾。患病后的罗斯来到了锡康德拉巴德,这里是奥斯曼尼亚大学医学院的所在地。在这里,罗斯发现了一种特殊的蚊子——他称这种蚊子为dapple-wings(斑纹翼),也就是后来我们知道的疟蚊。罗斯发现这种蚊子在叮咬疟疾患者之后,胃壁内出现了曼森教授向他展示过的疟原虫的特征。这一天是1897年8月20日,长期的艰苦努力终于获得了突破!罗斯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这一天,作为诗人的他这样写道:
This day relenting God
Hath placed within my hand
A wondrous thing; and God
Be praised. At His command,
Seeking His secret deeds
With tears and toiling breath,
I find thy cunning seeds,
O million-murdering Death.
I know this little thing
A myriad men will save.
O Death, where is thy sting?
Thy victory, O Grave?
为了进一步验证自己的发现,罗斯采取鸟类作为研究对象,因为鸟类同样能够感染疟疾。1898年,罗斯用叮咬过病鸟的疟蚊成功感染了健康的麻雀,证实了疟蚊的确是疟原虫的终宿主。疟原虫首先在蚊子的胃内发育,进而移动至蚊子的唾液腺,并在叮咬下个目标时将寄生虫传播给新的对象。疟疾传染的秘密终于揭开了!兴奋中的罗斯迫不及待地将他的新发现写信告知了曼森教授和拉弗兰教授,曼森第一时间向医学界报告了这个令人激动的发现。
1899年,罗斯从印度医疗服务中撤出,回到英国利物浦大学任教,并很快成为热带医学教授。在此之后,罗斯奔走不停,在西非,在埃及,在巴拿马、希腊和毛里求斯,罗斯为人类抗击疟疾的事业付出了大量精力。他撰写的《疟疾预防》被翻译成多国文字,无数人得益于他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罗斯不但是一位杰出的医学家,还是一个小说家,他曾撰写过多部小说,例如《海洋之子》(The Child of the Ocean),《风暴之魂》(Spirit of the Storm),《奥瑟拉的狂欢》(The Revels of Orsera)等等。此外,他还是诗人、编剧和画家。在印度,罗纳德?罗斯先生有着极高的声誉,许多城镇以他的名字命名。
1902年,诺贝尔奖评委会将第二次生理学和医学奖授予罗斯:
“他关于疟疾的工作阐明了致疟生物进入机体的机制,为研究和成功战胜疟疾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