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科学精神,就是人们在长期科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共同信念、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总称。它一方面约束科学家的行为,是科学在科学领域内取得成功的保证;另一方面,又逐渐地渗入大众的意识深层,是人们在各项工作中作出正确决策并达到目标的重要条件,科学精神应包括12个方面的特征。
执着的探索精神。根据已有知识、经验和启示或预见,科学家在自己的活动中总是既有方向和信心,又有锲而不舍的意志。
创新、改革精神。这是科学的生命,科学活动的灵魂。
虚心接受科学遗产的精神。科学活动有如阶梯式递进的攀登,科学成就在本质上是积累的结果,科学是继承性最强的文化形态之一。
理性精神。科学活动须从经验认识层次上升到理论认识层次,或者说,有个科学抽象的过程。为此,必须坚持理性原则。
求实精神。科学须正确反映客观现实。实事求是,克服主观臆断。
求真精神。在严格确定的科学事实面前,科学家勇于维护真理,反对独断、虚伪和谬误。
实证精神。科学的实践活动是检验科学理论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严密精确的分析精神。科学不停留在定性描述层面上,确定性或精确性是科学的显著特征之一。
协作精神。由于现代科学研究项目规模的扩大,须依靠多学科和社会多方面的协作与支持,才能有效地完成任务。
民主精神。科学从不迷信权威,并敢于向权威挑战。
开放精神。科学无国界,科学是开放体系,它不承认终极真理。
功利精神。科学是生产力,科学的社会功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应当为人类社会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