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军人军属购买二手房的情况增多。二手房虽然价格实惠,但交易过程暗藏不确定因素。如果购房者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往往容易忽视潜在的法律风险,导致纠纷甚至财产损失。3月下旬,广州军区某部在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中,剖析涉军维权工作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为有购买二手房意向的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支持,受到普遍欢迎。 风险一:一房二卖让人空欢喜
对策:约定违约金或给付定金 案例回放:某部医院李医生经朋友介绍,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经洽谈与房主严某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时支付房款。正当李医生和家人欢天喜地等着乔迁新居时,得知严某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另卖他人。由于当时签合同时有朋友作为中间人,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无法追究严某的违约责任。 析事说法:本案是二手房交易中一种常见纠纷。受经济利益驱动,人们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为防止因经济利益引发道德风险,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违约金制度,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定金制度,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本案中,如果李医生与严某签订合同时约定了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就可以有效防止对方违约,即使对方违约,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只能选择适用其一;约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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