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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分级

 里耶 2013-04-14

心功能分级

提问者采纳
2006-03-14 22:24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1928年心功能分级:

Ⅰ级: 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活动量不受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Ⅲ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限制,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的症状。

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的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1994,AHA对NYHA1928年心功能分级的补充

根据ECG,运动负荷试验,X-ray,心超,放射学显像等客观检查结果进行第二类分级。
A级:无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B级:有轻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C级:有中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D级:有重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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