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果必有恶因,子女不孝父母之过。当孩子犯错时,我们首先会想到需由其父母管教,然而当其父母犯错时 又当如何?且看如下的父母是如何让孩子错上加错的。 浩宇的歌声征服了梦情的心,于是当夜,两人在浩宇租住的房间里偷食了“禁果”,不想梦情怀孕。而后,在村 干部撮合下,梦情父母同意结婚,并收了浩宇家的四万元彩礼。结婚两天后,“新郎”带“新娘”回门,不料“ 岳母”翻脸,并带梦情去医院做人流。 。经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审核,认为强奸案不能立案,诈骗也不能成立。(2013年02月25日 07:53 来源:中安在 线 曹亚伟、赵连杰、吴尚) 笔者观点: 演着。多数古人认为男子弱冠(二十岁)、女子芳龄(十六岁)为结婚年龄底线,更早的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规定 “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可见如上的家长颇有“传统遗风”且甚于古人,居然把几千年的封建思 想演绎得如此不折不扣! 是不争的事实。是什么铸就了这有悖常理的荒唐? “00”后的孩子在十二三岁时便有了青春期萌芽,思维观念更为大胆奔放。之所以容易被忽视,就是因为在家长 眼中他们还“很小”,压根没有往青春期性萌动那个方向去想。以致于十三四岁的小男女生朝夕相处地“讨论学 习”就没人会有非分之想,事实上他们内心的那种微妙变化已存在良久。孩子对异性产生好感,生活中绝不会没 有异常变化,这说明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度不够,至少是不够细心。 作剧。而双方家长则是“你给台阶我就下”,把面子凌驾于一切之上。煞有其事地送彩礼、办婚礼,“美好姻缘 ”仅仅持续了两天就被强大的舆论击垮而灰飞烟灭。为了舆论而博颜面,结果荡然无存且留下一世骂名,搬起石 头砸自己的脚,真乃比孩子还天真! 办过了,自然就默认了两个孩子之间的恋情,那么又何来强奸一说?孩子出了事,父母应该首先从自身找原因, 其次要对孩子进行针对性的弥补教育,迁怒他人于事何补?如果家长连这一点都意识不到、不能痛定思痛,那么 女孩的未来着实堪忧。 长为男孩寻平衡,其本质却是一种无形的纵容,本无理却变成了有理,无异于给男孩做了一个反面的行为示范。 他还是未成年人,在外面做了错事,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难辞其咎,一家人都该反省了。彩礼是当初双方两厢 情愿赠与的,不归还也无可厚非,但于情于理男孩的家长需要给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亲们都无法认同,以致仅维持了48小时便化为泡影。如果事件的伊始就是荒唐的,那么无论用什么方法去粉饰, 发展下去都不会变成美好。婚姻岂能儿戏,如果父母真想对孩子好,就务必遵循自然规律从生活点滴做起了。 本博拓展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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