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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色民居建设改造情况的报告

 夏荷馆藏 2013-05-08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就全州特色民居建设改造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这项事关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做得更好。
  一、全州特色民居建设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全州上下紧紧围绕“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以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为契机,始终把特色民居建设改造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改善农民居住质量的重要平台、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来推动,来提升,来打造。目前全州村庄建设试点共达到266个,省州级示范村达到37个;完成危房改造2.6万户,建设特色民居3.6万户。今年全州下达计划8000户,目前已动工12000多户,完成改造6000多户。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风情浓郁、产业发展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特色宜居村庄,呈现出模式多样、亮点增多、特色鲜明、水平提高、反响较好的良好格局。
  在具体推进中,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抓思想认识,大力营造特色民居建设改造的浓厚氛围
  我州白墙青瓦和干栏式建筑土家吊脚楼是土家族传承数百年的建筑风格,在中国建筑风格中,具有鲜明特色,被华中科技大学著名教授张良皋先生称为“巴楚文化的‘活化石’”、“集华夷建筑之大成”者。但是,由于方方面面原因,这种民族建筑风格已被淡化,其建筑风格和工艺正在逐渐消失,以致很多外地人来到恩施后普遍反映,恩施虽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但是很少看到少数民族的服饰和建筑。因此,逐步恢复民族建筑风格,是彰显民族地区特色的内在要求,是弘扬民族文化的需要,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基本要求。同时,随着全州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农民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的愿望日益迫切,特色民居建设已经成为促进我州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过上现代文明新生活的需要,群众需求强烈,加之农民负担的减轻、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可以说,大规模实行特色民居建设改造工作时机日渐成熟。对此,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在州人大的高度关注、大力支持下,从2009年开始,全州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掀起了特色民居建设改造的高潮。各县市、各乡镇对特色民居建设的主导和支持力度加大,在严格规划管理的基础上,探索了诸如产业带动、旧房改造、移地新建等许多好的模式,全州上下形成了各级重视、全民参与、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二)抓机制完善,不断强化特色民居建设改造的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特色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州特色民居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州住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发改委、州民宗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等单位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人民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专抓这项工作。全州88个乡镇办都按照州委、政府两办文件精神,组建了村镇管理办公室。全州特色民居建设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特色民居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为加快全州特色民居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因势利导,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方法,稳步推进。2010年11月,州委州政府及时通过现场会的形式,在鹤峰县召开全州特色民居建设推进会,就全州开展特色民居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全面掀起了新一轮特色民居建设改造热潮。
  (三)抓关键环节,切实加大特色民居建设改造的工作力度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集约发展。积极推行“能依山而建的不占耕地,能建特色民居的不建洋房,能集中修建的不分散”的基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发挥综合效益。完成了乡镇集镇总体规划编制,适合编制规划的1992个村已完成1848个村,今年10月有望全部完成规划编制;组织设计了20多种特色民居建设户型图集,印发2000多册发到村镇,使特色民居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今年州住建委对全州已实施的特色民居建设进一步收集整理,在近期又要出一本全州特色民居建设推广图集印发下去。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针对恩施实际,积极引导农民实行“改危房”与“建特色民居”同步,将“建特色民居”与“打造特色镇宜居村”相结合,本着“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的方针,围绕特色民居建设,抓好特色产业建设,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致富增收,努力实现“既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保障农民居住安全,促进农村民生改善,又彰显民族特色,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综合目标。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始终围绕“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民利益”这一核心,用崭新理念引导农民,用实惠的政策扶持农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同时,对农村居民建房三层以上投资3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工程,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农民工匠培训力度,全州累计培训2516人,基本实现村村覆盖,有效保障了技术需要和质量安全,真正使特色民居建设成为惠及群众的民心工程、满意工程。
  四是坚持整合力量,重点突破。将民族扶持、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616工程”、村庄整治、危房改造、土地整理、特色民居建设等各方面的政策资金进行整合,渠道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近三年财政和项目捆绑资金达33.16亿元,带动农民自身投入近35亿元。突出以旅游景区沿线、高速、铁路、国道沿线、示范村、镇等为重点,以青瓦、白墙、挑檐、镂花窗为特点,改造、建设特色民居,一年一批重点,一年一个变化。
  (四)抓示范带动,全面放大特色民居建设改造的示范效应
  近几年来,各县市在民居改造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积极将特色民居建设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工作相结合,办点示范,建设了一批生态环境优美、人居条件优质、民族特色鲜明的民居示范区。今年,各县市还将办好一个示范村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经过实践探索,在规划布局、建筑风格造型、资金筹措、领导力度等方面积累了比较成熟的办法。特别是打造出了一大批以恩施枫香坡、戽口、熊家岩、莲花池,鹤峰县走马、龙潭、大路坪、董家河,宣恩高罗,建始白云,咸丰金洞寺,来凤兴安,利川甲壁,巴东高岩等为代表的示范点。这些示范点已经产生良好的放大效应,形成了特色村镇建设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支撑特色村镇建设的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改善了人居条件,群众的满意度极大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特色民居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建设特色民居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到位,少数地方工作还不够主动,宣传发动还不够,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有的地方在村镇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松弛、放任自流,特别在宅基地选定、村庄、小区建设规划设计上没有严格把关和指导,“火柴盒”、“豆腐块”式新建房屋仍然出现,没有形成鲜明的个性和特色。二是特色民居建设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核心景区、沪渝高速及318国道沿线等区域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整体效果,还需要一个过程。三是发展不够平衡。全州8个县市,有的力度大,成效明显,部分村庄已形成一定规模,有的才刚刚起步。四是在加大特色民居建设投入方面,措施还不硬,办法还不多,渠道还不宽。五是在高标准规划建设农村民居上有差距。在近年来的农村民居建设中,州、县市都出台了一系列项目实施意见,各级管理和技术部门制定了一些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对规范农村民居工程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实施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项目实施、工作推进中,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的理念仍然比较缺乏。六是对民居特色、建筑风格重视不够,控制不严,落实不力,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体现不充分。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研究解决。
  二、未来一个时期全州特色民居建设改造的基本目标和主要措施
  最近,州人大常委会集中对全州特色民居建设情况进行了逐县市的视察,必将对全州这项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经过初步调查研究,州政府确立的全州特色民居建设的目标任务是,用2—3年时间抓好全州重点区域的特色民居建设,打造一批秀美特色村庄。2011年至2013年近期目标(也就是建州30周年前)全州共建成特色民居2.4万户,平均每年建成8000户以上,特色民居示范村100个。重点范围是:恩施大峡谷、利川腾龙洞、咸丰坪坝营、巴东神农溪、建始黄鹤桥等旅游景点沿线,沪渝高速和国、省道沿线,以及新农村示范乡镇、示范村等三大区域。力争“十二五”末全州建成特色民居50000户左右。要切实把特色民居建设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提高标准,提高质量,使我州的特色民居、特色村庄、特色村镇、特色小区建设在全省全国都具有影响力,并使其成为我州生态文化旅游的新热点,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试点,对外形象展示的新看点。
  围绕上述目标的实现,下一步,要重点强化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规划设计。规划是龙头,规划管全局。下一步,要进一步强化特色民居建设改造的规划设计,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示范村村庄建设规划,聘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特色民居建设设计,避免“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只见新屋,不见新貌”的自行零散建设、无序建设、杂乱无章的现象。加强建筑风格的引导,制定相对规范的风格控制指导性意见,增强操作性,要至少在一个村、一个小区内统一倡导一种主体建筑风格,形成整体效果。
  二是强化典型引路。在下一步推进特色民居建设中,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条件的示范村区别对待,确定不同的推进模式,先行试点,搞好典型引路,然后逐步推开。在选择试点上,切实做到“五优先”,即:经济基础好、群众富裕度高的优先;水、电、路便利的优先;村组干部得力、干群关系好的优先;群众积极性高、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先;旧房拆迁量小、家庭意见统一、不影响当年生产生活的优先。
  三是强化齐抓共管。特色民居建设涉及建设、规划、农业、国土、民宗、发改、财政、交通、文化、林业等方方面面。必须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齐心合力,共同推进。下一步,要切实组织协调和督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共同为特色民居建设献计出力。
  四是强化资金筹措。多渠道筹集特色民居建设资金。一方面,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把特色民居建设与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投入增加、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计其功,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要求,合理有效配置各种资源。另一方面,各级财政将适当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特色民居建设。同时,积极加大项目申报争取力度。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的好典型,宣传特色民居建设的技术常识,提高农民群众对村庄规划和住房建设的认知程度,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建设特色民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是强化产业融合。要进一步推进特色民居建设改造与特色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与民族建筑文化弘扬光大深度融合,与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特色民居建设的内在支撑力和后发潜力,更好地发挥长远效益。
  七是强化工作考核。逐步建立州、县市、乡镇三级特色民居建设和改造工作台账,实施项目和明细化管理。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在年底时州政府对各县市推进特色民居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予以奖励。
  总之,特色民居建设是一项顺民情、合民意、利发展的民心工程。我坚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级人大的高度关注支持,有各级部门的大力协作配合,有全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热情参与,我州的特色民居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农村面貌一定能够实现新的更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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