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伟大之处不胜枚举,曹公本着“使闺阁昭传”(使天下后世知道“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使其泯灭也”)的写作目的,塑造了一系列钟灵毓秀的女儿形象,当然其中不乏形貌相似者,集中于大观园中,典型的就有林黛玉、晴雯和龄官。
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是曹公特笔点明之处。罥烟眉是浅淡到如同一抹轻烟的眉,非浓重型,不是舒展的而是“似蹙非蹙”,反映着一种抑郁不舒的心态。它写出林黛玉愁凝眉际,无可解脱,正好引出贾宝玉即时送给她的恰切不过的字“颦颦”,如西子捧心般的病态美是自然的而非矫作的。晴雯最显著的特点是她的美丽,她的“风流”。嫌恶晴雯的
可见,林黛玉、晴雯、龄官虽处于封建家族中的不同等级,在形貌上却有着极大的相似性,这是作者的刻意之笔。林黛玉爱哭是人所共知的,这是黛玉的前身绛珠仙子向贾宝玉的前身神瑛侍者“还泪”使然。然而纵观整个女儿王国,会发现同样与宝玉有着某种联系的丫鬟晴雯、戏子龄官,无疑也是绛珠仙草的种子,下凡红尘,方与黛玉合成完整无缺的旷世痴魂。
《红楼梦》中曾多次用“痴”字形容林黛玉,如“痴情女情重愈重情”(第29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第82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第97回),并且在第三十回和第七十八回中,又借龄官画蔷、祭奠晴雯写到宝玉之“痴”,不仅如此,文中还对宝玉用了不少“乖僻邪谬”、“似傻如狂”、“疯癫”、“呆根子”“痴病”等语。“痴”字将四人紧密相连,痴魂一脉,荡气回肠,既构成绛珠仙草还泪报恩的凡尘之旅,又荡涤浊玉之痴,使他开始步步直面现实,洞彻人生。
龄官的痴情不是寄托于葬花的凄婉,而是诉诸于画蔷的执拗。第三十回中龄官独自一人在大观园里的蔷薇花架下,一边拿着根绾头的簪子在地上抠土,一面悄悄流泪,以至于宝玉以为她是“东施效颦”,学黛玉葬花,其实那是她面对满架蔷薇,触景生情,在地上一遍一遍地画着“蔷”字,画了几十个已是痴了一般,以至于被雨淋湿了都浑然不觉,哪里知道偷看她的宝玉竟也呆呆地看痴了,这种痴情,一如宝玉听了黛玉的《葬花吟》“恸倒在山坡上”一般。二人一个为旷世难得的情种,一个是情思深密的痴女,雨中情不自禁的问候与关切体贴的回答,不知不觉间便流露出钟子期与俞伯牙般深情的相知,难怪
尽管晴雯对宝玉早已怀有“痴心傻意”,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晴雯被逐之前,二人的恋情总是停留在可感而不可及的朦胧阶段和感性层面,彼此缺乏深层感情心理的沟通或交流,这种恋情非但不能与宝黛爱情相提并论,甚至与一般男女恋情也不尽相同。抄检大观园后,蒙冤受屈的晴雯带着“恹恹弱息”的病体被强拉硬拽逐出贾府,宝玉至此才深刻意识到这位痴情丫鬟的宝贵价值,痛感到怡红院里“失去了第一等的人”。晴雯直到临死与宝玉诀别的时候才无所顾忌的倾吐长期埋在心底的爱恋之情,她的表白大胆、炽烈、质朴、粗犷,她咬指甲赠与宝玉,与宝玉互换贴身小袄,借此象征的表达她死后也要和宝玉“横竖是在一处”的愿望。而宝玉除了“哽咽”、“流泪”和被动接受之外,别无其他任何主动积极的回应,更没有向晴雯掏心掏肺做出一点爱的表白,这并非出于他理智上的有意克制,恰恰是他对晴雯恋情毕竟相对有限的表现,并未真正达到像宝、黛间那种思想上一致的知己程度。宝、晴之间纯属多情公子与痴情丫鬟之间的一段并未得到正常充分发展并带点畸形的特殊恋情而已。那么晴雯之于宝玉最大的意义又是什么呢?那就是宝玉在追求自由爱情的历程中初次认识到有情男女未必会长相厮守的残酷现实。一篇《芙蓉女儿诔》,宝玉大量用典设譬,以汉高
“悲凉之雾,遍被华林,呼吸而领会之者,唯宝玉一人而已。”(鲁迅语)“庚辰”脂评点出:这篇诔文“虽诔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奇幻至此,若云必因诔晴雯来,则呆之至矣”(第79回)。如果《芙蓉诔》内涵还有此深藏的意蕴,那悲愤和怨毒如此深重,也就容易理解了!宝、黛在议论修改《芙蓉诔》时有这样一段对话:……宝玉道:“我又有了,这一改可妥当了。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说:“果然改的好。再不必乱改了……”(第79回)
贾宝玉的改句,表面上是为了文辞修饰而“失言”的,可在《红楼梦》中,这类“失言”往往蕴含着未来的伏笔。何况,“脂评”道出此诔实诔黛玉,也不止这一处。“靖藏本”眉批也有:“观此知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证前缘’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黛玉在听了宝玉的修改后,“忡然变色”句下,“庚辰本”脂评又云:“慧心人可为一哭。观此句便知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也。”以芙蓉隐喻着林黛玉,也不单只在此处。在“群芳开夜宴”中,黛玉抽到的花签,便是“风露清愁的芙蓉花”(第63回)。所以,在贾宝玉笔下,“金玉”、“冰雪”、“星月”、“花月”,都不足以比喻其纯洁、高尚、聪慧、美丽的芙蓉主人。很显然,他在有意无意间把晴雯和黛玉从面貌到精神都相映衬和比照。《芙蓉诔》可说是贾宝玉叛逆精神的结晶和认知力度的升华,也为宝、黛的悲剧恋情埋下伏笔。
林黛玉是个典型的痴情女子,脂砚斋的批语多次提到,她在警幻情榜上的评语是“情情”二字,如己卯本十九回夹批说:贾宝玉乃“古今未见之人”,而“恰恰只有一个颦儿可对,今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宝黛恰为一对,“情不情”是说宝玉用情广泛,“情情”则指林黛玉用情专一,正如庚辰本第二十三回夹批所云:“写黛玉又胜宝玉十倍痴情。”宝黛爱情萌生于长期相处的日常生活中,由浅而深,由朦胧而明朗。贾宝玉的“情不情”笼罩了林黛玉,而林黛玉的“情情”又限定了贾宝玉的爱情只能向着潇湘馆的方向移动。一次次哭闹就是一次次爱的试探,一滴滴泪水就是一颗颗爱的心迹。在她看来,不管是薛宝钗的金项圈,还是史湘云的金麒麟,都是对她的爱情与婚姻的直接威胁。即便贾宝玉不为所动,家长与媒妁岂有不斟酌权衡之理?她别无良策,只能将一片痴情付诸于一遍又一遍的试探、提醒和规劝意中人,以求防患于未然。真正的爱情必然具有排他性,林黛玉难以抑制强烈的妒意,乃率真的天性使然,更是“情情”的特性所决定的。
一旦明白了贾宝玉的真情实意,林黛玉便不在泼醋了。三十四回写遭受了严父痛打的贾宝玉特地送给林黛玉两条旧手帕,林黛玉深会其意,含泪题诗三首于帕上,从此,他们不再需要吵闹试探,只有耐心等待了。结果这对感情深挚的恋人未能喜结连理,宗法社会残酷的结束了一对年轻人的终身幸福,“林黛玉焚稿断痴情”,爱情的失落彻底断绝了她生存的念想,在挣扎着与曾经的憧憬诀别后不久,“苦绛珠魂归离恨天”又彻底将悲剧的氛围推到极致,催人泪下,痛彻心扉,更使贾宝玉由“情悟”走向了“情绝”。
贾宝玉之“痴”是情痴,清人涂瀛在《红楼梦论赞》中有云:“宝玉之情,人情也,为天地古今男女共有之情,为天地男女所不能尽之情。”又曰:“圣人尽性,唯宝玉为能尽情”,“宝玉圣之情者也”。他对林黛玉的情就是“为天地古今男女之至情”。这种“至情”,在他与林妹妹相识、相处到相爱的全过程中表现的最充分,也最感天动地,令人刻骨铭心。从相见时的“砸玉”到“挨打”后遣晴雯“送帕”;从“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埋香冢飞燕泣残红”到“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最终“悬崖撒手”,已达到了“情极之毒”,宝玉对爱情的痴,亘古无一人能够做到,他是古今第一大情人,也是天地间第一大痴人。然而林黛玉之死使贾宝玉由“情悟”走向了“情绝”,即由“渐悟”的积累到了质变而“顿悟”,这种悟的结局也只能是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去——回归大自然。
如果说灭亡的黛玉完全生活在自己那片幽僻的意境中不了解客观世界,那宝玉的出家正是由于自己对身边那些既复杂可怕又空虚得可怜的家庭与社会看得十分透彻,他并不是一个“潦倒不通庶务”傻公子。宝玉的世界只是一个家族的世界,别人都把自己的生命联系在功名、官爵、财产、家庭伦理、命定婚姻之上,而他这一颗不受任何拘束的心只能和林黛玉相知相许。失去了唯一的知己,唯一的希望也就荡然无存,继度过由疾病、昏迷、悲痛以及宝钗的镇压与诱致所织成的新婚,接着贾府的破败瓦解了贾宝玉在人世间的温室,之后他被逼着重学八股、谋举业,斩断少年时代的自由生活……所爱已杳然而逝,所恨却一再咄咄逼人,所以宝玉唯一的要求只是如何远离现世的宝钗,寻找世外的黛玉而已。
三位女性的痴魂有机贯穿,荡涤了宝玉,使他从爱情的痴走向现实的悟,终于认识自我,洞彻人生。这就是我为“绛珠三草”做出的阐释。我们不能忽略文本中晴雯和龄官之于宝黛爱情及宝玉醒悟的重要作用,故大胆的将三位女性统一于一个发展链条,方成为一株内质和灵魂完整的绛珠仙草。
参考文献:
[1]曹雪芹,高鹗.红楼梦[M]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矢孤介杜绝宁国府”.长沙:岳麓书社,2004.文中未加注释的所引内容皆出自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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