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规则(2011)续
第十九条 妨碍比赛
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均视为妨碍比赛。当教练员或队员出现妨碍比赛的行为时,主裁判员可以酌情采取以下措施: (一)警告。 (二)取消击球权(含闪击权)。 (三)自球放到界外。 (四)取消过门、撞柱的得分。 (五)取消教练员或队员的比赛资格。被取消资格队员的球拿到场外,但该球此前所得分有效。 (六)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第二十条 暂 停
暂停是指主裁判员要求暂时停止比赛。 (一)参赛球队不得要求暂停。 (二)暂停时比赛计时暂停。 (三)恢复比赛应按原暂停时的状态和时间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裁判用时
裁判用时主要是指裁判员处理有关比赛事宜所用的时间。 (一)裁判用时包括: 1.从击球权结束(或宣布犯规)到呼叫下一号球员之间的时间。 2.裁判员做“稍等”手势后,或者让击球员停止击球期间的时间。 3.裁判员临时移开球所用的时间。 4.确认比赛记录所用的时间。 5.确认替换队员所用的时间。 6.回答队长或教练员提问所用的时间。 7.更换损坏的球所用的时间。 8.裁判员维修场地所用的时间。 9.其他裁判员认为需用的时间。 说明: ●裁判员用时期间不计算10秒,但算在该场比赛时间以内。 (二)在裁判用时期间,击球员的击球行为是无效比赛行为。
第二十二条 更换或修复器材
一、更换球槌 击球员在向裁判员申请后可以更换球槌,但只允许将一支球槌带入比赛场内。 说明: ●更换时间不作为裁判用时。 ●所更换的球槌必须在赛前经裁判确认是合格的。
二、更换比赛用球 球损坏时,裁判员要及时更换。若击球前发现球损坏,在球停止的位置换球;若球在移动中损坏,可让击球员在球移动前的位置重新击球。
三、场地、球门、中柱、比赛线损坏时要立即修复或更换 说明: ●更换器材或修复场地,必要时可暂停比赛。
第七章 比赛中断、推迟及结束
第二十三条 比赛中断、推迟及结束
一、中断比赛 (一)由于天气或其他原因迫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时,比赛可以暂时中断。 (二)恢复比赛时按原宣布中断比赛时的场上状态和时间继续进行。
二、推迟和结束比赛
由于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比赛不能继续进行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若该场比赛进行尚不足20分钟,则比赛推迟,需另定时间重新比赛。
(二)若该场比赛已达到20分钟及以上,则比赛结束,结果有效。
第八章 裁判员
第二十四条 裁判员
一、每场比赛裁判员组成 (一)一名主裁判员(简称主裁)。 (二)一名副裁判员(简称副裁)。 (三)一名记录员。 (四)可根据需要设司线员。
二、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 (一)主裁判员的权利 根据竞赛规则执裁,对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二)主裁判员的职责 1.主持掷币选攻,确认先攻方与后攻方。 2.宣布比赛开始和比赛结束。 3.呼号。 4.决定和宣布暂停、中断及恢复比赛。 5.对妨碍比赛的行为给予处罚。 6.决定和宣布取消比赛资格。 7.确认比赛结果。 8.确定和宣布胜负。 9.宣布胜负后,接受双方队长签名。 (三)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的共同职责 1.检查场地。 2.确认双方队员。 3.检查器具及服装。 4.判断并宣布撞击、过门及撞柱。 5.判断并宣布球出界。 6.判断并宣布犯规。 7.对妨碍比赛行为提出警告。 8.回答比赛中的问题。 9.将球临时移开。 10.处理无效移动的球。 说明: ●副裁判员除了上述条款中和主裁判员共同承担的职责外,还应积极协助主裁判员,当主裁判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行使主裁判员的职责。
三、记录员和司线员 (一)记录员的职责 1.根据竞赛规则,在记录表中记录必要的事项。 2.回答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需要确认的事项。 3.办理替换手续并报告主裁判员。 4.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作出判定。 5.负责计时、报时,并在暂停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担任本场比赛单独计时工作。在比赛中,发布比赛时间口令:“还有15分钟”,“还有10分钟”,“还有5分钟”,“比赛时间到”。 6.在比赛中注意观察击球员得分情况,核对记分牌上的记分,对裁判员的失误及时予以提醒。 7.请主裁判员确认有关比赛记录。 8.判定和宣布球出界并作出处理。 9.确认并重复宣布过门得分。 10.对妨碍比赛的行为提出警告。 (二)司线员的职责 1.判定和宣布球出界并作出处理。 2.对妨碍比赛的行为提出警告。
四、对裁判员失误的处理 (一)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将因失误而移动的球恢复原位,记录也要相应纠正,无法完全恢复时,以裁判员的认定为准。 (二)出现失误后,于下一号击球员击球后才发现,则不再纠正,形成的局面有效。 (三)裁判员触及静止球时,被移动的球恢复原位;触及移动球时,不予处理,形成的局面有效。
附 则
一、本规则同样适用于单打、双打等不同形式的比赛。 二、开展国际及境外交流时,执行国际门球竞赛规则(见附录一)。 三、为丰富门球活动内容,可在本规则基础上选择执行下列规定: 1.有效移动球撞中柱后(满5分),不得重新进一门继续比赛,比赛时间到或全队满25分时比赛结束。 2.举办康乐型比赛时,采取五轮赛制。 说明:场上队员各有5次击球权,第五轮10号击球员完成击球后结束比赛。比赛中不计时间,不执行超时犯规的规定。 3.根据需要一场比赛可实行上、下半时制,即参赛双方各执一次红、白球。全场比赛以比分累积计算,若比分相同时,按罚点球过一门、冲二门方式决定胜负。 说明:若有弃权行为时,均按全场弃权处理,判对方球队30:0获胜。
附录一
国际规则与我国规则不同之处提示
一、不允许使用斜面槌头。 二、不允许放弃击球。 三、不限制多人指挥。 四、每场比赛个人满分为5分;全队满分为25分,并执行下列规定: 1.当红队获得全队满分时,待白队下一号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2.当白队获得全队满分时,比赛结束。 3.当红队(或白队)击球员造成对方全队满分时,待该击球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五、同分决胜时,除采用通过一门方式外,其余均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自球通过一门时,碰撞一门后的球,自球移动有效,他球移动无效,须恢复原位;若自球碰撞他球并占据他球位置时,将他球优先恢复后,将自球摆放在与他球瞬间碰撞时的位置。 七、每场比赛双杆球无次数限制。 八、闪击犯规的处理,除采用下列规定外,其余均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1.犯规发生在放球之前,自球放回撞击后的位置。 2.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之后,自球放回原位。 九、循环赛中,如4队同组时,计算名次方法的顺序为: (1)胜场次数; (2)全阶段净胜分; (3)相互间胜负; (4)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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