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称处女膜完整 仅涉猥亵 万宁市警方前日深夜就案件召开案情通报会,再次指出六名涉事女生,未与两名疑犯发生性行为,其中四人鉴定为处女膜完整,另外两人有待进一步鉴定。但由于两名疑犯带未成年少女开房留宿,亦曾有搂抱等亲密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警方决定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二人刑拘,并作进一步调查。 受害女生家长对于警方说法表示气愤,他们指女儿于上周五第一次检查后,被法医鉴定为处女膜破裂,曾遭强奸,警方当时亦获悉此事实。但警方三日后要求女生再到医院检查,其中一人未联络上,另外一人猜到事有蹊跷拒绝重新检查。另外四名女生再次检查后,竟被鉴定为处女膜完整。家长指摘警方公然造假,包庇疑犯。
万宁市公安局政委叶青,指两名疑犯涉猥亵儿童罪。 一名肖姓家长指,当日在海口找到女儿时,女儿竟认不出他是谁。回家的路上,女儿一直精神恍惚,经过几日调理才逐渐恢复。符姓家长亦指出,女儿自回家后,下体一直血流不止,小腹疼痛难当。另一名许姓家长更覆述女儿所说,指涉案的冯姓房管局职员早在去年十一月,曾带其女儿及另外三名同学到酒店「开房休息」,不排除有更多女生受害。 受害者家长向传媒表示,对警方的鉴定结果不服。 家长曝光血内裤 誓讨公道 家长不满当局企图隐瞒真相,连日向传媒曝光警方调查黑幕,甚至公开带血内裤相片佐证讨公道。官方疑怕事情闹大,前晚竟私下接见家长要求私了。有受害者家长爆料指,当晚万宁市两位副市长和十多名政府人员约见他们,语带恐吓说:「不要接触媒体,这种事闹大对谁都没有好处!」 图为女生未被性侵的鉴定报告。 家长虽备受压力,但强调对鉴定结果不服,不排除上访讨公道。万宁市警方表示,有鉴于家属质疑调查结果,已请求海南省公安厅法医对受害女生再进行鉴定,日后再向公众交代。 强奸幼女可判死 海南万宁小学禽兽校长涉淫六名女生事件,警方以量刑较轻的「猥亵儿童罪」刑拘涉案校长,以避过刑罚较重的「强奸罪」。据刑法,强奸幼女最高可被判死刑,而「猥亵儿童罪」最高刑罚仅为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量刑五年起跳 「猥亵」及「强奸」区别在于犯人的意图,强奸为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而猥亵为性行为以外的发泄性刺激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指,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从重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罪》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