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是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关键任务。但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为党的各项领导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呢?
解决理念或认识问题是前提
今年1月28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讨论到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议题。提出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在讲到党员队伍建设时,会议强调要“控制总量”、“规模适度”、“提高质量”、“素质优良”,这些新主张符合实事求是原则。
这些精神背后其实有一个有关党员队伍质量和数量关系的问题。如何认识或理解这个关系对于能否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当然,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数量一定是越大越好。但更要看到二者之间的冲突或矛盾问题,或者数量的制约问题,即:质量标准越高,符合质量的数量就会越小;在给定质量标准的情况下,在特定的时空下,数量也不可能无限增大。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应该坚持以下理念或认识,即:在决定党的力量上,质量比数量更关键;符合质量的小数量,其作用和效果一定超过不符合质量的大数量;不符合质量的数量增大,是十分有害的;在给定的质量标准和给定的时空下,党员的数量不可能无限增长,甚至只是一个较小的数量。由于人的先进性受到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其先进性状况或许服从统计学上的正态分布。这意味着能成为党员的先进分子只占人群中的极少数。从这些方面看,强调党员质量,强调党员队伍的规模控制,是十分正确的。
坚持公平开放的政策原则是基础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党的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涉及领导和管理国家的各项政策,都应当具有包容性、公平性、开放性,应该尽量避免实施在党员和非党员之间的不同等政策。这是提高党员队伍纯洁性工作措施得以出台和实施的一个重要基础。
从历史上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党的干部人事政策、领导和管理国家的一些政策,甚至在管理党务的不少政策中,实际上都带有较为明显的不同等性,即:在党员和非党员之间存在机会不均等的情况。例如,是不是党员,成为国家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官职晋升的机会不一样。有些人在为什么要入党或入党为什么必要问题上甚至认为,不入党,不要说成为领导干部、职位得到顺利提升,就是找工作都会受影响。这些限制是导致不少人出于功利目的加入党组织的一个重要原因。功利的动机就必然导致入党逻辑起点的谬误。虽然不能说所有,但大多数出于这种功利动机的党员,恐怕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具有先进性的合格党员。导致这种情况,一些不适当的政策是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一些政策原则的调整,将可以过滤很多可入可不入的成员特别是那些带有强烈功利色彩的成员加入党组织,而这对于纯洁党的队伍是有直接影响的。反过来可以更为肯定的是,由于政策而产生的功利因素将诱使甚至是迫使一些人入党,这对于党员队伍规模控制和党员队伍的纯洁都是十分不利的。当然,这种政策原则的调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以提供支持。当然,也需要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已有的框框。
明确合格党员的标准是关键
要把好入党关,制定党员队伍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不合格党员的退出机制,控制党员规模,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都必须要有合格党员的标准。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不是说党就没有合格党员的标准,而是针对执政后的新的实际情况,这些标准都比较宏观、原则或笼统,难以作为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的直接依据。在现有的合格党员标准中,最权威的莫过于《党章》中前三条规定(第一章 党员)。例如,党员应当是各领域、各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有“共产主义觉悟”,“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等。包括党员八项义务中的规定,大多都是宏观的,带有原则性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提出的保持党的纯洁性的五项工作中有几项涉及党员纯洁标准,这些应该属于合格党员的标准,主要是“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三条。
一个合格党员,不论在何种领域、哪个部门、什么职位上,都应该发挥出基本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工作中应当是一个优秀分子,能在各种工作考核中处于优秀的行列。这个标准看似抽象,其实最具体。从相反的角度或许更好评价一个党员是否达到了这个标准。那就是要看这个人是否混同于一般群众,是否看得出差别。就现实情况来看,不少党员甚至完全混同于一般群众,不发挥任何作用,甚至还起一些负面作用,完全看不出和群众有什么差别。如果是这样,就可以肯定地做出判断,这个人没有达到党员应该具有的标准。
建立与时俱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是保障
与时俱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也是重要的党员纯洁机制。建立健全这些机制,将会为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为最终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一是党员信息管理机制。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党员队伍的流动性也很强。传统的党员信息管理机制已经十分落后和陈旧。党组织在党员信息,特别是流动性强的党员信息的掌握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情况,由此形成管理上的盲区。党员不能及时联系到党组织,很多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也得不到处理。而党员信息的完全、及时、准确是一切党员队伍管理工作的基础。
二是党员评价机制。历史上,只有在发生了重大变化、运动或思潮时,才进行党员评价工作。评价也往往是以整党、党员重新登记的方式出现。这种情况显然已经不适合新情况了。要建立与时俱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就必须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党员评价机制,这种机制不能是运动式的,不应该兴师动众和劳民伤财,而应当是自动的、经常性的,依托党员信息管理机制而进行。对于出现不合格苗头的党员要有提示或预警,对于已经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淘汰。
三是党员队伍的淘汰或退出机制。现有的淘汰机制主要是法律和纪律惩处机制,受到惩处的党员一般会随之被淘汰。科学的淘汰机制应该是经常性的、及时的。凡是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党员,经过一定的程序,就应当随时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