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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经济适用房知识问答

 军休强军路 2013-05-21
申购经济适用房知识问答
作者:   访问次数:977  发布日期:2012-2-23 9:07:03

  1、问: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意向,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淄川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提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登记申请,办理《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一)申请人具有我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
  (二)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淄川区2011年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家庭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淄川区2011年标准为人均收入低于 15188 元);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75周岁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子女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无子女的,可单独申请。
  2、问:那种情况下不能申请《资格证》?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资格证》:(一)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 (二)已参加福利分房或享受房改政策购房,且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三)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2年的;(四)离婚不满1年的;(五)其他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 
  3.问:在申请《资格证》时,申请人应提交哪些证件?
  答: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证明;
  (五)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证明;
  (六)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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