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溪市检察院对2012年以来所办理的81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记录依法进行了封存,甩掉涉罪未成年人的“历史包袱”,解除涉罪未成年人家长的后顾之忧。 据悉,此次是实施该院制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以来首次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采取专科封存、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建档案的方式进行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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