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老子曰:身处江海之上,心在魏阙之下,即重生,重生即轻利矣。犹不能自胜,即从之,神无所害也;不能自胜,而强不从,是谓重伤。重伤之人,无寿类矣。故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谓玄同。用其光,复归其明。 【译文】老子说:身在江湖之上,心却在宫廷之内,就会重视生命,重视生命就会轻视利益。如果不能自我克制,就顺从心意,这样精神就不会受到伤害;不能克制自己,而勉强不从,就称之为重视伤害。重视伤害的人,就不会长寿。所以说:知道这个和谐协调之气就叫做认识了规则,知道了和谐协调之规则就叫做明智,丰饶富裕的生活就叫做有灾祸,欲念支配精神就叫做逞强,这就称之为玄妙的和同。运用其广大,回复返归于明智。 【说明】“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一句出自于《老子·五十五章》,老子为什么要用儿童这样来比喻呢?因为儿童的私心私欲还没有发展起来,儿童们虽然亦有欲望,但不是很自私,不会损人来利己。既然不损别人别物,那么别人别物也就不会来损他。所以毒虫不刺他,猛兽不伤害他,凶猛的鸟不抓他。他虽然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抓得很牢固,他还不知道雌雄两性的结合但小生殖器却能勃起,这是因为精气产生了。精气的产生就是欲望的萌发,而这个萌发的欲望却不会损及他人。他整天哭叫但喉咙却不哑,这是因为和谐协调之气旺盛。所以知道这个和谐协调之气就叫做认识了规则,知道了和谐协调之规则就叫做明智。丰饶富裕的生活就叫做有灾祸,儿童也有吃穿的欲望,但他们的这些欲望很容易就能满足,因为他们还不知道丰饶富裕与简陋粗食的区别,只要能吃饱,便会满足。既然满足了,也就不会去索取更多更好的东西。既然不会去索取很多其实并不实用的东西,也就不会引来灾祸。而成年的人,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与诱惑,在吃穿基本上都能满足的情况下,还想要去索取更多更好的其实并不实用的东西,重视利益因而也就引来了灾祸。因为欲念支配精神就叫做逞强。这句话在现代来说就叫做“攀比”,过多的欲念就是攀比心理的根源。因炫耀与歧视而出现攀比心理,因攀比而出现了逞强,因逞强就会引来事物的发展壮大,因事物的发展壮大就会引来灾祸。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所以,作为人都应该回复返归于明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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