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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不宜停用抗精神病药物

 神医图书馆318 2013-06-05

精神分/裂症发病过程长短不同,病况多迁延难愈。因此在治疗该病时,要禁忌忽然停用抗精神病的药物。

因该病易再发,病愈后仍要小剂量维持1至2年或者更长期,以巩固治疗效果,防止反复。

这些药物也避免长时间或者过多应用,如氯丙嗪类等,经常可引起肝脏与心血管系统的损害,还会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眼球上翻、角弓反张等。

所以,本类药物要严格按剂量服用,或者按精神科大夫提供的维持量为准,更不能擅自减少或者增加药物剂量,以免使病况加重或者该病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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