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老子之二十八
为而不争
道是什么?《道德经》第一章开头就说了:“道可道,非常道”,道是“混沌”、是“恍惚”、是“无状之状”、是“朴素”、是“自然”、是“天地之始”、是“万物之源”、是“无形”、是“无象”、是“无色”、是“无味”、是“宇宙规律”,是什么,又不是什么,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道是精神的,同时又是物质的。总而言之,无法用语言说清楚。
但是,老子提出的“道”,其内涵博大精深,其价值深远广大无与论比是世界公认的。他的“天道观”学说,是对历史和中国哲学的重大贡献,它让人们开始从宗教、神学中慢慢摆脱出来,开创了认识宇宙认识自然的新纪元。可以说《道德经》是一部哲学著作,为后人认识宇宙认识自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
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九、第七十三、第七十七、第七十九、第八十一等五章中所说的“天之道”,倒不是研究宇宙总规律的“天道”,而是以体现“常道”的内涵来阐明治国、为人、处事的道理----为而不争。
老子在第九章里说的“天之道”是讲“功遂,身退”的人生自然规律。我已在《顺其自然》里表达了自己的理解和学习心得。老子在这一章里,用“盈”、“锐”、“满”、“骄”四个字,概括了违背“天道”的四种不足取行为。提出顺应规律,“功遂,身退”的观点。 “功遂,身退”是能上能下,能伸难屈,自控盈缩,进退自如,遵循客观规律的自然法则,如果人能遵循这个法则,就不可能出现“盈、锐、满、骄”这四种不良行为。这里不再重复。
老子在第七十七章里说的“天之道”是讲“天之道”与“人之道“的差异。老子说:“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老子说,天的“道”,犹如射箭拉弓一样,举得过高了就把它压低一点,举得过低了就把它举高一点;弓拉得太满时就减一些力量,弓拉得不满时就加一些力量。天的“道”,就是减少有余的,用来弥补不足的。(但现实之中)人的“道”却不是这样的,相反在压榨不足的,用来供给有余的。谁能把有余的提供给天下所需的,只有得“道 ”的人才能做到。所以圣人帮助了万物而不自以为是自己的德能,有了功劳而自己不居功,不愿意向天下表现自己的贤能。
老子在这一章里以极普通而大家常见的生活现象拉弓射箭来比喻“天道”的作用,提出了“减余”而补“不足”的道理;同时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实的统治者施行的所谓人道,与“天道”恰恰相反,在做着“压榨不足”而供给“有余”的勾当。进而规劝统治者向圣人学习,应该“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老子在第七十三章里讲的“天之道”,是讲“敢”与“不敢”,实质是“刚强”与“柔弱”两种勇敢的区别。老子说:“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老子是说,当勇表现为胆敢为所欲为,逞强而不顾一切的时候,就会遭杀戮;当勇表现为不敢胆大妄为,谨慎柔弱的时候,反能有生存活路。这两种勇敢,勇于不敢的得利,勇与敢的遭害。天所为什么厌恶勇于敢的人谁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呢?连圣人都难说得清楚。守住天的“道”,不争强好胜反而善于获胜,不说教反而善于得到回应,不号召反而会有人自动来归顺,谨慎地三思而后行反而谋划周密。天道的作用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网眼虽然稀疏,但没有东西能被遗漏。
老子在这章里实际仍在重申他“柔弱胜刚强”的观点,但他把这一观点引伸到“天道”的作用来看待,“勇于敢”是逆“天道”而行,必遭失败;“勇于不敢”是顺“天道”而行,反而前途广阔。进而告诫人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如同佛眼通天,纵使孙悟空一个跟斗能翻十万八千里,那也翻不出如来的手掌心,道理是一样的。
老子在第七十九章里讲的“天之道”,是讲“司契”与“司彻”的本质区别。老子说:“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老子说的意思是,调解重大的仇怨,即使双方和解了,但总还会有余怨藏在各自的心里,这种调解怎么能称得上是最好的善行呢?所以圣人待人,就像拿着左契,只凭契约的依据收付,而不强迫人家给付。有德的人待人,就如同拿着左契的人,凭据收付,非常客气从容;无德的人,却像司彻人,即掌管税收的人收税一样强行索取。天道是没有偏私的,永远帮助善行的人。
老子在这章里实际在阐明何为善行。调解别人的矛盾仇怨是做善事,但不能算最好的善行;最好的善行并非只是给予施舍,像手拿左契的人,凭据收付而不索取也是善行。欠债并没有什么错,是光明正大的事,回收债务,应该平等真诚以待,一切按契约行事从容行事,就是一种善行。“司契”与“司彻”是有本质区别的。“司契”是持契人在履行诚信,凭契据办事,非常尊重对方,做事也非常从容。“司彻”是古代贵族对农民按成收租的制度,向农民收缴赋税,进行剥削。做事盛气凌人,斤斤计较。天道绝不会帮助这种人,而常常帮助行善的人。
老子在第八十一章(即《道德经》最后一章)里讲的“天之道”,运用辩证思维讲了“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老子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老子说,真话往往不漂亮,漂亮的话往往不是真话;有德的善人往往不巧言善辩,巧言善辩的人往往缺德不善;智者或有真知灼见的人,不一定知识广博;看起来好像知识广博的人,不一定是智者或有真知灼见;圣人没有私心,什么都不保留,尽一切可能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实;他把一切给了别人,自己反而更富有。天的“道”,只有利于万物,而不会对万物有任何伤害;圣人的“道”,只付出施予,有作为而不与人争斗。
老子在这章里讲的“信”与“美’的辩证关系,实际是说“真”与“美”的关系,有的表面是美的东西,不一定是真实的东西;真实的东西,表面上往往不一定美。“善”与“辩”的关系,实际是说“真善”与“伪善”的表现,真善有德的人往往不会巧言雄辩,而巧言雄辩的人很可能是伪善失德的人。“知”与“博”同样如此,真知不一定要博学,博学不一定有真知。这一章也可以说是体现了老子的辩证思想,是对全文的总结。最后他还是发出忠告,圣人为什么会效仿道的精神“利而不害”,是因为圣人德高,他“为而不争”。
统观全文,“为而不争”是老子所倡导的“天之道”的核心思想,也是贯穿《道德经》全书的主题。“无为”、“无事”、“谦卑居下”、“处柔守弱”、 “功遂身退”、“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复归于婴儿”、“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光而不燿”等等等等,归结起来就是这四个字:为而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