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上的视同销售就是按采用了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概念。 以下是增值税上的8种视同销售的情况: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两个以上机构之间的货物移送;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物的货物作为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物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物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其中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物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这三种情况,新准则不视同销售,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其中2、销售代销货物;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物的货物作为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物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这五种情况,新准则视同销售,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确认 其中两个机构间的移送,由于是统一核算所以不可能确认收入 注意第七条,集体福利的不视同销售,个人消费的视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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