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富视其所与”。即要看他怎么样来支配自己的财富。如果只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大肆挥霍,贪图享乐的人,坚决不能重用。
三是“达视其所举”。如果是已经有一定的地位和身份的人,就要观察他怎么样提拔下属,如果是任人唯贤,量才录用,那这种人肯定就是襟怀坦荡、秉公办事的有为之人。
四是“穷视其所不为”。对处于困境的人,可以看他的操守如何。如果是他虽然身处困境,但却不做任何苟且之事,这样的人也是值得信任的。
五是“贫视其所不取”。即看一个人在贫困时期的所作所为。只有不取不义之财,守得住清贫的人,才值得信任,而那种见钱眼开,如蝇逐臭的人,则万万不能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