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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诚勿扰》不公平

 共同成长888 2013-07-21

《非诚勿扰》不公平

  

《非诚勿扰》不公平

《非诚勿扰》,我发现了一些有过暂短婚史的年轻的单身男女的牵手率远远不及有过多段感情(其实是多个同房、同居的异性)经历的朋友,觉得不对劲,《非诚勿扰》的嘉宾对有过暂短婚史的单身男女不公平。

其实,这些单身男女的离婚正是对性爱负责任的表现。坦然地说现在青年人的性爱经常是冲动甚至是盲目的,但有多段感情(估计就是性)经历的男女往往不会被认为对爱不负责任,而有过闪婚、闪离的朋友反而被理解为对爱情不负责任,记得有人还说过“离异而带着孩子的不是伟大的母亲”——当然当场就被人驳斥了。

有多个感情经历(当然指的是同居或同房的)的男女,实际上已经和多个异性发生过性关系了,几乎都是一年半载就换对象,只不过他(她)不傻乎乎用一张“纸”的法定来束缚自己罢了,有人说:“性爱有意思,婚姻有意义。实际上性爱是合法的欺诈,婚姻才能让性爱合法,当两个人都需要性爱时,就应该有婚姻。”但那些只停留在感情经历的层面的男女关系,对性爱有没有欺诈的成分呢?而闪婚的朋友,往往就是由于性爱的冲动,发生或想发生性关系时,觉得应该合法后才进行,于是就结婚了;经过一段结合,发现双方不合适就离婚了,这婚姻不正是这些朋友对合法性爱负责任的表现吗?

说到离异的责任,有短暂婚史的和有多个感情经历的朋友的多个恋爱、性爱的对象频繁更换本质没有什么区别。有婚史的朋友还有去履行手续,仅经历的只说拜拜就搞掂了,不恰恰说明了有婚史的朋友对曾经的爱人更负责任么?现在的年轻人婚外情不少,同时拥有几个性伴侣的什么出轨、出墙的也不少。不喜欢现在的,或喜新厌旧的,搞搞婚外情多得是。不喜欢、合不来的,提出离婚,这是对婚礼婚外的异性都是一种负责任的体现。总比多段不结婚的性经历的朋友在对待异性方面强!起码,我是这样认为。

《非诚勿扰》的主持人是否赞成这观点呢?若赞成的话,能否为有暂短婚史的男女的结婚、离婚正是对性爱负责任的表现,多说几句好话呢?这样会显得公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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