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四个可能步骤在贷款利率完全放开之后,我国利率市场化目前基本上已经仅剩下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一项,各国也大都是以存款利率完全放开为利率市场化最终完成的标志。预计,今后存款利率市场化可能采取的步骤和措施包括: 一是可能将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体系的风险会随之增大,需要有存款保险制度对存款人利益进行保护。同时,银行具有一定的准公共属性,若出现无序破产将会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该依法建立有效的银行退出机制。比如1971年引入存款保险制度的日本,为防止利率市场化导致金融机构的倒闭,于1986年对此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改。相反的案例是,英国在实施利率自由化之前,未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结果导致银行危机发生,花费高额成本进行救助。 二是推出存款替代性的产品,比如大额可转让存单(CD)。目前市场上讨论比较多的是先推出银行间市场可转让存单。其实也可以直接推出针对居民和企业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因为我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曾经发行过大额可转让存单,尽管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被叫停,但毕竟是有经验的。考虑到现在银行理财产品起点金额一般都比较高,因此如果能够推出50万元以上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也可以对目前不太透明规范的银行理财市场进行规范,对银行的冲击也相对可控。 三是减少存款利率期限档次,比如先放开五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上限。目前,一般存款基准利率有活期、三个月期、六个月期、一年期、两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共7个期限档次,如果包括零存整取、通知存款等基准利率在内,则存款的基准利率至少有13个期限档次。今后,可以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定期后活期”的原则,逐步减少存款利率期限档次。例如,可以率先放开五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上限,因为根据各上市银行2012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五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占比极低,大部分都不到0.3%。放开的影响也会相对较小。 四是进一步扩大存款利率上浮空间。目前存款利率最高可以上浮10%,今后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到允许上浮20%等等,并最终取消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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