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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风俗] 紫金民俗·特殊婚俗

 hezlover 2013-08-19
发表于 2013-4-6 04:07:36

  编者按:本文原题《紫金民俗三例》,分别为特殊婚俗、酒令、喜乐酒桌。因编幅有限,分三期连载。今按其三例的内容标明于标题之中。

  笔者曾于《九和镇的宗族与民俗》一文的婚丧喜庆习俗中,对鬼婚这一特殊婚俗作了简要介绍,现据嘉应学院客家学院房学嘉教授的指点对该内容补充如下:“鬼婚”这一习惯流传较广,不仅在客家地区而且在珠三角的广府地区也常见。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县志·风俗语言》之婚礼载:其他婚俗:童养媳、换婚、冥婚、鬼娶。冥婚:为夭折的少年男女举行婚礼。这种“婚礼”多由巫婆神棍撮合。结婚之日,女家将已死的女儿年庚及用彩扎的妆奁,在男家门前或灵前焚烧。是日男家薄具酒席宴请亲友。此后男女双方家庭便成亲眷,互相来往。冥婚与鬼娶,建国后已革除(载《高明县志》705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中捡鬼袋认妹家这一旧俗又有出现。
  “鬼婚”,一般分为“捡包、定婚、结婚”这三个程序。
  捡包  捡包的“包”即“鬼袋”。放包者多是中年妇女,家中多事,于是问卜“三姑六婆”或神棍,曰:原有家中夭折女子要“出嫁”(亦有一种成年女子婚后死亡“再生”认亲的),因此作造(祟)。于是三姑六婆等嘱问卜之人于某日在大路边或交叉路边(东南方向),投放“鬼袋”。袋中装有新衫裤、雨伞、少许路费、水果等(有的比较简单,只有一袋水果、少许路费及姓名、年庚等物),寓意嫁妆,以及姓名、年庚(即夭折女子的出生年、月、日、时)等物。其次一种认妹家的动因是,家中不顺时请算命先生卜算,曰:事主有两妻(或两夫)命,要认妹(娘)家,于是依嘱相认;还有一种是,事主夜晚睡梦中,收到逝者的“托梦”,要附在生女子身再生,或要男的娶她,梦醒后,事主即依梦境认亲等等。拾包者亦似投放“鬼袋”之人的家事不顺,问卜“神明”,要该主家认妹(娘)家。从何而认?“神明”也会告诉她(他)留意东南方向的路边或交叉路口,见有上述放置于路边的包(即鬼袋)即拾回。
  定婚  捡回“鬼袋”后,要认妹(娘)家的一方(男方),要将袋中的“女子”的年庚(生辰八字)与家主(男方)的生辰八字“相合”,即请星相家(即会排“八字”者)卜算,卜算会不会冲犯、刑克等;有的还附带考察被认妹(娘)家的人的为人处世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经过合年生、察家庭,认为吉利,又经夫妻间商量同意,有家翁家母的还须征得许可,则可默认。一般年庚进屋七天内无甚么不吉利之事,则拾包者要主动通知对方,应允这门“婚事”。倘若年庚入屋后,经排八字先生卜算该门“婚事”不合,拾袋者将“包”原封原地放回,让另一家需求者拾获。
  结婚  拾袋者允诺这门“婚事”后,一般都会请看日课的风水先生拣个吉利日子,告诉将要认作的“妹(娘)家”人,双方同意,则以此为结婚日期(也有的以妹家拣的“日子”去请先生论证)。是日,妹家要象嫁女一样,宴请亲朋,置办甲码(内有单被、蚊帐、衣服、带子〔麻子花带〕)、脚盆、水桶、油盏等物(即嫁妆),置办箩格到男家,送亲的一般为妹家父母亲、兄弟、叔公、叔婆等(亦似生人结婚送嫁、逻亲)。男家一般薄具酒席宴请亲友,妹家来人并以夭亡女子名字呼唤新妹子,寓意再生。此后男女双方家庭成为亲眷,互相来往。有的婚后第七天“逻七朝”,春节后夫妻同到新认妹家“转门”等情况,此后正常往来。
  相认的新妹(娘)家至亲逝世,相认女要备轴布、酒米前去做孝;相认女过世则还要在墓碑镌刻相认的亡魂之姓名,子孙侍奉。
  客家歇后语对此“捡鬼袋认妹(娘)家”的现象早有评论,语云:相认女好行。通过鬼婚使男女双方家庭成为亲眷后,往来中认妹家的女人的母亲与再生女子(即相认娘家)的母亲,二者之间以“姐婆”相称。来往帖式,则称再生岳父为“犹岳”,犹即犹如,好象之意。
  认妹家的男女双方家庭,通过“神明”指点,似乎心灵感应:有某种力量相助,感觉心理轻松,家事渐顺。采访对象共有四位:其中三位为本县九和镇人,一位为紫城人。九和镇认妹家3人中,1人为热水村刘氏认在南村刘氏为母,1人为热水村林氏认幸福村蒋氏为母,1人为芫芬村蒋氏认幸福村何氏为亲。县城1位为江氏。其中有一位认女说,认母当年,新妹家养鸡、养猪大得快,每次去探亲都能带许多鸡回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进步,该现象较少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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