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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多种译本的对比

 我爱恋恋 2013-08-26

<飘>多种译本的对比 

(2011-08-08 19:26:39)

一、作者背景

 

1900年11月8日,玛格丽特·米切尔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的一个律师家庭。她的父亲曾经是亚特兰大市的历史学会主席。米切尔曾就读于华盛顿神学院、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1925年与约翰·马尔什结婚,婚后辞去报职,潜心写作。米切尔一生中只发表了《飘》这部长篇巨著。她从1926年开始着力创作《飘》,十年之后,作品问世,一出版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由于家庭的熏陶,米切尔对美国历史,特别是南北战争时期美国南方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在家乡听闻了大量有关内战和战后重建时期的种种轶事和传闻,接触并阅读了大量有关内战的书籍。她自幼在南部城市亚特兰大成长,耳濡目染了美国南方的风土人情,这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成了米切尔文思纵横驰骋的背景和创作的源泉。当26岁的玛格丽特决定创作一部有关南北战争的小说时,亚特兰大自然就成了小说的背景。

 

二、作品背景

 

《飘》是一部描写爱情的小说。这本书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作者站在同情农奴主的立场上,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情况,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具有南方浪漫传奇小说的传统。米切尔以她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地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三、对比赏析

这部著名的文学巨作一经出版,就被翻译成多种文字,为世人所了解和熟悉。从1940年傅东华的译本开始,国人对于这部文学著作的翻译研究、学术讨论就没有停止过。《飘》在国内有多种译本,傅东华、陈廷良、戴侃和李野光、黄建人、陈新、李美华、等都对该作品进行了翻译。不同的译本反映了译者不同的感悟和理解。

 

(一)   题目的对比

 

傅东华和李明都翻译为《飘》,而陈延良为《乱世佳人》。前者的《飘》——随风而去,唯美富有诗意且意味深远,灵动且富有动感,深邃且有无限的意境和想象空间,令人思绪飘渺,似乎可以领会到作者想传达给读者的远非简单的一个爱情故事,应该包含更多层面的信息或内容。后者的《乱世佳人》,从选词的角度来说是非常有文学功底的,“乱世”看出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意义,“佳人”得知故事的女主人公的身份,以及她和男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可见译者还是下了不少功夫斟酌字句的。但比较来看,《乱世佳人》显得过于直白,缺乏文学作品应有的艺术美感和文化内涵,笔者个人认为“乱世佳人”符合媒体人和电影、电视人的口味,但从文学作品,尤其是文学著作来说,傅译和李译的“飘”更胜一筹,于无声处将作者的内在情感和表达让读者心领神会。

 

(二) 译文的对比

 

节选一

1. 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 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

 

译文一: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傅东华)

 

译文二: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但是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孪生兄弟那样给她的魅力迷住往往就不大理会这点。(陈延良)

 

译文三:郝思嘉﹒奥哈拉长得并不漂亮,但是男人们一旦像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兄弟为她的魅力所迷住时,便看不到这点了。(戴侃,李野光)

 

译文四:斯卡利特﹒奥哈拉长得不算美,但男人们常常还来不及端详她的姿容,就被她的魅力所迷醉,比如塔尔顿家那对双胞胎兄弟,就正是如此。(黄怀仁,朱攸若)

 

译文五: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十分漂亮,但极有魅力,这使男人们见了她常常被迷着,汤家那一对孪生兄弟就是。(简宗)

 

译文六:斯佳丽长得并不算美,但魅力四射,男人见了少有不着迷的,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兄弟就是。(黄建人)

 

分析:

 

ⅰ语言结构

 

原句是用but将两个短句连接成句,when ( they are ) caught by her charm做状语,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作先行成分,as引导的是定语从句在句子做表语。

 

译文一、四、五、六都是按照原文的顺序,将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 放到了译文的最后,,对前文进行补充说明,使得句子有些松散,不紧凑,而译文二三使用了换序译法,将其提前放到了谓语“给她的魅力迷住”的前面做状语,重新整合使句子更加紧凑。

 

原句中的seldom…when…相当于not…until…, 意思是“只有……才……”。译者采用了反说正译的手法。

 

ⅱ英语被动语态的处理

 

译文一(往往要着迷)、六(见了少有不着迷的)都将原文中的被动结构译成了汉语的主动句,但是译文六还运用了“反义法”双重否定,更加突出了魅力之大。而译文二、三、四、五都使用“被、受、遭、让、给、由、把、得到、受到、加以、得以、为...所、由...来”等等将其译成汉语的被动句。

 

在翻译英语的被动语态时,

一、可以译成汉语的主动句:

⑴保存原文主语:The meeting is scheduled for April 6th. 会议定于四月六日举行。

⑵主宾颠倒:She was given a new pen by her father. 她爸爸送给她一支新钢笔。
⑶增加主语:The issue has not yet been thoroughly explored. 人们对这一问题迄今尚未进行过彻底的探索。

二、译成汉语的无主句:

Measures have been taken to prevent the epidemic from spreading quickly.

已经采取了措施来防止这种流行病迅速蔓延。

三、译成汉语的判断句:

Printing was introduced into Europe from China. 印刷术是从中国传入欧洲的。

四、译成汉语的被动句

The schoolboy was knocked down by a minibus when crossing the street.

那名男生在穿过街道时让一辆小公共汽车撞倒了。

 

ⅲ 增益法与省译法

译文一、五、六,根据句中but的转折作用,增加了“可是极富魅力”“但极有魅力”“但魅力四射”,使得译文更加通顺流畅。译文一、四、五、六都没有把realized翻译出来,但是并不影响全文的意思,并且使译文更加简练。

 

ⅳ 词语的选择

原文中“not beautiful” 译为“并不美”,有些否定过了,作者并不是说斯嘉丽不漂亮,只是说她不是那种古典美人,而是极具魅力,翻译为“并不算美”“并十分漂亮”则更好。

 

 

ⅳ 人名翻译对比(前三个译文):

 

众所周知,傅东华先生最早翻译该书,为照顾国人习惯,把书中的人名、地名全都中国化了,所以就有了上面例子中Scarlett的名字的翻译为郝思嘉;然后“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一个叫汤司徒,一个叫汤伯伦的”也是典型的中国老派人称呼的习惯,而地名Atlanta被翻译为饿狼陀,在今天21世纪的读者看来,自然是有些奇怪和拗口。但是结合傅先生翻译的该书所处的时代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文学翻译比较强调传达原作的“神韵”,比较看重译文的通晓流畅,而不怎么注意传达原文的形式。这便解释了为什么外国文化意象被替换成中国的文化意象,为什么会时常出现汉语的表达,外国的人名和地名都译成中国化的人名、地名,一切中国读者陌生的异国元素都用中国的代替。使得读者觉得一点也不会觉得拗口,而且当时年代的读者还会觉得很亲切,更贴近自己的生活。

 

在今天21世纪的读者看来,自然是后面两种译法更加符合现代的习惯,而音意兼顾正是翻译人名、地名的一个基本方法,并且女名要译得像女人,男名要像男人。在译男人的名字就不能用“娣”、 “娟”等字,如果译名能反映出人物的特点就更好了。陈译 “斯佳丽”三个字就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二八佳丽”、“佳人”、“丽人”等词语,眼前也会浮现出“佳人”的形象,也符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是比较好的译法。

 

2. In her face were too sharply blended the delicate features of her mother, a Coast aristocrat of French descent, and the heavy ones of her florid Irish father.

译文一: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皮色深浓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傅东华)

译文二:她脸蛋上极其明显地融合了父母的容貌特征,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优雅,也有父亲那种肤色红润的爱尔兰人的粗野。(陈延良)

 

译文三:斯佳丽的脸上特别明显地继承了她母亲身上所具有的各种娇柔特征,同时也像她父亲一样浓眉大眼。她母亲是法国沿海地区贵族的后裔,父亲是爱尔兰人,皮肤红润。(李明)

 

 

ⅰ语言结构

 

原文使用的是一个状语前置的倒装句,在中心词“feature”之后和两个并列的后置定语,这个简单句句式结构精练紧凑,内容设计层次分明。

 

傅东华将译文转变为了一个简单句和一个因果从句,语意上逻辑关系突出,句法结构上层层深入。在中心句后原文用的是逗号,而傅译中用了冒号与两个并列句隔开,用以表示解释说明具体是什么容貌特征,而为了进一步说明为何有这样的特征,傅译中用了连词“因为”引入,而为了在结构上更符合中国人的句法特点和句子的完整性,增译了“所以”引导的结果从句。从这里可以看出,傅译主要采用的是归化的翻译法,即用译语文化中惯用的表达方式来转换源语,并以目的语或译文读者为归宿。但是归化的有些过度,句意表达有些拖沓。

 

而译文二中陈译具有明显的异化特征,也只采用了一个简单句,结构上也做到了简洁精练,但由于过多地保持了源语的语言风格,没有过多连词的衔接、语意的转换、词语的堆砌。陈译明显从形式到内容都采用了异化的翻译方式,尽量保存源语的异国情调,并以源语或原文作者为归宿,而忽略了目的语读者的内在感受,由于没有明显的连词和语义转换,陈译中的语意层次不清晰,句法结构不紧凑。

 

而李译采用了比较折中的方式,笔者从其译文中既能体会归化的妙处,也能感觉异化的神采。从句法特点看,李译将原文转化为两个简单句,保持了原文句式上简练得当、句法结构清晰明了的特点。从语意表达上看,李译有逻辑明确的句群关系和恰如其分的连词使用,语意表达清晰且不拖沓。李译恰当地权衡和驾驭了归化和异化两种翻译方法,比较完美地呈现了作者的最真实想法。

 

傅译是上个世纪40年归化的代表,陈译是90年代异化的代表,而李译是21世纪归化和异化折中的代表。

 

ⅱ英汉差异:

 

原文中米切尔用一个复合句就表现出复杂的含义,在转译成中文的时候如果只用一个句子来表达的话,就将会非常地晦涩难懂。汉语传统的审美偏好可以往往偏重以下两点:首先,平行对称结构经常使用,使节奏和行文形式工整、平衡;第二,读者偏好短句,且相互间没有太多显性的连接词指示之间的逻辑关系。几位译者都不约而同地将它进行重新的整合,很好地表达出原文中的含义。

 

ⅲ词汇选择

⑴译文一(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在这里“质地”这个用词就显得有点奇怪,因为质地一般是用来形容物品的。

 

⑵译文二“父亲那种脸色红润的爱尔兰人的粗野”,则没有把原文的含义准确地翻译出来,另外“粗野”这个词性则过于偏向贬义,同样的,戴李译中“浮华俗气”这个选词也是犯了偏向贬义的错误。

 

⑶原文中的“blend”,傅译成“混杂”偏贬义,用来形容一位魅力无限的佳人似乎欠妥当,陈译的“融合”是一个中性词,干净简练地表现出斯佳丽容貌的特点,而李译的“继承”,用词准确精巧,不费吹灰之力就恰如其分地再现了斯佳丽混血特征。

 

⑷原文中“delicate features”和“heavy ones”,傅译成“娇柔”和“豪爽”,似乎选词太过,面部的容貌特征译为娇柔说得过去, 译为豪爽似乎有些搭配不当。从语言意义的角度,这两个词更多地还是用来描述人的性格而非容貌。从后面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应该理解为补充说明,调和与质地的搭配太死板和生硬。

 

但陈译为“优雅”和“粗野”,显得特别不和谐,两者用来形容性格比较合适,但若用来修饰容貌就显得太过牵强。李译为“娇柔特征”和“浓面大眼”,特别贴合修饰人的容貌特征,而且读者可以在脑海马上浮现斯佳丽的迷人容貌。对于斯佳丽的外貌描写,李译最为贴切、生动、传神,能很好地传达出作者的内心表达和读者的心理期待。

 

 

3.But it was an arresting face, pointed of chin, square of jaw.

译文一: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

译文二:不过这张脸还是挺引人注目,尖尖的下巴颏儿,方方的牙床骨儿。

 

ⅰ语言结构:

原文是一个简单句,pointed of 作伴随状语,进行补充说明。

 

ⅱ词汇

 

傅东华先生的行文优美流畅,惟妙惟肖地刻画出了出郝思嘉的美貌。第一句将“face”、“chin”和“jaw”都译成了儿化词语“脸蛋儿”、“下巴颏儿”、“牙床骨儿”,这些儿化音很是带有女孩子的娇态,这个语气更加让人联想到郝思嘉精致美丽的相貌。而“pointed of chin , square of jaw”译为“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不但做到了和原文一样的对仗工整,而且还因为儿化词与叠音词“尖尖”、“方方”的结合使用,使译文另外透出一种精致的韵味美。译文一比译文二要好。

 

ⅲ增益法

 

傅译中增加了“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和上文得联系更加紧凑,两位译者在翻译形容词时,都增加了“得很”“ 挺”副词修饰,以突出程度。

 

4.Her eyes were pale green without a touch of hazel, starred with bristly black lashes and slightly tilted at the ends.

译文一: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

译文二:眼睛纯粹是淡绿色的,不带一点儿淡褐色,眼眶缀着浓密乌黑的睫毛,稍稍有点吊眼梢。

 

ⅰ 词汇

译文一中将“Her eyes”翻译成了“她的眼珠子”比译文二“眼睛”翻译的更为准确,指出了具体的位置,是眼珠子全部是绿色的,而不是整个眼睛。

 

译文一中,“一丝儿”“一圈儿”充分发挥了汉语语言的特点,使译文的语句读起来更加有韵律感。

 

译文一将“starred with”译为“竖着”形象生动的描写了斯嘉丽的睫毛很长,使面部特征更加突出,使译文二译为了“眼眶缀着”就没有了睫毛竖着的感觉,“缀着”给人一种下垂感,译文一更好。

 

ⅱ增益法

译文一和二都增加了在 “淡绿色”前增加了修饰语,“一味的”比“纯粹是”更好,“纯粹是淡绿色的”读起来有点别扭,语序不当,一般说“是纯粹的淡绿色”。

 

5. Above them, her thick black brows slanted upward, cutting a startling oblique line in her magnolia-white skin --- that skin so prized by Southern women and so carefully guarded with bonnets, veils and mittens against hot Georgia suns.

译文一: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就是她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

译文二:上面是两道又浓又黑的剑眉,在木兰花似的洁白皮肤上勾画出两条触目惊心的斜线。那种皮肤深受南方妇女珍视,而且她们总是戴上帽子、面纱和手套,小心翼翼地保护好,免得给佐治亚的烈日晒黑。

 

ⅰ词汇

译文一中将“startling”译为“惹人的”比译文二“触目惊心”的好,“触目惊心”给人一种恐惧感,不适合形容人的容貌特征。“against”译文一中译成了“舍不得”十分的传神,但是作者将“Georgia”省译了,使读者感受不到异国的风情。

 

ⅱ翻译技巧

译文一和二都将原文中的一个简单句译为了两个完整得句子,使得译文的意思表达的更加清楚。

 

6. Seated with Stuart and Brent Tarleton in the cool shade of the porch of Tara, her father’s plantation, that bright April afternoon of 1861, she made a pretty picture.

译文一:1861年4月一个晴朗的下午,思嘉小姐在陶乐垦植场的住宅,陪着汤家那一对双

胞胎兄弟——一个叫汤司徒,一个叫汤伯伦的——坐在一个阴凉的走廊里。这时春意正浓,景物如绣,她也显得特别的标致。

译文二:1861年4月,有一天下午阳光明媚,她在父亲的塔拉庄园宅前门廊的荫处,同塔尔顿家两兄弟斯图特和布伦特坐在一起,那模样真宛若画中人。

 

ⅰ换序译法:

两个译文都将时间、地点状语前置,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ⅱ归化和异化

“Stuart and Brent Tarleton”“Tara”译文一、二分别翻译成了“汤司徒汤伯伦”“ 陶乐垦植场”具有明显的归化特点,使中国读者感到很亲切,但不太符合现代的标准;而译文二则体现出异化的特点,体现了译文特色。

 

ⅲ增益法

译文一增加了“这时春意正浓,景物如绣,她也显得特别的标致。”是根据bright增添的,虽然使译文更加完整,表意更加清晰,但是稍显啰嗦,不如译文二“宛若画中人”。

“”

ⅳ词汇

“in the cool shade of the porch of Tara”译文一译成了“一个阴凉的走廊”将本是名词的shade译成了形容词,没有译文二“园宅前门廊的荫处”译得准确,忠实。

“Seated with”译为“陪着”比“坐在一起”更加能表现原文的意思。

 

7. Her new green flowered-muslin dress spread its twelve yards of billowing material over her hoops and exactly matched the flat-heeled green morocco slippers her father had recently brought her from Atlanta.

译文一:她身上穿着一件新制的绿色花布春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一双也是绿色的低跟鞋,是她父亲新近从饿狼陀买来给她的。

译文二:她穿着那件绿花布的新衣,裙箍把用料十二码波浪形裙幅铺展开来,跟她父亲刚从

亚特兰大给她捎来的平跟摩洛哥羊皮绿舞鞋正好相配。

 

ⅰ词序

在英语有多个定语时,一般按照限定词、冠词、形状、年龄/新旧、颜色、国籍、材料的顺序翻译,译文二中将“new”放在了后面翻译,有些不妥。

 

ⅱ词汇

原文中的match,译文一译为了“配着脚上一双也是绿色的低跟鞋”没有表达出原文的真实意思,原文是想说这两个很相配,译文二则很好的表达了这点。

“饿狼陀”体现了归化。

 

8. The dress set off to perfection the seventeen-inch waist ,the smallest in three counties ,and tightly fitting basque showed breasts well matured for her sixteen years.

译文一:她的腰围不过十七英寸,穿着那窄窄的春衫,显得十分合身。里面紧紧绷着一件小马甲,使得她胸部特别隆起。她的年纪虽只十六岁,乳房却已十分成熟了。

译文二:她的腰围只有十七英寸,三个县里就数她腰身最细,那身衣服把她腰肢衬托得更显纤细。虽说年方十六,乳房却长得非常成熟,熨贴的紧身上衣把她乳房裹得格外显眼。

 

翻译技巧

译文一省译了“the smallest in three counties ”而是用三个完整的句子铺展开来,增强了译文的流畅性,更符合读者的习惯。

 

 

9.But for all the modesty of her spreading skirts, the demureness of hair netted smoothly into a chignon and the quietness of small white hands folded in her lap, her true self was poorly concealed.

译文一:可是不管她那散开的长裙显得多么端庄,不管她那梳得光滑的后髻显得多么老实,也不管她那叠在膝头上的一双雪白的小手显得多么安静,总都掩饰不了她的真性情。

 

译文二:尽管她长裙舒展,显得仪态端庄,一头乌丝光溜溜地用发网拢成一个发髻,显得风度娴雅,一双雪白的纤手交叉搁在膝上,显得举止文静,但真正的本性却难以掩饰。

 

译文三:尽管她穿着舒展的长裙,显得非常朴实;尽管她用发网将头发顺溜地拢进发髻当中,显得非常端庄,尽管她将洁白的小手交叉着十指放在膝上,显得非常文静,但她的真本性却无法遮盖住。首先从句式上看,傅译连用三个“不管……多么……”,“不管……多么……”,“也不管……多么……”的排比句式,句式平和,句子相等,没有太大的节奏感;语意上看,虽然运用了三个排比句,但语意上缺乏层层深入、递进加强的语气和效果。傅译太过依赖归化对译文的处理,几乎所有的句子都采用的这种翻译技巧,太过依赖和遵循归化的译法,尤其是逐词逐句地保留中文的语法和句意的习惯,会很大程度上损失原文中固有的习惯表达和字句文法。

 

陈译则采用与傅译完全不同的翻译方法,他将原文调整为一个“尽管……,但……”有明显转折语意的句子,这非常符合原文句法和语意上的习惯表达,达到了异化翻译对原文的要求。但问题是,这样的异化处理之后,后面的译文与前面的译文很难衔接上,“精心故作娇憨的脸上那对绿眼睛爱动、任性、生气勃勃,和她那份端庄截然不同。”这样的译文恐怕是很难被目的语读者看懂和接受的。

李译也采用了三个排比句“尽管……显得……”来加强气势,但绝妙之处是他将这三个排比句与连词“但”相连,从而形成语意上的转折,使句意的表达更加清晰流畅,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10. The green eyes in the carefully sweet face were turbulent, willful, lusty with life, distinctly at variance with her decorous demeanor.

译文一:她那双绿色的眼睛虽然嵌在一张矜持的面孔上,却是骚动不宁的,慧黠多端的,洋溢着生命的,跟她那一副装饰起来的仪态截然不能相称。

 

译文二:精心故作娇憨的脸上那对绿眼睛爱动、任性、生气勃勃,和她那份端庄的态度截然不同。

 

 

11. Her manners had been imposed upon her by her mother’s gentle admonitions and the sterner discipline of her mammy; her eyes were her own.

译文一:原来她平日受了母亲的温和训诲和嬷嬷的严厉管教,这才把这副姿态勉强造成,至于那一双眼睛,那是天生给她的,决不是人工改造得了的。

译文二:原来她一贯受到母亲的谆谆告诫和黑妈妈的严格管教才勉强养成这副礼貌;她那双眼睛才显出她的本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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