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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社保 增进民生幸福

 YANCHENG江洋 2013-09-24

社会保障与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十八大指出,要“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要“坚持城市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两个轮子一起转,走出一条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新路子”。从江苏和我市的实践看,我们感到,推动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已成为“更大力度地统筹区域城乡发展”的重点内容,“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盐城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突出农村重点,主攻农民难点,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一是保障制度覆盖城乡。2010年全面实施新农保起,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现了城乡标准一致。全市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参保覆盖率均达到96%以上,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覆盖率均达到99%以上,市、县全部超过社会保障小康指标,处于苏北领先水平。2012年,全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获国务院表彰。二是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调增各类社会保障待遇。企业养老待遇连续9年调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691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月人均达到114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不断提升,参保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5%70%,重特大病特困患者实行二次救助,报销比例达90%以上。三是经办服务快捷便民。积极推进服务职能向农村延伸、向基层下移,街道(镇)、社区(村)两级全面建立了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了“社会保障15分钟公共服务圈”。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市县“金保工程”全面上线,社保经办服务全面升级异地就医实现与南京、上海等地医疗机构的实时联网报结,农村居民实现参保登记、保费缴纳、业务查询和养老金领取“四个不出村”。

通过调研,从总体来看,全省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也很显著,但是,我们也感到,无论是制度体系、政策框架的统筹衔接,保障项目、保障水平的统筹协调,还是保障资源、管理服务的统筹整合方面,城乡之间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亟需加以改进。为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协调。一是顺畅通道,提升保障层次。目前,各项社会保险基本是自成体系,横向联系不够,尤其是城乡养老保险存在制度障碍,各地政策不一,不少农民存在选择的困惑。建议加快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转续政策,让更多有需求、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加入或转入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险。二是强化统筹,促进协调发展。以盐城为例,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是360元、294元。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按照连续缴纳15年来计算,年缴费要达到2000元,才能拿到290元。责任、义务“倒挂”,导致部分人“吃低保”现象。建议统筹不同部门间的社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的政策体系,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城乡低保的差距,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吸引力。三是消除障碍,加快体制融合。城乡医保体制分割,政策、标准、操作流程等均不统一,对城乡医保政策的衔接、居民的流动带来了体制性障碍。建议打破体制分割,统筹城乡医保,统一行政管理,实现政策、管理、待遇、经办服务一体化运作,让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

二、围绕全员社保,硬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措施。据了解,在全省一些地区,未参保者大多是农民工,未参保企业主要是三产服务业和乡镇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数规模小、效益差、经营不稳定,执法部门也缺乏“管用”的刚性执法手段。建议从省级层面对扩面征缴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可将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工商部门企业工商年检、税务部门企业税费同征的重要内容,作为海关部门对企业产品出口、质监部门产品质量评优的重要条件,作为政府部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前提,形成扩面征缴的行政合力。二是出台扩面征缴特殊政策。针对小微企业、三产服务业和建筑业的自身特点,制定出台促进其员工参保的特殊政策,努力使这类群体成为参加社保的新增长点。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基础上,着力运用微信、微博、短信平台、手机报、社区公益性广告、公交车移动电视等现代传媒方式,立体式、多层面、全方位宣传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营造主动参保、积极缴费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农村重点,一体化推进城乡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基层管理平台尤其是农村服务能力不足,已成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建议从省级层面重视基层平台“三化”建设:一是推进人员配备专职化。随着社会保障工作重心下移,社区(村)级平台超负荷运转,事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基层平台建设方面的指导性政策意见,对服务所必需的人员配备、场地设备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推进经费保障制度化。基层平台在资金保障方面,常规性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工作人员待遇普遍较低。建议省级层面就此作出制度性安排,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以发挥资金综合叠加效应。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很低,不利于公共服务职能的下移和服务效能的提升。应推动信息化建设向基层服务平台倾斜,促进社区(村)级平台与省、市、县、乡镇(街道)五级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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