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陽宅風水,較常被應用的方法,包括有形法、理氣法、玄神法等多種,由於風水傳承歷經朝代久遠,其中有鄒衍將陰陽與五行合而為一的「五行學說」、「五德相勝理論」;或再結合宋代河圖、洛書、先天八卦、後天八卦等理論內涵,因此衍生至今流派眾多,形成理氣法之濫觴,包括有「三合」、「三元」、「九星」、「天星派」,「大遊年九星法」、「紫白九星法」、「玄空派」等,由於各自引用理論方法不一、導致不同風水師在堪察同一風水個案時,屢屢出現此言吉、彼言凶等不同的結論,常令當事者莫衷一是;也失去風水學「宅安則人安」的真正目的,殊為可惜。 建築物之內外形環境、因時代變遷、科技工法進步,也已今非昔比;歷代風水學術建議之選擇基址及「遷移」、「改門」、「移床」、「易灶」等改善風水的方法,常造成主事者遲延歲月、曠日費時、耗費過多財力物力;對於大多數弱勢族群、也多因經濟狀況或現實環境無法達成,徒增心理上之困擾與負擔;因此有必要再從學術中、整理歸納出一套適合於現代時空的風水操作方法,以達到「省時、省錢、省力、省麻煩」的目標。 陽宅風水的操作,旨在趨吉避凶、造命開運,而廣義的造命開運,需要道家學術中有關天、地、人、玄各部分之應用、始克為功;因此,本研究應用資料蒐集法,試圖再從歷代風水學術典籍文獻中,找出先賢之智慧精髓,諸如易、老、莊思想、對應風水觀,及陽宅風水有關天時、地利、相主法等合參的內涵,整理歸納出一套適合於現代時空的風水應用原則,藉由風水的操作、而能達到造命開運之目的。
關鍵字 三玄六要 遷移 相主 一、緣起 風水文化流傳久遠不衰,各流派沿用理論衍化變異太多,亦導致各派、各家、各說間,吉凶的標準不一;以吉者論吉、凶者論凶 等宿命、消極的建言,未必能給當事者最適當、最大的幫助;因此筆者認為風水學中之「吉者讓它更吉、凶者讓它不凶甚至帶點吉」的這種學說,觸發本文探討造命開運法的緣起。 二、當前風水實務中所存在之問題 1、選用風水方法差異大,吉凶無定論,常大費周章仍無法解決問題 2、風水豎造、修作,為等待吉時、常虛耗過多的人力時間 風水豎造、修作,常為了等待吉日良辰,而遲延歲月;常易造成主事者企業營運先機、個人生涯規劃或精神上之困擾,實非當前時空、凡事講求經濟效率的理想方法。 3、為改善風水目的,常需耗費過多的財力物力
4、都市高樓建築櫛比鱗次,宅外形吉凶已無選擇性 5、趨吉避凶之法多端,吉祥物與制煞物選用標準有待釐清與統一 目前較為經濟省時方便的禳鎮法,其形式內容、功能、選用時機、民俗專業等,尚未建立一可依循的統一標準,如山海鎮,有銅製、有書於鏡面上、有以景觀方式出現等多種內容,制煞物之禳、鎮、壓的時機對象、擺設位置等,亦大不相同,有待釐清與確立較一致的標準;即如具代表性的《陽宅十書?符鎮第十》符鎮第十中的符鎮內容,比較其他版本,例如《百鎮》、《千鎮》、《桃花鎮》等書、其內容亦多所差異、實有待釐清,方能妥善應用。 二、道家風水學術之造命開運法 中國人認為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德、五讀書等均會影響一個人一生的命運,甚至亦會左右風水之吉凶,《陽宅十書》曰「亦有宅法吉而災咎未盡除者乎、曰必其人之命運方迍、時過則吉集矣,曰亦有宅法不善而吉慶猶安享者乎、曰必其人之命運方亨、時過則災至矣」〔2〕在言宿命的命運決定一個人的吉凶悔吝,又《周易、坤?文言》亦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7〕,在在說明人類是可以造命開運的,未必單靠風水就能完全左右命運。 楊筠松曰「年月要妙少人知、年月無如造命法」〔3〕;陽宅風水之操作,首要得天時,《陽宅十書?論選擇第九》曰「論形勢者,陽宅之體,論選擇者,陽宅之用,總令內外之形俱佳,修造之法盡善,若諸神煞一有所犯凶禍立見,尤不可不慎故論選擇第九。」〔2〕;好的陽宅風水,除在形法應用上,由外而內從定穴、定山向、定宅基、宅形、宅內隔局等,要依次配合建築規劃設計而為之,也要得天時。 陰陽、五行學說,《尚書》〈洪範篇〉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五行大義》曰「五行,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方、在人為五臟……」〔10〕,亦言五行涵蓋在天、地、人間、代表不同之意義,《中國術數源流與易學關係的探索》云「秦墓竹簡日書中,已載明了『五行相勝學說』,而且把天干、地支都配上了五行。」〔13〕, 風水學中的理氣法參酌陰陽、五行之說,再加上朱熹所認同的陳摶易學之“先天之學”、“圖書易”之河圖、洛書、先天八卦涵蘊之象數理氣等內容;《向古人借管理智慧-中國古籍「易經」的系統性探索》云「若把二程的理加上邵雍的數,就是朱子易學的本源。」〔15〕,理氣法各家各派、各自引用以「河洛、先後天八卦」之體用變化,加上陰陽五行之生、尅、制、化等部份之學說,而形成諸多不同之流派。又理氣學說之流行,亦受到緯度與山川環境之影響,如《陽宅大全?八宅四書引》曰「南人習依形勢、不便方位家,北人無形勢足據、一切卦例隨地可布,故其術易行。」〔12〕。 理氣風水,在“地”的探討包括八卦九宮1.(45?)、2.十二地支(30?)、3.二十四方(15?)、4.百廿分金(3?)等類;在“人”的歸類有1.五行納音命人2.八命卦、3.十二生肖、4.六十甲子年命等類;在“天”的歸類有1.元運九星、2.十二太歲、3.六十甲子太歲等不同系統。 一般風水操作上,只檢討單一天時法、或單考慮地利法,常有天時吉而地凶、或地吉而修造時凶的問題,尚難言造命開運效果,如《協紀辨方書》曰「大凡修造與葬埋,須將年月星辰排,地吉葬凶禍先發,名曰棄屍福不來,此是前賢景純說。」〔3〕,故理氣風水的應用,包括地利與人命相配、地利與天時相配,最後能達到天時、地利、人命相合;其中若有一端犯凶,應以制法、或化法解之、能化煞為權,方能造命開運。今依地人相配、地天相配、天地人配合、五行制化等部份,分述如下: 一、地利須配合人命
(一)人氣與宅氣要配合 選擇陽宅時,人氣與宅氣氣場強弱要相配,宅大人少、要充實宅內物氣;若宅小人多、亦不可太過擁擠,心理、生理風水受不良影響;《宅經》云「宅有五虛、令人貧耗,五實、令人富貴;所謂五虛,一虛、宅大人少,五虛、宅地多、屋少、庭院廣;宅有五實,一實、宅小人多。」〔1〕
(二)利用「大遊年九星法」規劃宅內六事與分房
1、以使用者之命卦選用宅內吉方位 東四命使用東四方位論吉、能住東四宅更佳,西四命使用西四方位論吉、能住西四宅更佳;因東四命使用東四方位、合成「生氣(貪狼木星)、延年(武曲金星)、天醫(巨門土星)、伏位(輔弼木星)」等九星論吉;如東四命使用西四方位、合成「絕命(破軍金星)、六煞(文曲水星)、五鬼(廉貞火星)、禍害(祿存土星)」等九星為凶;宅(方位)、命、門要一致。 2、分房、間架、內六事吉者規劃在宅內吉方位、灶廁鎮壓在命卦之凶方位 安床、開門、作書房等宅內六事及分房,要規劃在各人命卦之吉方位,各取所需;灶鎮壓在命卦之凶方位、氣口向命卦之吉方向,廁規劃配置在人命之凶方位。宅內分房,亦可以「截路分房法」來規劃、安排宅內六事以趨吉避凶。 (三)遷移、氣口定向要符合遷者來路玄空裝卦法
《陽宅十書》曰「玄空裝卦訣、帶去二爻呼、入宅為三相、氣口返為初。」〔2〕說明陽宅之門與竈配置,其氣口之方位、方向,須與主事者命卦構成吉配,必須構成來路裝卦之「根」卦、本命命卦為「身」卦、本宅所屬之「稍」卦,能配成 (四)利用「改門、移床、易灶」配合人命以趨吉避凶 若既成建物,命卦與所使用之方位不合時,可改門、移床、易灶,王肯堂云:「宅之坐山為福德宮、人各有所宜。東四命居東四宅、西四命居西四宅是為得福元;如東命而居西宅、西命而居東宅,雖獲吉、不受福也;如東西之宅難改、當於大門改之;如大門難改、當權其房之吉以住之;房不可易、當移其床以就其吉;则雖無力富家、亦可邀福也。」﹝18﹞,唯此法常耗費過多人物力與時間,且所費不貲。 (五)陽宅立向,山向「分金」要生、旺、合主事者人命 二、地利配合天時以造命開運 陽宅風水之使用點,乃具動態的特性,能得天地氣匯聚、即可藉天時以催動地利而福人,地利配合天時的方法多端,包括紫白九星法之天時與宅局配合法,選擇吉時以補龍、扶山、立向、修造等,皆借助風水以造命開運方法,《協紀》「郭景純曰:天光下臨,地德上載,藏神合朔,神迎鬼避,此十六字,即造命體用之謂也。」〔3〕
(1)紫白九星法規劃「宅外六事」、吉方吉星逢生旺運加臨有吉應 紫白九星法應用於規劃局、宅之外六事,以局、宅之紫白飛宮入中宮飛佈,五行生尅辨生旺退死殺氣方;「生氣」、「旺氣」方喜有高峰,吉砂水來朝、有金土形山屋吉,如乾宅,坎、乾、兌方有高峰吉;「關方」要低平拱扶,不宜有大樹、井、廟、廁;「殺氣方」要低平拱扶,外六事若高、衝射不利(艮宅制化)、路沖尤不利。 如乾宅之艮(殺氣方)、巽(五黃關方),有形體屬凶之外六事,再逢凶之運來克則凶,《陽宅集成》曰「六事在關殺二方、或不交運猶可;若一得運、其興災作祟、有不可當者。」﹝18﹞。反之,其吉星、「生氣」「旺氣」之方,有形體屬吉之砂、水,若再疊則遇流年之年、月紫白一、六、八、九吉星飛臨,則年月紫白吉星來生發丁、吉星比旺發財;〈紫白訣〉云「紫白飛宮辨生旺退殺之用,三元氣運判盛衰興廢之時。」、又「欲求嗣續、惟取生神加紫白,至論帑藏、猶宜旺氣在飛星。」〔18〕 (2)應用紫白九星法之天時、地利吉星會合以利修造 先天(地)之局、宅紫白飛星,重疊後天(天)流年之年月紫白飛星,形成《陽宅集成》所謂「四一同宮、準發科名;二五交加、損主重病;三七疊臨、劫盜官訟;九七穿途、回祿之災。」〔18〕等之地、天雙星之強化組合;如欲發科甲,可遁得宅局四綠文昌星逢年月一白水來生,主發科甲,《陽宅集成》曰「如欲求科第、當從文昌(命)、天官貴人方修之,年月日時俱重科第之星」(參表1),《選擇求真》亦有修科甲貴人法、曰「凡人家功名不利者,必『官祿星』失陷,宜修『官祿方』、『本命貴人』、『食祿方』,而帶本命『官祿主』、『祿、馬、貴元』同到,并年月『科名』、『科甲』、『文昌』等臨於其方;而課又宜扶起官祿,局取『飛鳥跌穴格』、『青龍回首格』吉,依法修應極驗。」〔18〕。
3、天、地、人合一之造命開運法: 陽宅風水在「鼎新開居」、「倒堂豎造」,或「補龍」、「扶山」、「立向」、「修方」等動作時,要人命配合地利、且選擇吉祥的年月日時以造命開運;即天時配合地利、天時相主命、地利配合主命,亦即「人法地」、「地法天」、「人順天」,天時、地利、人命,兩兩配合、三才合一為吉,以加強造命開運的力量。楊筠松亦有〈千金造命歌〉之說,曰「年月要妙少人知,年月無如造命法」、又「吳景鸞曰:選擇之法,莫如造命,體用之妙,可奪神工」〔3〕亦言要造命開運須借助於天時選擇之重要性。又造命,要先明體用關係,即《協紀》曰「所謂藏神、所謂地德上載,造命之體也。所謂合朔、所謂天光下臨,造命之用也。」〔3〕 天時也要與地利配合,所謂「吉地要良時催」,以天時能量加強地利能量來福蔭主事者,郭景純曰:天光下臨,地德上載,藏神合朔,神迎鬼避,即造命體用之謂也。」〔3〕,其方法:1、要得天氣、地氣匯聚之吉穴為用,即「天光下臨,地德上載」;2、要藏神,即「收藏地中元神;選成四柱八字、干支純粹、成格成局、以扶補龍氣,則地脈旺盛而上騰於墳宅之中。」〔3〕,3、要合朔,即十一曜中之日、月、金、水等吉星照臨,如「取初一日太陽太陰合照之義」。 風水在豎造時,有「補龍」、「扶山」、「立向」之「用事」,操作過程,其天時、地利、人命均須配合得當,方能造命開運,《協紀辨方書》曰「造命之法,一看來龍宜何局以補之;二看山向何煞宜避,何煞可制,以何法制之,取何吉星照之;三看主人本命宜何如以扶之,三者俱得而後舉事,吉無不利矣。」〔3〕,若只選擇天時、而未配合地利為"假造命",曰「彼選定八字,不問龍、山、主命而概施之,乃假造命也,於古法天淵矣。學者當辨別其是非,以定從違,庻無差悞。」〔3〕。 故《協紀辨方書》、《選擇求真》亦有選擇陽宅之吉方造命法,如「六十甲子年、月吉神方」「天星吉曜照臨之方」、「空利方」、「三德方」〔20〕等來修造求吉之說。 陽宅修造,應修宅之廿四方中,每年「六十甲子太歲」吉神所到之方,如歲德、天德、月德之三德方,歲德合、歲貴、歲祿、歲馬,以及“建除家”之開、成、平、危字等吉方,《協紀辨方書》曰「神隸於地,或吉或凶,隨太歲之所指揮而已。……二十四山,其與太歲相喜、相合,及為太歲之所生扶者,即為吉神,故凡歲德、歲德合、歲貴、歲祿、歲馬,以及開字、成字、平字、危字俱吉,除字、定字次吉。」〔3〕;或「空利方」;或避開「六十甲子太歲」凶煞所到之方,如歲破方、三煞方、太歲加戊己煞,及六十甲子月之大、小月建加臨之方。 又曰「其與太歲相衝、相鬪,及為太歲之所尅制者,則為凶神,如歲破、三煞者、天官符……等。」〔3〕,又曰「歲破最凶,例無制法;三煞亦大凶,不可輕犯;其餘凶煞,俟其休囚之月,而以四柱制化之可也。若不知制化之法,則寧避之,此神迎鬼避之大畧也。」;另天時之論,亦有十二太歲(30?)之四利方、如「太陽、龍德」「太陰、福德」弔照,結合紫白一、六、八、九吉星,則可生男生女、益財進喜、喜慶重重。 相主,即《協紀辨方書》所謂「以四柱八字輔相主命,論生年不論生日,有論生日者非古法也。」〔3〕,風水修造時,要主命與地利、天時兩兩配合以求吉;《協紀辨方書》言修方求吉時,即要修造本命之吉方,如「1、本年之『貴人』、『祿』、『馬』方,此為年月之吉方。2、本命之『貴人』、『祿』、『馬』方,本命『食祿方』,如用命以丙為食,丙祿在巳,修巳方之類。」〔3〕;又若年月之吉方,再合本命之吉方,然後擇吉日修之,則吉上加吉。 如以修造文昌提昇考運、官運為例,文昌有天時文昌、地文昌、人文昌、玄神文昌等,若能天、地、人兩兩配合得當,或許因此能產生玄之又玄的催造力量;敘述如下 天時文昌:天時遁出文昌方的方法,有年及月紫白九星飛佈之四綠文昌星所到之方(如2009己丑年,四綠文昌方在離宮),及六十甲子年之年干文昌方(如2009己丑年、年干文昌方在酉方)等。 4、知生尅、用制化以調整好風水 風水之理氣法,應用陰陽五行生剋論吉凶,五行生旺則吉、如紫白九星法之生氣方、旺氣方,如大遊年九星法則,東四命用東四方位,五行尅洩則論凶。 五行相生關係、如河圖左旋相生為陽,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尅關係、如洛書右旋相尅為陰,木尅土、土尅水、水尅火、火尅金、金尅木,《協紀辯方書》曰「洛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央;一六水尅二七火、二七火尅四九金、四九金尅三八木、三八木尅五中土、五中土尅一六水,此五行相尅之序也。」〔3〕(參圖1);又選擇家言吉凶神煞,源自陰陽五行氣之相生相合為吉神、相尅為凶煞,《星厯考原》曰「鬼神本乎二氣、二氣化為五行,以相生相尅為用,得其相生之氣則其神吉、得其相尅之氣則其神凶,此亦自然之理。」〔4〕 理氣法以陰陽五行關係,逢相尅即論凶、固以宿命觀操作風水,然若能透過五行之「制、化」論,則凶即可能不凶、甚或轉吉之可能;如此風水學術才能具有積極正面之意義。故明生尅只是過程、最終目的即是在找出如何制化的方法,以化殺生權;制、化之風水方法分述如下:
(一)化法
1、貪生忘尅
3、以大遊年九星法制化凶星 大遊年九星法,門與宅坐山伏位翻變成凶星時,可以下列方法(1)另開後門與大門配成生氣貪狼木吉星以化之、即《陽宅集成》中所謂之「禍害補生氣」法;(2)以抽爻換象法,於凶門之生氣位修之;或以物氣之五行屬性化之、以期達化殺為權。(3)以改門、移床、易灶法以解化。 (二)制法 紫白九星法,五黃方、退氣方、死氣方為凶方,若能以元運、物氣加以制化、令其凶而不凶,所謂「五黃不是凶、退死亦為功」,即言五黃、退氣、死氣等凶方,均可透過制化、令其凶而不凶。
1、紫白九星法之凶方可制化
紫白九星法之凶方,包括1、死氣方(即中宮之星五行尅飛星五行之方),然逢一白、六白、八白、九紫運星來生旺(制化),則轉為論吉; 2、五黃凶星之制化
五黃所在宜安靜、不宜動作,犯主瘟癀橫災、應五數人。五黃凶星、宜落受制之方、不宜落制方之地,無六事沖射、則禍不見,不動作興工、則禍不烈,制殺則禍滅、助殺則禍甚。五黃忌會力士,暗五黃即飛天大殺(火星)。
圖3 3、六十甲子太歲凶方之制煞法 (三)應用河圖數、理以制化
故五行之生尅乃一自然現象、為一個過程、非絕對的吉凶,若能加以制、化即能令凶者不凶、甚或轉吉之可能,而吉者能更吉,如此理氣法以簡易之物氣制化取代修改門、床、灶等耗財費時的處理方式,且更具主動與積極性。 由以上可知,陽宅風水,以形勢為體、理氣為用,又配合天時之選擇為用之用,須體用兼備、天地人合一,再加妥善運用制與化令凶者不凶、吉者更吉,即可趨吉以造命開運;《陽宅十書》曰「論形勢者,陽宅之體,論選擇者,陽宅之用,總令內外之形俱佳,修造之法盡善,若諸神煞一有所犯凶禍立見,尤不可不慎故論選擇第九。」﹝2﹞ 如紫禁城太和殿重建時,其動土開工、安磉、豎柱、上梁、迎吻、安吻、插劍、合龍門等陽宅興建重要階段時,亦有選擇天時配合地利之記載;《紫禁城風水》云「康熙34年重新建成太和殿,查當時參與太和殿工程事務的工部司官江藻所著《太和殿紀事》,書中江藻詳細地記錄了太和殿重建的全部過程,包括動土開工、安磉、豎柱、上梁、迎吻、安吻、插劍、合龍門、彩繪、懸扁、告成(祭文)及其時辰。」〔16〕
4、道家哲學思想之造命開運法 道家哲學思想中之「易經、老子、莊子」合稱為「三玄」;道家認為天道是自然秩序的法則,一切要本其自然,「天人合一」運用「三玄」之哲學觀,不但提出正確之人生觀、哲學觀、價值觀,來調整個人心理、觀念以造命開運,而且也說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9〕之「天、地、人」共生共存觀。
一個人命運不好,常肇因於心理、思想、觀念之問題,當事者若人生觀、哲學觀與價值觀有所偏差,而只用道家風水學術之造命開運法、常無法得到最大的幫助,需先以易、老、莊思想加以匡正,方能改變運勢。陽宅風水對於使用者的影響,涵蓋「生理」、「心理(美學)」、「命理」等層次,亦離不開思想層面;然風水學術中,很多宿命、消極的斷言,常造成當事者「心理」上悲觀、更無信心的情況。 道家學術內涵認為影響一個人的命運,包括「三玄、五術」,「三玄」指的是易經、老子、莊子,「五術」包括山、醫、命、卜、相;三玄在心理、觀念上,與造命開運的關係,說明如下: 1、要有易經之積善觀 2、要有老子的人生觀、哲學觀、價值觀
3、要順應自然之宇宙觀
(2)、強化心理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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